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无畏的闹剧

湖畔居士 (2010-11-19 19:11:10) 评论 (12)

来自天朝的学生债天天,在米国流着稀的一所学校读研究生。有一天不知何事,和他的老师吵起架来。这一架想必吵得非常厉害,致使老师报了警。警察叔叔逮捕了债天天同学;学校也开除了他的学籍。流着稀当地的新闻报道说:债天天同学扬言要烧了学校。而债天天同学自己对中文媒体说:(1)自己肯定没有说过要烧了学校;(2)自己具体说了些什么,已经记不清了;(3)自己只是说过“大不了就拼了”之类的话。

这位债天天同学能从天朝来米国读研究生,想必智力和记忆力都是不错的,至少不会低于常人。我也曾经在米国读过书;那时人在米国举目无亲,家里也供不起任何费用,全靠自己挣奖学金和生活费,可谓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每次和老师谈话,都是小心翼翼;有时老师不讲理,自己也必须据理力争,而不能跟着不讲理。实在和老师说不通了,还可以去系里搬其他老师来做自己的救兵。民主国家嘛!

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每一次和自己的老师据理力争,都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事隔多年,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当年和老师争论的每一个细节。而这位债天天同学,才过了几天,就已经记不清楚自己说过些什么了。看来债天天同学深得米国总统的精髓:当年五角大楼卖军火的“伊朗门”闹开了,米国法庭传讯总统里根,问他是否认识他任期内的参谋总长;里根回答说记不清了。不过里根总统也可能说的是实话,因为他已是八十高龄;过了不久,他就被诊断出得了老年痴呆症了。而年方二十出头的研究生债天天同学,居然也记不清自己几天前说的话了。可是既然记不清了,又如何能够肯定自己没有说过要烧了学校呢?你债天天同学是自己糊涂,还是以为大家都和你一样糊涂?

债天天同学承认自己说过“大不了就拼了”之类的话。“大不了就拼了”,这可是一句地地道道的中文。想来债天天同学和老师吵架时,应该是在说英文,而不是说中文。我非常非常地想知道:债天天同学是怎么用英文说这句话的?“大不了就拼了”,中文意思是“我豁出去了,哪怕以命换命也不在乎!” 设想一下,如果你是米国老师,听到你的学生用英文对你说了有这个意思的一句话,你会怎么办?如果是我,我肯定报警。米国虽然言论自由,可是每个人也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债天天同学少年气盛,口出威胁他人生命财产的狂言,真是无知无畏啊。

债天天同学被抓了,总得有一个辩护律师。流着稀紧挨着留一客;于是一位名叫害民、在留一客唐人街里上班的大律师便闪亮登场了。这位害民律师,几年前曾经出过一次大风头。当时死硬硬的一个节目主持恶人出言不逊,竟敢谩骂天朝人民是土匪。害民律师逮着了这个机会,在中文媒体上大肆宣传,说要代表十亿天朝子民状告这个恶人,索赔十亿美金(是为一人一美金也)。我看到这个消息,当时就笑了:要代表十亿人民,你得先收齐了十亿人民的每一个人的签名才行。这是一个极其普通的米国法律常识。害民大律师连这个基本常识都没有,还打什么官司!果不其然,害民大律师在中文媒体上轰轰烈烈了一阵子,然后就成了太监 下面没有了。那时我就在想:如果有谁官司缠身,找到这位害民大律师,那可真是倒了祖宗八代的八辈子大霉了。

如今好了,债天天同学有了麻烦,代理的律师不是别人,正是这位害民大律师。也不知道这二位是怎么搭上伙的。

有了律师,法律程序便开始了。流着稀检方指控债天天同学的罪名是“威胁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可是害民大律师抗辩说:不对,债天天同学是“因言获罪”;在米国这个所谓的民主国家,这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哦我滴神呀!什么叫“因言获罪”?有一个人认为:一个政府应该关心老百姓;如果政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老百姓应该有权利通过协商而组织一个新的好政府来代替。结果这个人只是在网络上发表了这么一个观点,却被政府抓起来,判十几年徒刑而关进监狱,这才叫“因言获罪”。反过来如果这个人公开说他要纠集了一群同伙,拿起枪杆子杀死政府的官员,那就不是“因言获罪”,而是“威胁他人生命”了。(如果这个人再进一步,将言论付诸于实际行动,真的纠集了一群同伙,拿起刀枪杀死政府的官员,那可就更是犯了滔天大罪了 且慢,那谁谁谁,不就是这样打下天下的吗?麻烦了,这个问题不能再深究下去了,就此打住。)

回到公开宣称要杀人放火的问题上来。这个道理,在那里都一样。不错,米国虽然自称是民主国家,你可以大骂政府官员是狗、总统是猪,应该将他们统统换掉;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你敢公开说“要将总统杀了”试试?那绝对是抓你没商量。半年多前,离咱家百来公里的地方有几个楞头青的高中生被逮起来了,原因就是他们商量着要杀几个同学。就连咱们天朝,前不久不是也有一个草民扬言要去幼儿园杀一百来个娃娃而被判了蹲两年多的大牢吗?(我怀疑这个草民有神经病。你干嘛和孩子们过不去呀?不过另一方面。天朝有一个名叫魈串鬼的医生教授,花了十万白花花的银子,雇了几个混混拿着铁棒铜锤外加迷魂汤行凶,将一位受害人打得头破血流,伤深见骨;另一位受害人跑得快,才免遭大难,只是腰受轻伤。事发后魈串鬼教授供认不讳,却只被判坐五个月的监。嘿嘿,天朝法律博大精深,象我这样的愚钝之人是万万搞不懂的。)

而这位要代表十亿天朝子民的害民大律师,在米国帮人打官司,也拎不清“因言获罪”和“威胁他人生命”的区别。你以为你这是在天朝打官司哪?真他母亲的无知无畏。

检方提诉了,律师抗辩了,法庭开始考虑审判过程,于是债天天同学便蹲进了监狱。且慢,害民大律师,米国不是有“交保候审”这一说吗?初审过堂,只是为了阐明检辩两方的立场:监方以何罪立案和被告是否认罪。接下来便是等候正式审判。在这段等待期间,法官根据罪名的轻重而定一个保释金;只要辩方将这笔金额交给法院押着,被告就不必蹲在监狱里等,而是可以回家好吃好住地呆着。到了正式审判的那一天,只要被告到场应审,这笔保释金便全数还给辩方。

债天天同学这个案子,在米国的法庭上,小菜一碟而已,保释金很可能就是几万美金,最多几十万吧!债天天同学家里供得起他在米国的学费和生活费,还请得起害民大律师,家境至少不差,难道拿不出这笔保释金?也许家里一时拿不出这笔钱;可是别忘了,只要正式开庭时债天天同学如期到场,这钱便退了回来,所以可以临时向别人借呀!米国法院的隔壁就开着钱庄做这个贷款生意;当然利息会高一点,可是付点利息,也总比让孩子蹲监狱好吧?辩护律师的责任之一,便是帮助被告筹集这笔保释金。害民大律师,你是不懂还是装糊涂?害得我们债天天同学蹲了几个月的大牢。我甚至怀疑害民律师故意要让债天天同学坐牢,因此可以让天朝人民认清米国政府凶残的真面目,加深天朝和米国之间的仇恨;同时也可以在中文媒体上将此事宣扬得更加火热,一来提高他自己的名头,二来可以因此要挟债天天同学的家人,从他们那里多收几文银子。

债天天同学虽然被关在牢里,中文媒体仍然时不时地爆出一些关于他的猛料:一会儿是他被牢头打啦,一会儿是他绝食抗议啦,一会儿是他在牢中得了重病啦,总之是当我觉得耳根清净一点的时候就会扔点东西出来吸引大家的眼球。天朝的外交官也显得格外尽职,亲自前往探监,结果却发现债天天同学在牢里挺好的,也没有被人打。媒体上的那些猛料,都是谁从哪里捡来的?

最后,正式审判的日子终于到了,害民大律师肯定觉得自己大显身手的机会来了。可是就在这时,流着稀的检方改变主意了:他们决定撤诉,也就是说,放过债天天同学一马,不追究他的罪行啦!不过因为他是外国学生,一旦被学校开除了学籍便没有了合法身份,所以从牢里头一出来,立马被押上飞机,遣送回天朝。

这一下害民大律师可高兴了,自己大获全胜了!他马上对中文媒体说:万恶的米国鬼子,手中没有真理,只能灰溜溜地承认错误了!流着稀检方对债天天同学不予起诉,不留案底,也就是说,他啥事儿都没有了!于是天朝人民的兴奋度马上提高了那么一大截。债天天同学的飞机回到天朝,机场上有人打着横幅、抱着鲜花,欢迎抗美英雄凯旋而归,就差礼炮、红地毯和三军仪仗队了。债天天同学和家人还立马在机场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方面控诉米国鬼子的滔天罪行,一方面感谢天朝的党和政府亲切关怀以及全体人民的大力支持。此情此景,真是令天朝人民感动啊。

其实呢,在流着稀检方的眼里,你还真以为这债天天同学是一颗葱啊?米国的司法程序一旦动起来,可不是象天朝那样随随便便地走走过场。小样的就你那点破事儿,也值得兴师动众地花纳税人绿油油的票子?想烧学校的房子?你以为米国学校是上海胶州路的教师公寓,一点就着呀?且不说那米国学校大多是低矮的石头房子,而且烟雾警报器、自动喷水器比比皆是,消防队又是随叫随到,只怕让你烧你也没本事烧得着。你少年狂妄,所以要关上一关,让你吃点苦头,然后赶你走人。如果你吸取教训,从此安分做人,那么法律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如果你执迷不悟,还想烧房子,那你回去烧自己的房子吧,反正与我流着稀无关了。

许多人都以为米国是一个自由的地方,容许人民随意说话。可是我觉得,任何地方都有自己的文化特征,每个人的行为都受到这种文化特征的制约。在我曾经工作过的一个米国单位里,有一次一个米国土生土长的小伙子和一个来自另外一个国家的同事吵架,米国小伙子也是口无遮拦,一急之下就冒出了一句“滚回你老家去!”此事一传,单位里马上来人调查。结果是:两人争吵,错误完全在那个外国人一方;可是米国小伙子的那句话有种族歧视之嫌,因此米国小伙子必须对那个犯错误的外国人道歉,否则将被开除。在米国生活、工作,对他人的恶言相向是绝对不允许的。即使在自己家里,暴力倾向也是不能容忍的。来自天朝的爷儿们,特别是好勇斗狠、暴戾气重的小爷儿们,可千万别无知无畏!

债天天同学回国了,我原以为这件闹剧这下可终于落幕了。不曾想,前两天又来事儿了:天朝媒体正式宣布:债天天同学和家人有了一个天朝的律师团,正在准备反诉流着稀检方。天朝的律师们说:因为流着稀的检方决定不起诉债天天同学,这就说明债天天同学是无罪的;既然债天天同学是无罪的,却蹲了几个月的大牢,因此债天天同学受到了米国鬼子的迫害。对此我天朝人民死可忍活不可忍,一定要向米国政府为债天天同学讨一个公道,为全体天朝人民出一口恶气,要向全球、全宇宙宣布:天朝人民不可欺、不可侮!

天朝律师们的这番话,又一次让我跌破了眼镜。不起诉就代表无罪?这些人可真太有才了。不起诉,只不过是表明司法系统觉得不值得在你身上花时间而已。我认识两个来自天朝的学生,一个在超市行窃被抓了正着,另一个在餐馆打工被人告发,两人都被抓进警察局,做了笔录,记下了指纹。然后第二天上法庭,检方对法官说他们的案情实在轻微,所以不予起诉。于是法官对他们警告一番,说如果两星期内安分守法,则放过不究;否则数罪并罚。这二人后来都平安无事,拿了绿卡,成为米国公民。但是其中一人的罪行涉及非法打工,乃是移民局的管辖范围,所以后来申请绿卡时有些麻烦,专门请了律师(米国的),颇费了一番周折才搞定。这就证明,不起诉和无罪完全是两码事。米国的司法系统和程序非常复杂严谨,所以对于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根本不值得费力;可是对再小的违法之事,也不能不闻不问,因此让那些一念之差犯了小罪而本质上并非邪恶的人经过一番被逮捕和过堂的司法程序,体验一下司法的威严,从而在心理上感受到一种威慑。这样一来,他们在下次作案之前就会三思而止步。这,才是法律的真谛。长此以往,普通人在心中自然建立了尊纪守法的自觉理念,而司法部门则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对付那些罪大恶极之徒。

显而易见,米国的司法和天朝的司法,完全不是一回事。而天朝的律师们对这一点漠视无睹,却不知量力地要来米国打官司,其结果,恐怕只能是自取其辱而已。

想知道天朝的律师们打算如何反诉流着稀政府吗?他们说:这个问题,要等我们研究一下流着稀的法律以后才能决定。

这些天朝的律师们,连人家的法律还没有搞清楚,居然就敢接下起诉人家的案子?真他祖母的无知无畏。

堂堂天朝,却任凭债天天同学、害民律师和魈串鬼教授之流大行其道,结果被人家骂一声土匪,觉得好冤枉吗?这些人无知无畏的行为,不是土匪是什么?

评论 (12)

tobuto

这个害民大律师给人的印象极为深刻。

carpediem

妙文!从楼下群众的评论看,天朝培养的义和团民不少啊。

rlsrls08

LZSB--发现只有网上流行的这种回复最适合这篇文章。

ahhhh

纠正一下:翟田田的确在6月28日获得了新泽西高等法院发出的释放书,但又被转到非法移民拘留所.

咸菜油条

人家只说了几句过激的话,又没有具体破坏行为,就又开除学籍又坐牢的,难道就该忍了?

mygott

这种评论大概只会发生在"善于自律"的中国人身上吧。
被诬陷想讨个说法却被族人冷嘲热讽。 一声叹息

依依汉南

哈哈,好文阿,生动诙谐,绵里藏针。

半世

你真是没有吃过苦啊。翟的反应有点过激。但是那个教授真不是正类。你还是交几个好一点的黑人朋友,让他们讲点深层的故事给你听听。如果你自己也是有本事的人,又有一个榨油机一样的导师,再回想一下你当时有没有点“把个旧世界一把火烧尽”的意识。别给我讲法律,法律只为权贵服务。全世界都一样的。。。。。

算了吧,你自己不做的事情,就是别人也不能做吗?你愿意忍气吞声就也希望所有同胞忍气吞声吗?中国人就是 这样所有鬼佬才觉得我们中国人好欺负。老外在中国驾车撞死人都可以没事,中国学生不过讲几句自己想说的话,就成了大不敬?笑话!大笑话!!

schweine_srq

A good essay I have ever seen! Thanks go to the Lakeside Hermit. Nowhere can people find equality while men are men and life is a struggle.

jack4world

强烈要求翟回牢里呆一会儿,可以提名明年罗皮尔劈死奖。

cheng1616

你真的很希望翟倒霉啊。翟说了拼了。就这一句话就被污蔑为恐怖分子, 进监狱,真是公平合理。 教授当时怎么刺激,是不是欺负翟, 你有了解吗。

美国人都没有找出翟是恐怖分子的证据, 你何苦冷嘲热封的。

不管怎样,翟这个例子,改变了中国人一贯的忍气吞声的受气包形象, 最起码谁以后想污蔑中国人, 会稍有忌惮。


不要天朝天朝的, 又试图利用对土共的厌恶来改变事情的本质, 如果土共这次真的出力救翟出大狱,我对他翘一次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