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东方人的“原罪”?
文章来源: 牟山雁2024-01-25 16:51:48

 

基督教里有“原罪”之说,以为人人生而有罪。

如果一定要从中国文化里边找一个对等、或者接近对等的概念,那就非“孝”莫属了。

只要生下来就对不住父母了。按周质平教授的观察,只要是在东方强调孝道文化里成长起来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孝基本的、重要的成分是一种罪恶感,是愧对父母的罪恶感。

当父母千辛万苦把你生下来,你负罪了,你欠了他们债,因此终身要还也还不清。

不是吗?“养儿防老”,作为一个儿子,你首先有供养父母的责任。

可是孔子说了,那远远不够,因为牛马牲畜也会那么做的。所以你还得真正地打心眼儿里尊重父母,照顾父母,体贴入微。《二十四孝》中就充满了此类历史故事。

如果父母病了,更是你显示孝心的时候。所谓的 “割股救母”,就成了佳话。

孔子还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训诫。只要父母还活著,你不能远离,时时刻刻都得随时听候召唤。

当然你也必须尽心尽力,博得事业成功,光宗耀祖,给父母脸上增光。

孝子还得迎合父母心愿,让他们高兴。但这很可能是违背自己的心愿,得多扎心呀。

仅擧一例:当年胡适在康奈尔大学读书,与农学院教授漂亮的女儿 韦莲司 (Edith Williams)不期而遇,双双坠入爱河。但胡适告诉热恋中的情人,我是有婚约的,而且我不能毁约;不然的话,会有人难过—-那就是他的母亲。

于是他忍痛割爱,回家完成父母包办的婚姻。不仅害了自己,也害得情人终身未嫁。

父母如果做错了事、犯了罪怎么办?孔子都説了,你得袒护,甚至不惜犯包庇罪。

如果父母死了呢?不管你处于什么事业人生的重要阶段,你都要把一切都放手,回家守孝三年。

丧葬中还有具体要求。哭丧要尽哀,表现你的悲痛,最好是哭得泪尽,继之以血。

葬礼自然不能少,而且还要体面像样儿,没钱的话,宁可卖身。所以卖身葬父的董永,感动得天上织女都下凡帮他织布还债。

如果父母是为人所害而死,怎么办? 你不能报官缉凶,相反,你得辞了职位,枕戈待旦,一有机会就搏杀仇人,连回家寻找兵器都是不能允许的(不反兵而斗)。這是孔子的教誨。

当然要成为孝子,你还得生个儿子。不但是为了传宗接代,而且保证父母死后,香火不断,不至于变成饿死鬼。

所谓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儿子是最大的不孝。

衡之于以上标准,有多少人是真正的孝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