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两则 买假LV要坐牢与性工作者
文章来源: rondo2011-04-27 08:43:38

买假LV要坐牢

卖假货是非法的,这大家都知道。可买假货是否犯罪?这一点可能有些不明确。大家知道,如果在中国买了什么美国大片DVD带进美国时,万一查到会有麻烦。可如果在美国街头买假的名牌包是不是也会遇到麻烦?今天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要引起喜欢在街头随意购物的朋友注意了:买假名牌包最高要罚款$1000,也有可能要进牢房!罪名可能会像其他 Class A misdemeanors, 比如:assault, shoplifting, rioting or third-degree sexual abuse一样。

假货大家都不应该去买,一没品质,二没道德。特别是明明知道是假的,就像吃了知道涂成牛肉颜色的猪肉一样,自欺欺人。

可买了假货就成了罪犯这有些太过了。一个民主的国家,有时游戏规则也就是几个人修定的。同样一件事,可以是几十年都合法而突然就变得不合法了。而其事件根本性质却没任何改变。

当然,唐人街是美国媒体报道中假货的主要市场。China Town似乎成了假货的贸易中心。这一点,也和许多不法商人有脱不了的关系。而有利就图的小商贩,自然也成了帮凶。作为民众,我们还是应该尽量避免购买这类假冒产品。这也是维护我们自身形象的准则。

而在贪便宜的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法律制定者天平已经倒向了大财团,因为他们有钱保护他们的利益。$1500一个LV包,爱买不买。买假的,送你进大牢。


性工作者

下面这个话题有些荤。清纯的朋友可以回避了。不过喜欢大鱼大肉的朋友也可以回避了,因为本话题是个严肃的话题,可能会非常枯燥乏味。

怎么会说起这个话题的呢?还是从一篇长岛谋杀系列报道说起。

近来纽约长岛出现了许多女尸,其中4具已经被确定是妓女的尸体。而报道中也用了“性工作者”一词来特指我们通常所说的妓女。笔者觉得这是个非常婉转的用语,既表达了词义,又显中性。

在中国,妓女一字就有许多表达法。从比较难听的婊子,娼妓,鸡到比较中性的名妓,风尘女子等等,其实也反应了人们对这行业女子的看法。

并不是在封建社会的中国,人们就一棍子把这类女子打死。杜十娘,《警世通言》第三十二卷里,冯梦龙在介绍她的时候,说她是京城名妓“不知历过了多少公子王孙”。而这么多富家公子都没看上,单单就看上那个李甲,说明一点,妓女也是有人性的人,她们只不过是为了钱而工作在性领域的工作者而已。

虽然这类工作在美国多数州里是非法的,但这类非法行为毕竟和其它烧,杀,抢等危害他人生命的犯罪有些不同。她们所进行的是两相情愿的交易.

这类工作不产生物质产物,算不算精神产物就说不清了。那些为花花公子拍照的工作者是合法的。那她们的市场是不是也有“性”的成份在里面?而脱衣舞厅的工作者算不算也是性工作者?

不管怎么说,性工作者也许是人类天性的产物。既然是人类天性,用比较温柔的词来形容还是合理的。

错,应该都在男人。呵呵。

最后再说回到长岛谋杀。“还有账单要付”,她们也不得不冒险继续工作。但这些性工作者们开始用手枪,喷射器等来保护自己。也有的请同伙在边上房间等着等等。但要真遇到这个系列杀手,要防范也非常难。总不至于一边男人在那里用着naked gun,一边性工作者手上拿着手枪防范着。看来,这行业比其他女性行业更具高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