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不平反,中国民主才有希望
文章来源: 唵啊吽2007-06-02 16:56:02

中国人以犯法为耻,而且说知耻近乎勇。西方人可不是这样看,西方人犯法就犯法,犯完法继续著书立说,竞选总统,好像犯法不是什么罪恶,中国人或许会认为这是无耻,西方人确不知道这有什么可耻。如果犯法不是可耻的事,就无所谓平反。

对于中西文化对犯法行为所持的不同态度,我是支持学习西方的。西方这种态度,是保护犯人基本人权以及刑满后的平等公民权的文化基础。 此前我一篇关于美国移民改革题案的文章,说的就是这个问题。墨西哥人非法移民,是犯法。但是,拉美裔社团在媒体上公开支持这些罪犯,而且上街游行支持,墨西哥政府也支持本国公民去犯美国的法,根本没有犯法可耻一说。所以,同样是非法移民,华裔与西裔有天壤之别。华裔非法移民得不到同胞公开支持,也得不到中国政府支持,被关到监狱后举目无亲,有亲朋都耻于与之交往,对比之下,西裔非法移民监狱内得到同胞声援,出狱后有同胞关怀,回国后政府还抗议美国边界巡逻。

我的一个白人同事上班时把车泊在一个不许泊车的路边。我问他这不是违法吗?他说,违法他认罚就是了。我说这多贵呀?他说,每个月他收到 4 至 5 张罚单,算起来还是比买停车场的月票便宜。他说得很坦然,犯法是计算中的事情。

Al Sharpton 2001 年抗议美军轰炸波多黎各,入狱 90 天。他出狱后一样得到众多拉美裔拥护, 2004 年竞选期间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入狱就入狱了,出来一样竞选总统,用得着平反吗?马丁·路德·金是当今公认的民权运动领袖,他也入过狱,美国今天有节日纪念他,但没有必要为他入狱平反。甘地现在是西方称道的非暴力运动创始人,但是英国政府关押他多年,也没听说英国司法部门有平反甘地之说,司法部门的尊严,得到英国人和甘地及其门徒的共同维护。

民主社会需要宽容、法制、权威。我儿子在北美上小学,每年成绩单上一系列考核中,都有尊重权威( respect authority )一项。当民主运动与法制和权威冲突时,是否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权威的尊严?平反六四,是不是摧毁了法律和权威的尊严?在没有法律尊严、蔑视权威的社会中,人们会遵守建立起来的民主规则吗?民主规则会有权威性吗?甘地和马丁·路德·金在争取民族和黑人权利时,是不是同时维护了当时的法律和权威的尊严,维护法律和权威的尊严是不是非暴力原则之一?看看中东的民主,看看东欧的民主,缺少全民选举吗?不缺。选出的政府有权威吗?没有。今天选举结束,明天又上街游行要求重新选举,甚至拿起武器,抗击自己有权投票选举出来的政府。

法庭上,无论发生什么不合理的事情,法官的权威都要受到尊重。体验赛场上有时为了维护裁判的权威而坚持误判。所以,为中国民主社会建设的前途着想,与其为六四平反,还不如改变人们对当事人的态度。广场上的学生领袖值得尊重,但不必平反。在广场坚持了一个月就是违法行为,没什么可平反的,也不是可耻的事情,即便带上一个动乱分子的帽子也没什么可耻的,甚至以后经商时有名人效应。如果今天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而不必维护法律尊严,那么,即便今天共产党下台,中国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有法律尊严的民主社会。一个没有法律尊严和权威尊严的社会,就是一个无政府状态的社会,一个遵从丛林法则的社会,一个产生独裁的社会。伊拉克就是一个例子。现在人人可以投票选举的民主国家伊拉克正在等待着下一位独裁者去平息内战。

我希望中国政府对所有六四死难家属给予抚恤,给所有六四死难者立个碑,纪念死难的学生也纪念死难的军人,但不必平反,至少不急于平反。没有平反的人得到尊重,他们的家属的公民权利得到保障,这比平反后当事人和家属才有公民基本权利更进步。死难者是为民主牺牲的,就然我们先实践一下美国支撑民主社会文化、学习一下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尊严的文化,为未来的中国民主奠定文化基础。

六四是中国的不幸,但是,十八年过去了,许多人还是没有吸取六四的教训。当时政府与学生对话,互不相让,导致尖锐对立、导致后来的事态失控。今天这种对立还在重复上演。古人云退一步海阔天空,十八年了,是站在六四事件不同立场的人学会宽容,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时候了。有些人坚持要平反六四,坚持要蔑视权威和法律,我不知这对中国民主社会建设有什么好处。违法就违法了,没有什么好可耻的,也不需平反。赵承熙枪杀 32 无辜,几天后 VT 校园哀悼死者时就包括了哀悼赵承熙,赵承熙是罪犯,但同样要得到人的尊严。这是我看到的美国民主社会,我希望海外民运者先学会美国民主社会的这一点,也希望中国政府学会这一点,学会尊重动乱分子人的基本尊严,不要把“动乱分子”看成贬义词,以人本主义精神尊重他们及其他们的家属。我希望有一天,某中国政府官员在他的简历里,可以自豪地写上参与六四,并因六四坐过牢,而且这样写无需以平反六四为前提。六四动乱分子和右派一样,和文革老三届一样,都是有才的一族。六四动乱分子抓起来了,没有什么好平反的,需要的是维护他们及其家属应有的人的尊严。因为六四坐牢了,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出来后也没有见不得人的地方,坐牢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出来后继续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合法或非法。

一个维护法律和权威尊严的文化是民主社会的前提,一个宽容的文化是民主社会的土壤。为了中国的民主事业,我们不需要平反六四事件,也没有必要将当事各方对立起来、散布仇恨。对六四事件持不同立场的各方,应该相互尊重宽容、探究以后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而不是相互仇恨。散布仇恨只能为以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埋下仇恨的种子。要平反,也等到各方有的是宽容而不是仇恨的时候。

民主是好东西,但是民主也可以让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权益。所以,民主实施之前,弱势群体的一些基本权益不容民主商讨,而且应该先建立保障。这些基本权益的保障包括人权和公民权。不平反而给予六四参与者应有的尊重比平反后才恢复六四参与者的基本权益对中国民主建设更有好处。至少在次序上,我们不急于平反,而是先建立这样的文化,让政府和个人都尊重囚犯的人权和他们出狱后的公民权。没有保障弱势气体基本权益的法理文化,民主就会变成多数人的暴民政治。平反六四或许是必要的。但在次序上,应该优先建立支撑民主的文化和社会基础,以后在不波及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再平反六四不迟。不急于马上平反六四,而是先行建立尊重公民权和尊重犯人人权的文化、建立一种宽容而不是仇恨的文化,可以更好地推动中国民主。反之,会阻碍中国民主进程,欲速不达。

当此六四之际,让我们纪念六四死难者,就像美国哀悼 VT33 位死难者一样而不是 32 位死难者一样,就像美国同时纪念内战南北双方的死难者一样。纪念北方的死者,不必让南方死者遗臭万年,反之亦然。纪念南北战争南方死难者,也不必为南方奴隶制和分裂行为翻案。我希望六四当事人各方及其被六四波及的各方达成某种宽容,一起纪念六四死难者,无论他们是学生、军人、工人还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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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平反六四,"天安門母親"早有此主張.

天安門母親提出解決六四問題兩大原則,一是政治問題法律解決,二是六四問題漸進解決。前者是指既不要搞官方平反昭雪,也不要搞民間清算復仇,六四問題要走出個人恩怨,在和平推動中國社會整體轉型下進行。後者是指當局首先解除對死者家屬的打壓和跟蹤,允許受害人公開祭奠,在六四死者家人生活就業等方面平等對待,並適當給予經濟補償。(見劉曉波接受香港明報訪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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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

天安门母亲主要成员祭儿 18年来首次重返现场 中国时报

中国时报彭志平报导/「天安门母亲」主要成员丁子霖、徐珏,六月三日深夜十一点,在当时她们儿子遇害地点北京天安门广场以西约四公里处的木樨地祭奠她们的儿子。这是一九八九年「六四天安门事件」发生之后,她们第一次有机会在她们儿子遇难地点、遇难时间现场祭奠。「天安门母亲」祭奠之后痛哭失声,不能自持。现场虽然有便衣公安人员监视,但他们并没有阻止祭拜。

丁子霖的儿子蒋捷连是在一九八九年六月三日深夜赶赴天安门广场,但才到木樨地地铁站出口处就遭到枪击身亡。据丁子霖调查,在木樨地能确认身分的遇难者就有三十五人。

遇难地忆当年泣不成声

忍受肚子疼,丁子霖在三日晚间九点半离开家门前往木樨地,大约十点钟左右抵达,一直等到十点半才开始祭奠。这个时间,就是十八年前蒋捷连等人遇难的时间。她们准备了鲜花、香烛、祭酒和亲人的遗像,以及孩子生前喜欢的饮料和水果,进行简单的祭奠仪式。徐珏的儿子吴向东当时也在木樨地桥头遇难。

十一点左右,祭奠仪式行将结束,默哀、?酒、致祭之后,丁子霖、徐珏想起十八年前儿子血淋淋遗体,想起十八年来所遭受的种种不公正对待,这两位「天安门母亲」抱头痛哭,泣不成声,不能自持。

参加祭奠仪式的还有马雪芹,她的女儿张瑾,遇难时才十九岁。虽然张瑾并不是在木樨地遇难,但马雪芹听说丁子霖等人要前往木樨地祭奠,也抱病赶到现场参加。她说,她希望借这个机会来悼念死去的女儿。但是,由於过度悲哀,马雪芹到现场不久就突感心脏不适,无法支撑下去,不得不由其亲属提前护送回家。

成功拜祭受监视未阻止

丁子霖夫妇和徐珏都是「天安门母亲」的骨干成员,在过去的十八年当中,每到清明和「六四」,丁子霖夫妇和徐珏或被软禁在家,或出门时被严密跟踪,根本不可能到亲人们倒下的地方表达哀思。

丁子霖表示,十八年来她一直想到儿子倒下的地方拜祭,可是每年六四都被严密监视而无法成行。这次成功祭奠原本已做好被公安阻止的心理准备,想不到竟能祭奠成功,现场的公安并没有阻止。

丁子霖还表示,事先没有一个朋友知道她要前往木樨地祭奠蒋捷连,只有少数难友知道,「我只想悄悄的去」。虽然她前天深夜已完成的祭奠,但事隔一天,到昨晚她的心情都还相当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