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关于中美撞机的讨论
文章来源: 30亩地2018-09-05 08:37:48

(123)
张又普:关于中美撞机的讨论

最近连续发表了几篇关于2001年中美撞机的文章,迎来了众多的反响,非常高兴抛砖引玉的成功,谢谢大家。看官们提出了一些问题:

(1)B老是在A家门口之外公共之地转过来转过去,并不断向A家里窥视,A会怎么做?
回答:家门口之外的公共之地,任何人都有权利自由走动,A无权阻止,这是中国国家法律确保的中国基本人权之一,B的行为非常惹人讨厌,但没有违法。如果A向法院指控B骚扰邻居,法院也只能依法判决A的败诉。A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关好自家的窗帘,让B从外面看不见,以此对B的行为给以抵制。另外一种报复的方法是,去B家门口之外公共之地转过来转过去,并不断向B家里窥视。

(2)如果是中国的军用飞机在美国100KM外,飞过来飞过去,美国又会怎么做?
回答:冷战时期,美国侦察机经常在苏联远东地区100KM外作电子侦察,引起苏联不满。当时的苏联领导人依据国际公法,知道美机的行为虽令人讨厌但不违法,所以没有采取军事行动,只是非正式地向美国表示了不满。美方的回答是,欢迎苏联侦察机来美国侦察。此后,苏联多次派遣远程战略轰炸机前往夏威夷和关岛附近公海上空耀武扬威,美军仅仅是紧密观察,没有任何拦截和阻挠。美苏之间的交往历史,值得人们参考。

(3)如果是中国的军机要求到美国本土上迫降,美国会那么人道地让降落吗?恐怕距离美国本土上空很远的地方就会击落了吧?
回答:因为从来没有一架中国军机飞去美国的先例,因此我无法揣测,只能举一个现实的例子。1950年代初期,朝鲜战争结束不久,中日两国关系非常紧张,几乎处于半战争状态。那时有一艘中国货轮在日本附近遇难沉没,发出SOS信号后,附近的日本轮船全力前往救援,在时间非常紧迫的情况下,日本军队派出舰载直升飞机飞到中国货轮上空,将货轮上所有人员救出,事后周恩来曾向日本政府表示感谢。事实上,某轮船、军舰、客机、军机在西方国家附近遇难,在发出SOS信号之后,很快得到人道主义救援,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

(4)出动飞机拦截对方飞机,本来就是一个相对危险的事
回答:国家领海权是12海里,之外属于公海,公海地区航行自由乃是国际公法之一。美机在离中国很近的公海飞行,虽然令人讨厌但不违法,中国无权阻止。至于出动军机拦截干扰对方飞机,则属于违反国际公法的作法,不值得提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在尊重国际公法方面,不断改善,不断取得着进步。

以上讨论仅供参考,基本前提是所有国家之间的争端,其正确与否均应该以国际公法为基准。如果本人的上述4项回答有不妥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