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谈谈 IN LAW 关系
文章来源: 汉代蜜瓜2010-10-17 10:33:20


为什么用 IN LAW 这个词儿,完全是因为婆媳关系这四个字无法完全覆盖。 IN LAW 关系要广泛得多,包括丈人丈母跟女婿,姑嫂之间等等。

IN LAW 关系古今中外都是一个难题,处理好了家庭和睦,处理不好家庭破裂。这是一个情商和技巧问题,跟爱不爱关系不大。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包办婚姻,哪对夫妻结婚前不是相爱的?再相爱的人,矛盾多了吵架多了误会多了,感情也会被这些琐碎和憎恨都消磨光了,那个时候再追究当初多么相爱已经毫无意义了。

一句话,爱情不能当饭吃,不仅仅是金钱意义,还是生活的技巧问题。

离婚是好事还是坏事?它是好事中的坏事,是坏事中的好事。

怎么说呢,当两个人相爱开始结伴过日子的时候,千万别想着离婚,这个时候离婚肯定是坏事。要么怎么朋友们接到大红请帖都会送上礼金热烈祝贺呢?离婚了,女的找闺蜜洒泪,男的找狐朋喝酒,

但是如果两个人已成冤家,互相折磨四、五年了,离婚又是好事。人生那么短,三十一过,日历哗哗地翻,一个眨眼立刻白发苍苍,大好的日子,又有几个五年,不如离了,各自去找幸福,强如捆在一起,你生癌,我早衰的,何苦呢?

从这个意义上讲,离婚是好事。

既然离婚是好事中的坏事,那么在你的亲人跟配偶还相爱的时候,做母亲做姐姐妹妹的,就不要去掺和人家的家务事儿。你的儿子和兄弟并不是全世界独一无二最优秀的,哪怕他是最优秀的,人家给老婆欺负,只要他愿意,并且乐在其中,就请你放宽心,为了他的乐而乐。

常常看到一些女人,自己身为别人的媳妇,会抱怨婆婆小姑如何,但是讲到自己的儿子兄弟,一下子角色翻转,立场完全改变,为儿子 / 兄弟做饭干家务抱不平者有之,担心媳妇 / 弟媳把家产都转移到娘家者有之,那手伸得要多长有多长,总是杞人忧天,害怕高大健壮的儿子 / 弟弟某天累得吐血而死。

吃饱了撑的!

我和我弟弟,从小打打闹闹长大,打了好好了打。我弟弟这人从小调皮不走正路。比如放着好好的饭不吃,整天吃零食,那个时候北方过冬买苹果论筐,那筐奇大无比,三岁孩子站里面顶天立地。某日老妈在院子里洗晒,有邻居过来说:“蜜瓜她妈,你快到你家看看,我怎么觉得你家儿子的声音不对劲。”

老妈赶紧三步两步跑回家,一看儿子踩着凳子拿苹果吃,一个不小心头朝下倒栽葱地掉进筐里,两只腿拼命地蹬着喊救命。

这种丢人现眼的事蜜瓜从来没干过。

比如那年回国探亲,下午时分老弟出门说:“姐,我没带钥匙,你给我等门。”

我说,好吧。

这一等等到 12 点还没回来。如果我是二十岁,没关系,我先睡,等他敲门我再爬起来开,然后接着睡;可是我现在已经不是二十岁,醒了没那么容易睡。所以等到 11 点,我打电话催他回来,他答应着;等到 12 点我再打电话,口气不耐烦,他在那边居然冲我发火。

气得我挂了电话。

过一会儿他的朋友电话过来小心翼翼地跟我解释,说他喝醉了,姐姐你别生气。

我自己的老弟就是这么个人,我自己心里很明白。

现在老弟和弟媳妇很相爱,但是老弟那德性,夫妻免不了吵架。某一次吵得弟媳妇进了急诊室,我跟老妈两个人,老妈带孩子,我火速赶到老弟家跟着去医院,在医院里,劈头盖脸把老弟一顿臭骂——这下你高兴了?要是我和妈都不在,你拖着俩孩子再去医院照顾老婆,吃亏的是谁?你明知道她身体不好跟她吵什么?少说一句会憋死你个大男人啊?

老妈这人是刀子嘴豆腐心。跟弟弟弟媳住得近,两辈人的生活理念和习惯都不一样,老妈看不惯就说,说得直不隆冬。我和弟弟自然都知道老妈的脾气。我总是说自己的老妈——你怎么能跟媳妇这么说话?媳妇不是女儿。我们被你虐了一辈子皮厚了都无所谓,人家哪见过这个?

老弟也跟我说——姐,咱妈那嘴谁受得了啊?

话能这么说,算是还体谅老婆,这老婆没有白白地千里迢迢跟着他从法国跑回国内。

我真爱我的弟弟,当然不希望他们好好的相亲相爱的夫妻分道扬镳。他们分道扬镳了,我两个侄子怎么办?都跟我了弟媳去,天高水长,什么时候父子能相见?都跟我了弟弟,还不是我老妈受罪?我家小蜜好不容易长大,还有三年上了大学我就恢复了自由身,难道让我替弟弟带孩子,从小侄子三、四岁起再重受两遍苦,再受二茬罪?

我可没那么傻。最好他们夫妻相亲相爱,自己受自己孩子的罪,别找我,我要周游世界去。

要想周游世界,嗯,就是在弟弟和弟媳吵架的时候把自己弟弟往死里骂!骂到他看见我家的女人,不管姓不姓一个姓,都乖乖地听话,懂得疼老婆爱老婆体贴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