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凯尔.利滕豪斯枪击案
文章来源: 南半球2021-11-22 13:15:05

美国威斯康星州持枪杀人案的主犯凯尔.利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被陪审团宣布无罪,当庭被判杀人属于自卫,获无罪释放。报道说3个死伤者都有试图掏枪或夺枪的意图,于是凯尔先下手为强,击毙2人击伤1人。这3个人是不是真想打死凯尔,已经没有办法求得真相,在法律面前也无关紧要,只要凯尔觉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先开枪就自然受到法律保护,这就是此案的关键法律精神和自洽逻辑。

 

此案的判决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左右两派已经吵得不可开交,后继发展值得关注。但是在海外华人社区几乎看不到不同的意见,只有一片欢呼声,大家一是觉得凯尔有种,先下手为强真汉子;二是美国常识还在,法律有效;三是美国的人民持枪权太重要,有枪真好。

 

事情真像许多人想象的那样简单吗?人民普遍持枪真是好事吗?首先从凯尔案的伤亡概率上来看,死伤的3个成年人据说都是犯有前科的坏蛋,但是这些恶棍居然无一例外比未成年的凯尔出手慢,这无疑纯属小概率事件。现在回过头来看,凯尔能够打倒3人而自己毫发无伤,只能说是他运气太好。在当时混乱的情况下,说凯尔九死一生,在鬼门关上溜了出来,应该是毫不为过的。这样一看,普遍持枪权实在好的说法就有些不太可靠了。

 

再让我们秉承此案判决的精神和逻辑,把视角转到那3个倒霉蛋这边来,就会看到一幅完全不一样的场景。面对手拿全自动步枪的凯尔,那3个家伙如果携带手枪,他们应该更有理由觉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人能够眼明手快,出枪先将凯尔击毙,那他应该也是属于自卫杀人,可以无罪开释。这样的场景相信是我们绝大部分人所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其发生的概率应该远远超过真实的案情。虽然在现实中那3个人心慈手软,或者说是笨手笨脚,最后落了个2死1伤的结局。

 

美国世界第一强国的头衔,让许多人迷信美国的一切,甚至将允许民间持有武器提到捍卫民主权利的高度。其实回顾历史,在古代社会,全世界任何地方都允许民间持有和携带武器。因为那时候人烟稀少,通讯手段和交通工具落后,没有健全的社会治安体系,许多地方甚至还有野兽出没,所以再残暴的政府也没有办法禁止民间持有武器自卫。翻翻史记就知道,在中国历史上对百姓管控最严格的秦代,一文不名的韩信还可以若无其人地背着长剑招摇过市,各地的豪强武装可说更是不胜枚举,所以民间持武只是古代社会的惯例,和自由民主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

 

至于说到民间持枪可以保卫民主反抗暴政,更是无稽之谈。在今天的世界,老百姓的那几条长短枪,如何能够抗衡政府的坦克飞机大炮。想想美国1930年抚恤金进军事件的老兵和1970年肯特州立大学的反战学生落入仍人宰割的下场,可以清楚地知道,就是在民间持枪合法的美国,政府的武力对民间的武力依然具有压倒性优势。所以民间拥有的武器只能用来进行或者防止平民之间的暴力攻击,即不能用来对抗政府,也根本无力对抗政府。而一个现代社会如果沦落到需要民间武力来维护社会治安,只能说是其政府的无能和失职,使得社会沦落回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凯尔案判决先例一开,在人人有枪的社会,当人与人出现争吵对峙的场面,出手的先后可就立刻决定了或生或死的天大区别。一旦这样的社会氛围成为常态,大家是不是应该天天在家苦练,人人练就西部片中英雄大侠那样麻利的出枪速度才能存活于世?笔者和大家一样,内心实在佩服凯尔杀伐果断的男子汉气概,丝毫无意替那三个死伤的打砸分子鸣冤叫屈,对庭审结果也没有异议,只是觉得美国的持枪文化在历史上有其合理性,但是在今天的现代社会,实在有着许多无法自洽的悖论,其中的内在逻辑完全经不起推敲。想想人类社会发展到了21世纪,民众还需要依靠自己持枪维护正义,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在社会整体氛围和谐,经济蓬勃发展的时候,全民持枪引起的问题往往不为世人所关注。但是在社会撕裂对立日益严重的情况之下,极可能引起一系列恶性循环和不可收拾的后果。2个月前美国德州通过立法,进一步放宽持枪限制,允许二十一岁以上的德州公民,毋须持有执照,也可在公众场合携带手枪。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还是开历史的倒车,或是在治安恶化情况之下的无奈之举,相信明眼人都会得出相同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