色?戒?
文章来源: 淡淡微风2007-10-28 09:33:34


    这阵子,李安的“色戒”无疑是最热门的电影,梁朝伟的表演李安的导演,差不多是双剑合璧的水准,自然值得一看。
    可惜,我这里的电影院没有的放,在网上找了好几圈也没找着,实在闷不住,就想,不如先去看看张爱玲的原著吧,反正也没看过。
    这样的迟疑,并不奇怪,换作别人,也许我早就找来看了,而张爱玲,是我不太喜欢碰的——估计张迷们会对我的说法有意见。然而无法,实在是不喜欢张爱玲的败落气,或者说,她的味道就是尸居余气,又有些象旧阁楼里阴暗潮湿的楼梯——那么好的文字,那么差的胸怀,真是令人有暴殄天物之感。很无奈,天才往往喜欢自虐或者虐待他人,如果天才不幸搞了艺术,不害人也就难了。
    之所以不喜欢张,不只是她的败落气,还有她的自私狭隘。她的胸怀太小了,小到只能盯在自己头顶上的那一小片天,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在自己的世界与心思里待的久了,也就只能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难免会变得有些小家子气。她的小说里,没有反思,没有希望,没有超越,没有大我,没有我喜欢的一切东西,无可奈何。
    有人总结中国文学始终不够档次的症结,就是缺乏救赎,缺乏超越的宗教情怀,我读书不多,不敢说中国文学都是如此,至少放在张爱玲身上,确是如此。

    刚刚读了几段,就觉得眼熟,隐隐约约知道,似乎是看过的。应该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没有注意,不过是一个短篇而已,不过是麻将声中的一个插曲罢了,要不是李安慧眼挑出来,我大概永远不会记得自己曾经看过这么一篇东西。
    因为电影的缘故,也因为根本不记得内容,就又看了一遍。还是不喜欢,也没觉得多好。据说张前后写了三十年,而且是成熟以后写的。本来倒没什么,知道了这个,倒使我对张、或者对有些评论家,产生了些许怀疑。积一流小说家三十年功力,就写出这样的成果?恕我眼拙。
    或许是我们这些在世俗中浸泡已久的人,已经很难欣赏某些艺术了吧。太刻意的情节安排,太刻意的细节雕琢,不知道是想炫耀她的多知,还是炫耀她熟悉的生活——一定要有那么多的麻将么,要把那么多内容塞进去?也许只是我自己不适应吧,总觉得那是小市民式的思维方式和写法。当然,从艺术角度讲,她是成功的,该藏的都藏的那么好,该说的也都说了出来。只是,当她隐隐带着炫耀写那些细节的时候,想使我不反感,也就难了。

    张把那样的一个故事,或者说一个传闻,妙笔生花,加工成了这样一个故事,不能不说是她的本事,然而却是我厌恶的本事。
    本来是爱国志士刺杀汉奸的壮举,本来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本来是父女二人为了民族大义,一个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而不肯枉志苟活,一个宁愿牺牲女儿的生命而不肯屈身从敌,那样的壮怀激烈,那样的英雄肝胆,那样的“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到了张笔下,竟然只成了一个眼神,一点儿莫名其妙的感动,一场虚伪的恋爱。如若张是不知道几千万生命的鲜血淋漓,倒也罢了,可住在租界里身为知识分子的张爱玲,怎么可能不了解时局。国难当头,居心如此,又让人如何不齿冷。
    自然,让张能明白郑萍茹,并不容易,不管她从胡兰成那里听到了什么,所谓选择性吸收,她也只能选取自己以为明白的那部分,或者本身即是汉奸的胡兰成,也只会挑着于己合适的说法来描绘吧。
    我们当然不能指望张爱玲能理解爱国志士的精神世界与情怀,他们实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让他们互相明白,无疑是强人所难。对张爱玲来说,让她懂得腥风血雨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让她去思考前仆后继赴汤蹈火,也确实有些焚琴煮鹤不解风情,她的天分,还是更多体现在旷男怨女的纠结痴缠盘算计较上。然而,若说是她真的麻木到不懂得国恨家仇,我是不信的。以我小人之心的臆测,她大约只是不在乎那些在她眼里是下等人乡下人肮脏人的死活罢了。

    据说,丁默邨一逃出生天,就有传闻是郑萍茹私放了他。我对那段历史并不在行,也没时间去调查多少资料,但对于当时坊间流传的这种说法,忍不住有些自己的卑鄙思考。
    照常理——当然不是南京公车案那样的常理——丁的逃生至少也有多种可能性,比如丁的专业经验救了他、比如他反应机敏、比如刺客漏了马脚、比如他的手下看出破绽通知了他,比如其他种种可能,作为没有现场直接证人的一件事,按道理应该有各种传闻与猜测,怎么就是这么一种最无聊的可能性占了上风,并且被张大才女这类人深深相信并写成作品?
    如果说是汪伪系统自己制造谣言打击革命志士,似乎用不着作成“美救英雄”,把丁说成智勇双全应该更好,何况丁当时被排挤的很难看,估计此事被利用来打击他可能性更大,怎么会有人花心思来美化他。
    国民党自然也不会如此编造,那么是什么力量?
    老百姓即使有猜测,大约也是不会被记录下来,更何况大部分老百姓也没机会去猜测。去猜测、记录与传播的,只能是某些圈子吧。
    那么,是什么样的人心,什么样的心思,愿意相信这样一种传言并加以传播呢?
    那样的时局,那么多人宁愿有意无意的相信一件汉奸刺杀事件,其实是争风吃醋的桃色新闻,并巧妙加工敷衍润色,是什么样的心思和什么样的人!
    那些人,大约是与宣传刘胡兰是因为争情人无望才执意赴死、宣传岳飞不懂事所以该死的人,是一类人吧。
    很多事,其实是不合适深思的。

    郑萍茹本来是可以不死,她自己先不求活,她父亲又宁肯付出女儿的生命也不担任伪职,在女儿被杀后两年就抑郁而终,他们父女二人的坚持与情怀,又岂是对政治一窍不通或者说其实是小市民心思只管自保不管民族大义的张爱玲能明白与理解的。所以,那么多可能性,她只取了最符合她的想象,也是她最擅长把握的一种。
    同样是风头浪尖的年轻女子,同样是爱自己爱生活爱美丽爱爱情的妙龄女子,同样是好出身好才华好运气的女子,一边是为国杀奸英勇捐躯,一边是痴情恋奸英勇捐款,差别何其大。
    常常有人提起张在胡兰成落魄并与别的女人同居时还赠胡巨款,言下之意,大约是夸奖张的重情重义,我却忍不住又一次卑鄙的想,不知道抗日之时,张有没有把同样的款子捐助过抗战或者难民。
    为国捐躯者早被遗忘,要靠露点戏才重新被人们记起,而他们的故事,要靠美女帅男脱衣服上床才能吸引人们走进影院。
    这世道,就是这么悲凉。

    有人在讨论,故事里的人,是不是爱。
    其实,张爱玲与李安都看的很明白。他们都没有说那是爱,他们都很明白的说,那是“色”与“戒”的拉锯——毕竟都是过来人,一个是家族冷落乱世飘零中的小女子,曾经被一场莫名其妙的恋爱捉弄到遗世而独立,一个是徘徊中西文化边缘的小文人,曾经在世界之外寄居挣扎了多年。人情冷暖青白黑眼看的多了,也就养成了一双毒眼,要说还有什么看不透的,大约也只有他们自己的心结了,别人的事情,想瞒住他们,难。
    这样两个人的意见,差不多比大部分人的意见,都更值得尊重了。
    只是可惜,他们俩,一个把故事写成了小女子心气,一个把故事拍成了差不多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