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房不愧天——登坛一月感言
文章来源: 房崇2009-04-09 15:51:30
我3月8日开博,写了第一篇《且看旧貌换新颜》,转贴到家坛上,到昨天整一个月。3月10日我写了篇后话,说我受到鼓舞,决心写下去,争取一周一篇。一个月下来一盘点,我竟写了22篇,出乎我本人的意料。感谢版主,这22篇每一篇都被置顶了。感谢网管编辑,30日起把我的《倒房演义》连续3次上了城门楼,以后又几次贴在城墙上(博客书架)。感谢广大网友们,开始在家坛点击过万,现在到访过我博客的客人已超过22万。在家坛,有人称我大侠,愧不敢当,我是文人,不会武功;有人称我大师,这是余秋雨都不敢接受的称号,您别折我寿了,我只有本科学历,不是master。

其实很多人都比我干得好,至少不差。比如“丁庄”砍树,“折腾”割石,就都是能我所不能。再比如“专家”的百科全能,休斯敦妹妹的当月flip,都让我敬佩之至。而我之所以被戴上高帽,实在是沾了能写的便宜。在写的这方面,我就不客气了,20年前是专业队的,那时候我的几乎每篇文章都是要见报,和全国人民见面的。虽说好汉不提当年勇,但现在一旦提起笔来,还是对自己有个要求,要像见报一样认真,即使不露真人也不说假话,要言之有物,在说法上也要够水平。这样既对得起大家的信任,也对得起自己的名声。

昨天发表了《傲佛争锋(下)》以后,有几条跟帖令我不快。指责我谎言欺骗老教授,无商不奸,不要我这样的人作朋友。奇怪了,我对老教授说的话句句是实,句句照办了,这对他有什么不好呢?他把房卖给我,难道不是一个两利双赢的好事么?至于交朋友,我也是有原则的,借一句网友的话,你还不一定入我的法眼呢!所谓无商不奸,就更是打击一大片了,不值一驳。

常言道:文如其人。这种纪实的文字写长了,作者的为人和秉性是藏不住的,读者诸君自有公论。正是因为我坦诚,才登坛晒自己的故事;正是因为我问心无愧,才敢于秉笔直书。我相信,靠自己的劳动和智慧赚钱,不损人而利己,甚至既利人又利己,就没有什么不对的,照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这一个月做得怎么样?有待大家评论。大家要是喜欢呢,我就继续演义下去。要是听烦了,我就收山回家,闷头干事去了。我不怕被雷,反正不挣稿费。

有件事向大家通报一下。3月30日,我的一位朋友在城门楼上看见了我的“12天买了两座房”(她从来只看城门楼,从来不过护城河,所以看不见家坛),介绍我认识多伦多《地产周刊》的主编南音先生,所以从明天起我的《倒房演义》就要在多伦多落地见报了。也算是文学城为我们搭了一座桥。我重新改编了一下,把《旧貌新颜》也纳入到演义中来了。

大家还记得我家里挂的一幅书法条屏吗?我在《旧貌新颜后续的图》里展示过,还故作高深地征求释文。昨天看见它,突然心有所感,觉得改几个字,正好说明我现在的心情。下面将原诗和改稿并列出来,与一切爱家爱房的朋友们分享。
 


李白《月下独酌》
(标题来自一位网友,我不肯定确否,手边无书可查,待考。)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爱房吟
(改古人爱酒诗,不计平仄        房崇)

天若不爱房,房星不在天。(房星,二十八宿之一,在天蝎座。)
地若不爱房,地应无房山。(房山县,在北京西南。)
天地既爱房,爱房不愧天。
已闻繁比圣,复道简如贤。(谓装修有繁简不同风格。)
圣贤自动手,何必求神仙。(DIY)
三浴通大海,一厨合自然。(北美房多为一厨三浴。)
但得拥有趣,勿为租者传。(房主之乐,常为租者所不理解。)

难得的是房星和房山都实际存在,还押韵。本人书法还不错,哪天挥毫一张,贴上来大家共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