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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青:三个美国人九十年代在京城策划一票绑架案

(2020-03-07 08:27:34) 下一个
作者档案

本文作者

      张大青,又名张大星,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1981年赴美留学。现为好莱坞制片人、编剧。

原题

贼更怕被惦记

                                                                     作者:张大青

 
抗灾期间,给大家说个乐呵点儿的段子调剂一下。完全彻底的真人真事。
 
1991年底,在连续7年的努力之后,我终于拿到政府机关给我的护照,可以去美国了。可谁知,就在我领到美国签证,准备行装的时候,却接到一个住在北京的美国朋友小桑的电话。电话中,小桑用尽他哀言乞求之能事,要我走前帮他办一件事情。他要我帮他绑架一个北京市民。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1991年,宠物还是非常稀罕的东西。小桑的北京女友,花了1500元买了一条小狗。他和女友对这个小生命,自然是呵护有加,而且是走到哪里,都带到哪里,生怕它独自在家会有被遗弃的恐惧。
 
不合一日,女友为治疗腰疾,到东直门外胡同里一个中医家里就诊。二人将小桑的车开到大夫家的门外,女友独自进去了,小桑在车内守护着小狗。没过多久,车外便围观了不少居民。除了看狗,也是看小桑——毕竟那时,在华的外国人本来就少,远离外国人居住地的北京胡同,虽无明文规定,但基本属于“洋人与狗不许入内”的地界,所以他们被围观看新鲜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却说那小桑跟小狗在车内等待时,突然小桑想起什么事情,要进去提醒女友一声。他自知不好把小狗带进老中医的诊所里去,就把它留在了车内。因为怕关紧了车窗会热坏了小狗,走时,他特意将窗子摇开了一个缝。谁知,就是这个缝,引出了祸害。
 
刚才说了,宠物在那个时候,是非常稀罕的东西。稀罕的东西就会有人惦记。等小桑和女友从诊所里出来时,车锁被人弄开了,小狗不见了。再看围观的居民,正在迅速散开。
 
焦急与愤怒的小桑和女友,使出浑身的解数,一会儿威胁利诱,一会儿又是哭腔哀求,追问小狗怎么了,在哪里。然而,所有的人都是三缄其口,虽然从他们的眼神里,小桑看得出来他们对狗的下落都是心知肚明的。问紧了,他们中有人就朝一个斜靠在诊所院门上的瘦子望去。小桑冲到他面前,急问小狗下落。那瘦子的眼光游离,嘴上却故作轻松地说什么:狗丢了就丢了吧,你们老外有的是钱,再去弄一个就是啦。
 
小桑明知其中有诈,但却意识到,在那种场合下,无论他怎么刨根问底,也无法得到答案。于是,他把自己的名片留给了在场的一些居民,苦苦乞求他们,有任何消息,一定给他打电话,并悬赏100美金,要他们举报盗狗的人。
 
其实,那小狗就是那个靠在院门上的瘦子偷的。小桑他们回到家后不久,举报电话还真的来了。举报的是瘦子的一个邻居。他说,那瘦子是个刚释放不久的劳改犯,自小好勇斗狠,街坊们在胡同里碰上他,都是最多敷衍两句,然后绕道走开。邻居说,狗是他盗的,一定是为了卖钱。但是,当小桑急着问那邻居是否愿意作证时,邻居一笑说:如果敢作那泼皮的证,我当场干什么来着?然后,对方就挂了电话。
 
小桑打电话去报警。片儿警却说,除非你当场人赃俱在,这事儿没法给你办。小桑不信邪,且犯了美国人的脾气,直接去找那瘦子对质。那瘦子怎么回答他的小桑没告诉我,但显然是带了泼皮无赖的侮辱调侃的,否则小桑在和我叙述这件事的时候,不会那么气急败坏……
 
面对眼睛都哭肿了的女友,又恨又怒之下,小桑做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决定:他和另外两个美国哥们儿约好,要将那瘦子绑架了,带到郊外严刑逼供,非要他说出小狗的去处不行。他们还自作聪明地说,要戴上头套或是面罩,让那小子看不到他们的脸,这样就算事后要告他们,也是无凭据的乱咬……
 
可是,哥儿几个说得正上劲, 不知道他们中间的谁,一句话,让所有人都哑巴了:这帮老外,虽说是中文都可以说,但毕竟难免发音欠准四声不全,一张嘴,准露馅儿,那小子立刻就能听出来他们是外国人,事后告到官里,一捏一个准儿。
 
所以,这几个西方愣头青,是名副其实的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或者说是万事具备,只欠一个东方愣头青。于是,就有了上面说的,小桑给我打的那个电话。
 
这个小桑,混迹中国多年,是很懂得中国人抹不下面子这个弱点的。电话上他和女友的攻心战,轮番轰炸,终于把我给说懵了,在电话中答应了他。为了尽量让我万无一失,小桑说,行动将在我出境的前三天。这样,只要不是被当场抓住现行,即使案发,我也已经离开了中国。小桑还说,行动中我可以不用动手,只是在审讯瘦子的时候,由我来问话即可——听他的意思,好像这样我就是一个绑架的胁从者,就可以脱了干系了似的。
 
绑架,是要坐大牢的,不管绑架的对象是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我上过大学,这个我是懂的。还有,我本来就“底儿潮”,这个时候,如果再出任何事情,让政府捏住小辫子,那我恐怕这一辈子都是吃不了兜着更走不了了。
 
可是,年轻的定义,就是会做出一些不年轻以后无法理解的事情。我就是这么着,上了小桑他们的贼船。
 
去抓贼。
 
 
小桑有个周密的绑架计划。
 
那时的北京胡同里,可怜当年的老百姓,绝大多数都还是在使用公共厕所。一年四季,特别是刮风下雨时节,想方便一下的时候,便是他们最不方便的时候。我们在行动之前,小桑早已自己了解了情况并察看过地形:每天晚上的“新闻联播”节目之后,那瘦子都必会出来,到离他家至少30米远的公共厕所去不方便一下。小桑说,趁着月黑风高,那是我等下手捉拿的上好机会。
 
行动的那天,我费了一番周折,向女朋友撒了个谎脱身,下午就来到了小桑指定的地点。我们早早吃了晚饭,天刚擦黑,就开了小桑的摘掉了车牌的北京212吉普车,来到了瘦子家的胡同。小桑的女友拿出几付长筒女式黑丝袜,发给大家穿在头上。(对不起,头上套的应该叫戴,但实在没有听说过戴袜子一说的,权衡之下,还是穿正确吧。
 
等都穿完了,抬头互相看时,发现那些老外隔着黑丝袜,脸虽然看不见了,但鼻子照样高。而且,丝袜的另外一半垂挂在脑后,像古代刑前的犯人在法场上解开披散的长发,所有人都好似蒙面的窦娥,阴森森的,又滑稽可笑。
 
这样披挂完毕,我们将吉普车开到了离瘦子家不远的拐角处,停在了暗影之中,静候。从我们停车的地方,越过一片已经拆除了的危房原址上的瓦砾,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那瘦子的家门口。
 
但是很快我们就发觉,我们所有的人,包括我在内,都忽略了一个最明显的问题:我们不是在别的地方,而是在北京的胡同里。小桑以前来这里“看景”时,是开车慢慢经过的。他对胡同里偶尔走过的三三俩俩的行人,并没有特别注意。但是,当我们在行动中把车停在胡同里面的一个角落处时,才发现,三三俩俩,加上俩俩三三,再加三两个,再加两三个……那北京的胡同里,简直就是天下熙熙加天下攘攘,每时每刻都有人过往。人们看到一辆没有车牌的军用吉普车停在暗影中,几乎每个人都会好奇地向车这边望来。
 
我们本来自以为再怎样我们也是在黑处,外面的人看不到的。但是到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胡同里的街灯是如此之亮,亮得我们个个心里发毛。至少有一次,一个上了点年纪的男人,凑上前来很近,向车窗内望了一下之后,浑身一震,然后迅速地退后,离开……我们终于坐不住了。这样太暴露目标了。
 
趁着近处没有什么人路过的时候,所有人都跳下了车,疾步走到胡同对面的瓦砾里,藏在了一堆拆房后留下的旧砖头后边。可是,还是不行。胡同里的人们,似乎都已经知道我们躲在那里。每有人经过,都会有意无意地向我们的方向看过来……
 
终于熬到“新闻联播”开始了。在那砖堆后,我可以听到胡同内许多电视机里同时传来的声音。那是信息尚不开放的时代。“新闻联播”几乎就是人们获取家门以外,胡同以外信息的唯一途径。顺便说一句,如果我这是在写小说,我一定会说,那晚的电视新闻,是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包括绑架犯罪……但是,我不是。事实是,那晚的“新闻联播”内容,我虽然都听见了,却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太他妈紧张了。
 
“新闻联播”快要结束的时候,那瘦子家的院门,突然“吱扭”一声被推开了。从门里走出来一个身穿套头衫的人。我们几个人,都一下子慌乱起来:是他?非他?徒步冲上去?还是快快上车去追?所有的人都在一个劲地逼问小桑。惊慌失措中,小桑终于说,那人身材太矮小,不是瘦子,是他的弟媳妇。
 
不过,她的出现,还是给了我们一个提醒,要早点回到车内,随时启动,就算街上的人都会看到我们,也只能如此。于是,我们又回到车内,并将它开到了离瘦子家只有十米不到的地方。“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终于,熬到了“新闻联播”结束时的《国际歌》响起。接下来是天气预报的音乐……
 
就在这时,那院门突然又一次被推开,从里面闪出来一个中等身材的瘦男人。见到他,我们几个又一次透过黑纱上的孔隙,用无比严峻的目光盯住了小桑脑后长长的,歪歪曲曲的大半截丝袜,小桑,是他不是!?是不是他?小桑凝神片刻后,冲口说出:是他!只见那小桑车灯不开,在黑暗中突然启动,手排档的老式吉普车像背后让人扎了一锥子的一头野猪般,猛地向前窜了一下……熄火了。
 
是小桑太紧张。再来。
  
车再次启动时,我们的目标瘦子已经走出家门有十来米了。他一定是听到了声音,回头看了我们这边一眼,并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继续向厕所方向快步走去。看来他已经有了警觉,并且意识到,如果他此时再回头向家里跑,势必会被我们的吉普车迎面截住,所以他选择继续朝厕所的方向而去……
 
小桑还是黑着车灯,一脚油门踩下去,“轰”的一声,车沿着狭窄的胡同,冲了上去。那几秒钟,真是热血沸腾的几秒钟。车里所有的人,都在黑丝袜后面,紧盯着那人越来越近的背影,连喘气都忘了。车迅速地穿过狭窄的街道,离那个盗狗的家伙,越来越近,越来越能看清他的背影了,甚至他脚上穿的白色塑料底的布鞋,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地在黑暗中交替着前行了。
 
可是,到了离他只有几米远的距离时,一个最年轻的美国人,突然压抑着内心的恐慌,再一次问小桑:当真是他?果然是他!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也许是这个美国人这色厉内荏/声厉内荏的问话,将恐怖与怀疑传染给了小桑;更也许是小桑真的不敢确定那个人是否就是瘦子本人;再也许是小桑根本就一直处在比谁都恐慌的脆弱状态中,结果临阵更加犹豫顾虑,只是我们自己也都很慌,没有注意……总之,在这关键的时刻,小桑很不舒服地挪动一下身体,竟嘟囔着说:“好像,好像不是他。好像是,好像是他弟弟……
 
车上的人,一下子都炸了:什么?怎么是弟弟?是他本人?还是他弟弟!弟弟?本人!与此同时,车外面我们眼睁睁看着那人钻进了厕所。而在他进去的那一瞬间,小桑终于看清了,这一次,肯定地判断:那不是弟弟。就是瘦子本人。车内又是一阵爆炸,责备抱怨……
 
我们焦急地等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公共厕所里偶尔有人进出,我们不知道里面的情况,所以不敢轻举妄动地冲进去。那瘦子在里面又过了至少有10分钟之后,我们意识到,他就是再不方便,也该不方便完了。但是,就是看不见他出来。与此同时,车外面经过的行人,比“新闻联播”前更多了。偶尔还有些人,干脆站在不远处,交头接耳起来,就是不走。
 
本来就已经沉不住气的小桑的女朋友,现在开始低声喊叫着,坚持要离开。其实,所有人的肾上腺素,在刚才瘦子从家门出来以后的最关键的几十秒钟内,都已释放得差不多了。现在,我们每个人的直觉都在告诉自己,见好就收吧,该撤了。不然,只怕是再过几天的电视新闻里面,就要有我们的大名与事迹报道了。
 
经过了一小段时间的尴尬沉寂之后,小桑终于很阿Q地说,我们把瘦子吓得不敢出厕所,就已经是“胜利”了,我们大家可以收兵了。虽然那个最年轻的美国人,还为了面子上有点下不来,而嘟囔着争辩了两句,但其他人却都不出声,没有一个附和他的。这时候每个人心里想的是什么,彼此都是不言自明了。小桑松开离合器,开车向前继续行驶。路过厕所时,里面死一般寂静。
 
小桑将他的吉普车开出黑暗的胡同,来到华灯闪烁的东长安街上。一时间,我的眼睛都不能适应那种明亮。我记得,我在后座上把头上穿的袜子脱下来的时候,感觉北京夜晚的空气,真清新。这个虎头蛇尾的未遂绑架案,说到这里,就算结束了吧?嘿,还真没有。
 
 
上文书说到,小桑与我们几个人试图绑架盗狗贼未遂,灰溜溜提前撤离了作案现场。却说我自己,那晚作案后没有几天,就离境到了美利坚。那个时代,没有互联网电邮,越洋电话更是超贵,所以去了以后,一直都没有再和小桑和他的团伙联系,只有当时的女友,不时有书信寄来。时过已经月月经已过时(注:自编回文字句),忽一日,收到女友一封来信,内称她……哦,不是怀孕了,是她发现了我一个秘密。她说,她曾经在我离开前的有一天,感到我行止甚为蹊跷,当时又不好多问。现在,她信中说,她知道我是去做什么了。
 
我读到这里,不由一愣,连忙往下再看——女友告诉我,她从小桑那里知道我是去参加他的绑架未遂行动了。她接着告诉我说,小桑和他的女友回到家后就开始感到了后怕。第二天每接到电话,都害怕是警方打来的,不敢马上接。不过,几天过去了,一切仍旧正常,二人悬着的心,这才逐渐放了下来。
 
不曾想,就在这时候,他们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一个警察打的电话。
 
电话中,警察首先亮明了身份后说,小桑他们的小狗,在他那里,并让他们去认领。百般狐疑的小桑,立刻带上了女友驱车来到了那条胡同的派出所,找到了警察。在那里,他们果然看到了见到他们也是欢蹦乱跳的小狗。小桑的女友,一时不能自己,喜极而泣……高兴过后,二人一迭声地向警察叔叔道谢……自是不在话下。
 
您可能问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就这么容易
 
事后,小桑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原来,小桑他们的小狗,被瘦子偷了之后,很快就转移到了南口八达岭一带,准备卖个好价。而也就在这时,有了我们漏洞百出的未遂绑架行动。虽然无果,然而,或许正因为它的组织松散,闹得满城风雨,这次行动起到了我们所始料不及的,非常戏剧性的作用。常言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但常人却很难意识到,这句话反过来,也是同理。贼也怕被惦记,或者说,贼更怕被惦记。为什么呢? 答案也简单: 因为他是贼,贼有贼心,所以贼就更会以贼人之心,度常人之腹。
 
虽然我们当时不知道,但那次鲁莽行动之后,瘦子的日子,可就难了。
 
从瘦子的角度看,他无从知道小桑是真的放弃追索了呢,还是无时无刻不在暗中继续惦记着他。而一个怕被惦记的贼,自然会加倍地小心。但是,具体对瘦子而言,他这个贼所面临的,却是一个虽然极为简单,但是却横竖横左右左都无法解决的问题——他除了吃喝,还得拉撒。
 
可怜那瘦子,每到“新闻联播”之后,该出门去厕所的时候,却不敢。他要吃喝,他的职业要求他每晚出门去作案,可他也不敢。
 
为什么呢?因为他怕出门碰见头上穿袜子的。
 
常言还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常言又道,活人不能让尿憋死。
 
活贼也不能让尿憋死。所以,几天后,那小狗就被人神秘地送到了警察派出所,回到了主人的身边。
 
以上就是我参加的未遂绑架案的全部始末。虽然未遂,但它教给了我其实很浅显又很合逻辑的一则道理:坏人比好人还怕恶招。
 
贼更怕被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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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ynice 回复 悄悄话 ????
hotpepper 回复 悄悄话 Great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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