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报”:中国文化中的重要行为准则
文章来源: 牟山雁2021-05-14 19:18:51

在中国文化的词典里,没有哪一个字眼比“报”更为重要。我们所熟悉的忠、孝、节、义,都是儒家文化笼罩下的产物;而“报”则超越派别、阶层,也超越时空,成为数千年来全体炎黄子孙所一直遵守的行为准则,其重要性就像责任(duty)之于西方社会与西方文化一样。

“报”植根于古老的中华文化中,本义是告知、回应、回报。《礼记 曲礼》云:“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 非礼也; 来而不往, 亦非礼也。” 就是说上古之时,以德为贵;其后则注重施与和报答。礼崇尚有往有来:有施于人而人不报答,这不合于礼;人施与我而我不报答,也不合于礼。《诗经 木瓜》云: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这是一首爱情诗,诗人强调目的是“永以为好”,而不只是报答,但报答作为手段,还是不可少的。总之,对别人的行动,你必须有反应;而自己的行为,也要期待有一个回报。

 “报”还可以指自己所有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和受到的回报。《荀子》曰:“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 以类相从者也。” 凡是爵位、官职、奖赏、刑罚都是一种回报,是与行为的类别相应的。

作为一种对他人举动、行为的反应,“报”不但可以是报德、报恩,而且也可以是报怨、复仇。

先说报德、报恩。中国人推崇知恩必报,而且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最著名的例子是汉代大将军韩信,因漂母(洗衣服的老妇)一饭之恩,竟以千金为报。

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样的实力,受人之恩却不能慷慨回报的人,会感到羞愧。所以陶潜在一首诗中写道:“感子漂母惠,愧我非韩才。” 他哀叹自己没有韩信的才能,因而不能像韩信那样报答她。至于那些知恩不报者,则难免“忘恩负义” 的讥笑和责难。

再说报怨。老子主张“报怨以德”,以恩德回应怨恨。这好像和基督教相似。孔子与之相反,主张“以直报怨”,用公正对待怨恨。对“以直报怨”中的“直”,历来众说纷纭。下面仅以《礼记  檀弓上》中孔子的教导来说明: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当子夏询问如何对待父母的仇人,孔子的回答是睡在草垫上,枕戈待旦,并辞掉工作,以表示与仇人不共戴天。若在集市上与仇人相遇,即使赤手空拳也要立马斗杀他,而没有回家找武器的必要。这就是“以直报怨”。

其实道理很简单: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不仁,我不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这些常见俗语,就是作为炎黄子孙最高行为准则的通俗易懂的描述。

显而易见,以上所说的只是作为伦理规范的“报”。此外,中国宗教文化中也有“报”,如天报、鬼报、业报。那完全是另一码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