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服和艺术
文章来源: lanliuer2011-04-29 14:42:25



一个喜欢脱光了衣服展示大肚皮的艺术家被抓了,这件事除了引起人们对该抓不该抓的问题展开讨论之外,还让人对露肚皮露屁股之类是否是艺术的问题产生了兴趣。粗略地阅读一下参与讨论的言论,发现一个为数不少的群体颇为高雅地发出这样的声音:抓人虽然不该,但露屁股不是艺术,至少不是我喜欢的艺术。

这样的话听多了,难免让我产生要参和一下的欲望,所以现在要清清喉咙,一本正经地说几句关于艺术的话。

色情肯定要脱衣服,但脱衣服不一定色情,不是所有的色情都是艺术,但也不排除有的色情是艺术,是艺术不是艺术,本质的区别是要看那东西是否是媚俗的。

媚俗不是做坏了的艺术,媚俗根本就不是艺术。媚俗的特点是把情感简单化和模式化,用简化了的形式去表现模式化了的好与坏,喜悦和悲哀,美丽和丑恶等等人类的认知和感受。媚俗是先有俗,后有媚,俗是约定俗成,媚是讨好谄媚。 媚俗引诱观者的情感沿着事先已经制定好了的路线方向产生,媚俗通过适应已有的审美习惯的方式来争取大多数人的喜爱。媚俗是浅显的,是易懂的,媚俗不具有挑战性,不会引起观者深层次的思考,或者不会让观者做出反讽的阐释(例如杰夫 库恩的媚俗艺术,因为媚俗到了及至反而成了一种艺术的形式)。 从这种意义上说,某种形式的前卫艺术一旦在后来的某一时期演化为大多数人都喜闻乐见的形式,这种艺术形式的自身就化成了历史,对这种形式教条地继续和重复也就会随之退化为媚俗。

艺术的定义不建立在是否让人产生高兴厌恶或其它形式的直接而强烈的情感之上。那些能引起观者产生高兴,厌恶,恐惧,气愤等等本能而原始的情感的诱发源们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不是艺术,例如恐怖电影和喜剧搞笑都不是艺术。纯粹以引起生理感官刺激为目的的毛片及图像不是艺术,因为它们使用简单而模式化的形式引诱观者沿着已有的路线产生本能的和原始的情感。有艺术家们冒着被封被抓的危险,露出既不能用来炫耀也不能用来卖钱的身体,拍了一批让高雅之人看了“倒胃”的照片,高雅之人之所以倒胃,是因为高雅之人既高又雅,“高“是固有的格局和定向,“雅”是固有的审美习惯,象我等既不高也不雅的人,看了这些作品,就丝毫也不觉得倒胃,不仅不倒胃,反而觉得正是因为这些裸露的身体既不能用来炫耀,也不能用来卖钱而使它们远远地脱离了媚俗的倾向。与此同时,当我们知道裸露不美的身体不仅要承受有伤风化的恶名,还有招致杀身之祸的风险时,裸露就演变成了一个壮举,一个挑衅,一个向传统势力及统治机器宣战的姿态,它所挑战的对象越强大,它的内涵就越深刻,感召力就越震撼。事实上,当一个自然人被强大的社会机器剥夺了所有诉求形式的可能之后,剩下来的,也就只有脱光了衣服的最后一招了。

说到这里,我倒是很想搞一次行为艺术,号召所有有诉求欲望又找不到有效途径的人们,动用一下这自然施予他们的最后武器——集体脱得一丝不挂,展示赤裸裸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