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野花不採白不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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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司备忘录的风波

(2008-09-10 17:50:43) 下一个

            地处纽约曼哈顿中城的宝维斯律师事务所(Paul, Weiss, 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LLP)是全美顶尖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年轻的女律师凯莉·帕克近两年刚刚晋身合伙人,正春风得意。2003年夏天的某晚,帕克女士叫来的外卖是日本寿司。不知是一下吃坏了肚子还是大倒胃口,隔日她还对这顿饭还耿耿于怀,决定将那家日本餐馆划入另册。于是她拨通了法律助理金勃莉·阿瑞娜的电话,要她对附近其他日本餐馆做一番研究。

            一般来说,在美国的大律师事务所里,大合伙人指使小合伙人,小合伙人指使资深律师,资深律师指使一、二年级的菜鸟律师,这些菜鸟律师再直接对法律助理发号施令。合伙人直接授权于法律助理不说绝无仅有,也是不甚常见。帕克女士想必对阿瑞娜小姐一向严谨的工作态度十分中意,这回算是逾级直接委予重任。而阿瑞娜小姐自然不敢怠慢,于是一如既往地进行了一番呕心沥血的调查研究。她上网查资料,参阅《查格评鉴》(ZagatSurvey)上的评论,走访商家,访谈同事好友,对比菜单,说不定还亲自品尝,终于完成了一篇引经据典、内容详实、文字滴水不漏的备忘录。

            帕克女士一定对属下的漂亮活儿十分满意。然而万万没想到是,这篇她想留在自己抽屉里的东西却不胫而走,很快在纽约城里各律师事务所以及互联网上被争相传看,而且居然还上了20031023日《纽约时报》的头版。

            这回宝维斯出了一个大丑。当《纽约时报》的记者要求采访时,宝维斯的发言人除了严正声明寿司备忘录所花费的工作时间没有算到任何客户帐上之外,拒绝置评。两位当事人更是避退三舍,好几天不敢接外来的电话。宝维斯所有的人也都噤若寒蝉。外界很难知悉他们内部如何处理这件事。但可以肯定的是,老板一定对那个把“机密”泄露出去的家伙恨得牙根痒痒。备忘录的副本收件人是一位叫杰森·谢佛的律师。当“纽约时报”接通他的电话时,他一听是这事儿,就忙不迭地狠狠地挂断了电话。

            是的,这篇含有八个注释、两个附件、印在宝维斯公文纸上的备忘录是讨论日本生鱼片的,而不是关于安然、世通或太科等美国企业丑闻的。

            该备忘录在开头有“根据您的指示,本文旨在提供若干在纽约中城地区预定寿司之选择”云云。作者所提供的信息的确很有见地。譬如,她认为星期一应为拒食寿司日,因为“鲜鱼通常是星期二运到的”。因此尝鲜须赶早,隔日则次之,待到下周一就不敢恭维了。作者还引用了一段《查格评鉴》对某家日本餐馆的描述:“除了滚滚而来的如大白鲨一样巨大的(“Moby Dick-size”)精美的寿司之外,这家时髦的日本连锁店还提供其他美食,尽管其价格之高令磅秤的指针打到头(但还不致把磅秤打碎)。对很多食客来说这是一家非去不可的餐馆,尽管他们当中的不少人对排到门外的长队要说’撒油拿蜡’。”作者在备忘录结尾时写道:“本人希望您会发现本备忘录的附件能够帮助您以百吃不厌为基准(“on a going-forward basis”)选择定购晚餐的餐馆。”这句中文译文实在让笔者花了一番脑筋,最后还是不甚满意。原文中的“on a going-forward basis”一语,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吃了还想再吃的意思。

            愈是咬文嚼字愈像是滑稽剧的台词,但问题不在于语言本身,而在于这篇文字真切地反映出美国企业文化的一个侧面,所以才让局内人看了捧腹。然而,他们的笑声中其实有些自嘲的味道。

            “这就是大家所惧怕的。”一个不愿暴露姓名的年轻律师说。“公司的等级制度森严,老板对属下颐指气使,令人无所适从。所以在这里一些人上另外一些人做这样的事一点也不奇怪。”

            的确,阿瑞娜小姐奉旨成文,体会荣幸还来不及呢,哪有置喙的道理。那些年轻的法律助理,刚从大学本科毕业,干劲十足,没日没夜,加班加点,指哪儿打哪儿,包括搜寻最新鲜的鱼肉,也懂得刚进庙来的小和尚先学给师傅端洗脚水的道理。况且,每年评比加薪,以后进法学院写封推荐信,全凭跟老板够不够交情。因此,老板“吃了还想再吃”理应引为快事。

            再说,合伙人也是从助理、菜鸟律师这样一步一步从小媳妇熬成婆的,有“我当年做得来,如今你为什么做不来”的理论根据。权势、地位、资历、本钱,这些都是在美国的大律师事务所里最在乎的东西。有个律师并不夸张地说:在律师楼里,听一个人说话的分贝量就可以判断此人在这里呆了几年。法律助理等小萝卜头们且不用说,那些一流法学院出身的菜鸟律师们,走在大街上固然可以趾高气扬,在律师楼里无一不是战战兢兢,不敢出半点差错,生怕有一天早上发现得罪了某方神圣。当他们熬过两三年之后,从两人或三人合用的房间换成独占的房间、从小房间换成大房间、从无窗的房间换成有窗的房间、从简单的办公椅换成高靠背、带扶手的太师椅的时候,他便可以把二郎腿翘倒办公桌上自叹:“我如今也是资深律师啦,呵呵。”然而此时更大的磨盘就压在身上。如果一个有四、五年资历的律师还在做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老板虽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却无降大任于斯之意,明摆着就是要你走路,聪明的你就该另找饭辙了。通常到了六、七年,未能变为合伙人的律师都没有赖着不走的。这时有一小部分人可能被委任为“特殊顾问”,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公司无意拉你入伙,又不逼你走人。这些低人一等的“特殊顾问”多少有些尴尬,除了有些人从此马放南山再无鸿鹄之志外,很多更有野心的人还是不久就带着失意另谋高就了。一般说来,一个有四、五百名律师的大型事务所每年平均只有四、五个人能升为合伙人,其他人均被淘汰。如此说来,帕克女士可谓百里挑一,想必为宝维斯立下了汗马功劳,想吃点新鲜的生鱼片也不为过吧。

            就是这样一种层次分明,汰旧换新的系统,使美国的律师业具有极高的工作效率,远远超过其它各行业。

            美国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都有一本花名簿,上有每个律师的人头像,个人简历,包括出生年月(一些年龄较大的女士不愿暴露年龄也不勉强)、籍贯、学历(包括大学和法学院的名称及毕业时间)、配偶(或同居人)和子女的姓名及年龄等。合伙人列在花名簿的前面,每人占一至数页(因为要把实际的和挂名的头衔一一列出);然后是特殊顾问,每人一页;随后是一般律师,每二人占一页;最后是法律助理,也是每二人一页。秘书以及其它技术、行政人员不属于专业人员,不在本花名簿上,入另册。这本花名簿图文并茂,又可以管窥他人隐私。所以忙里偷闲拿来翻翻,也算消遣读物。有一次,在纽约的一家的律师事务所里,笔者与几个律师一起做一个项目,在中间休息时,大家就拿这本花名簿作娱乐,比谁对其内容了解最多。其中有一个律师居然可以记得住全所六百多名律师每个人所上的大学和法学院的名称。在场的人都对他非凡的记忆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自己也为他的本领得意洋洋。笔者却觉得其实不是记忆力的问题,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这种虚荣心作为维持工作士气的润滑剂,正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因为老板就是这样教他们的,律师楼本身就是势利眼。每年春天,各名牌律师事务所就到各名牌法学院校园去大肆网罗人才,看谁在哈佛和耶鲁法学院抢人最多。它们对牌子不够响亮的学校根本就不屑一顾,每年只从地方法学院选一两个尖子作为点缀。所以二流学校的毕业生到了大律师事务所就倍感压力,看到花名簿上人人非哈佛即耶鲁,觉得自己好像是从山沟里来的穷小子。他们要混成合伙人更是难于上青天了。

            那天,这群律师继续拿花名簿作消遣。其中有个人说:“你们注意到没有:合伙人K先生有三个儿子,老大四十二岁,老二二十七岁,老三两岁。真不知道如今的老婆是第几任。呵呵。”这种悄悄话当然只能背地里说,但是拿老板开涮的发泄绝对有助于菜鸟们的身心健康。

            不久前,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笔者还通过电子邮件与好几个法律助理进行了一次有趣的讨论,其中还有一个管理律师助理的小老板,他也是从律师助理升上去的。开始大家提起了寿司备忘录,小老板回应道:“老故事了,说下一个。”有一个法律助理说:“你们听说过X秘书给X合伙人洗袜子的事吗?”另一人说:“X律师当不成合伙人只好走人,留下一屋子文件不管就抬腿走了。害得我整整三天在她的‘故居’整理她的‘遗墨’。”再有一人说:“有一次我跟X律师准备一场官司的文件,每个文件用一张粉红色的纸分隔开。X律师临走时交代了一句:‘我不喜欢粉红纸,拿出去怕会被笑话的。’我只好晚上留下来把几百张粉红纸换成蓝的,第二天再向男朋友请罪。”一个华裔法律助理接着说:“我不只一次被合伙人叫到他们的办公室,要我把他们的私人信件翻译成中文。内容全是关于他们到中国去旅游,买了人家的地毯、瓷瓶什麽的,签的支票被打回,再给人家解释、赔不是。我翻译这些私信花的时间当然是算在公司头上的。”说到此,小老板嗅出势态有点不对,马上发邮件对大家说:“说过头了!说过头了!今天的讨论到此结束。谁也不要再提起今天说的事!”于是大家一哄而散。小老板倒也算聪明。如果从他眼皮底下再泄漏出点寿司备忘录一类的丑闻来,恐怕他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寿司备忘录,可谓寿司启示录。一纸荒唐言,谁解其中味。

P.S.

以上小文,一挥而就,旨在博读者一乐,轻松一下。当笔者完稿后打印出来,进行最后一次校阅时,忽然想到一件几年前在纽约唐人街发生的一件并不那么轻松的事:一家在华人圈里有很大影响的律师事务所,与人蛇集团勾结,专做偷渡的不法生意,黑钱滚滚而来。最后还是走到了尽头,美国老板和他的华裔妻子双双认罪,下了大狱。他们手下的一群法律助理也因为参与不法活动被起诉。其中大部分人表示认罪,以免去牢狱之灾。其中唯有一小女子坚拒认罪,认定自己只是给老板打工,听老板的指使,接接电话,收收文件而已,否则饭碗堪虞。结果她竟成为雇员中唯一入狱者。在社会上讨生活,如何左右逢源,进退有据,既不失上级信赖又不失个人尊严,既不失处世原则又不失糊口饭碗,乃是各位读者以及本人的一大人生课题。这个略显沉重的话题已非笔者本意,还是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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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人Filiz 回复 悄悄话 先轻松后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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