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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武松违反动物保护法,语文课本会删除《武松打虎》吗?

(2010-07-03 19:45:06) 下一个
作者:秀才江湖

先说一个小故事:从前,有一个老婆婆,她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卖雨伞,小儿子卖草鞋。晴天时老婆婆愁大儿子的雨伞卖不出去,到了雨天又愁小儿子的草鞋没人买,所以老婆婆天天不开心。有人就劝老婆婆换个想法,晴天想着小儿子的草鞋卖的很好,雨天想想大儿子的雨伞卖的很好,老婆婆听从忠告,于是每天都高高兴兴。


事物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因你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心情与领悟。就像故事中的老婆婆,如果只想到阴暗面,只想到下雨或不下雨会影响儿子的生意,当然会闷闷不乐,换个角度就会豁然开朗,全面的看待事物就会理性。最近,有教授和老婆婆一样,陷入了偏执的误区,做出了疯狂的举动。丁启阵教授建议从中学语文课本中删除《背影》,侯会教授建议删除《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丁启阵教授给出的理由是《背影》中的父亲违反交通法规,翻越火车站护栏给儿子买橘子,侯会教授给出的理由是鲁提辖血腥暴力。


是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打斗场面非常血腥,鲁提辖的三拳下去,镇关西被血淋淋地活活打死,可这是除暴安良、匡扶正义,如果你光从暴力方面去理解,当然要删之而后快。《背影》中的父亲违反交规、翻越护栏,可是作者着重体现的是父亲伟大的爱与人性的光辉,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如果教授只盯着文中父亲的阴暗面,例如他爆出朱自清先生的父亲曾纳过妾包过“二奶”,建议删除当然不足为奇了。


如果教授的理由成立,中学语文课文可以删除殆尽,因为几乎没有一篇找不到删除的理由与他们认为的‘阴暗面’。《武松打虎》违反动物保护法,老虎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单位,岂能乱打;鲁迅是个大愤青,天天横眉冷对、嬉笑怒骂,不利于和谐稳定;《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中的冯渊是个同性恋,不符合主流的伦理道德,小孩子不能看;《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同样充满血腥暴力,比起‘拳打镇关西’有过之无不及,如‘七窍迸出血来,……头割下来,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如果按照这些砖家教授的理论,凡是有‘缺陷’的课文全部删除干净,那语文课不如干脆直接学习人民日报的社论得了。


老婆婆看到儿子的生意不好,真的好着急;教授看到课本中的不和谐,肯定也很着急。老婆婆能听人劝告、破涕为笑,教授呢?是否也应该早日走出阴影?何必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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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辛夷660 回复 悄悄话 回复nightrose的评论:

请你先看一看我的那篇“何一蟹不如一蟹也?”,然后你就知道我为何转载此篇了,当然,毫无疑问你的观点是对的。
nightrose 回复 悄悄话 历史事件要在历史环境里分析,武松打虎那时还没有动物法,何来违反之说?就是现在立了新法,也只能从颁布一天开始执行,不能用于追查过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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