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之死,警察错在哪儿?
x潇潇 (2024-04-13 20:56:20) 评论 (25)圣地亚哥华人女博士在自己家中遭警察枪杀,儿子诉讼警察局以庭外和解结束。女博士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被HOA拍卖房产,驱赶出户。警察是去送法庭文件,结果激化矛盾把被告人枪杀了。我也是一名法庭送件员,给各种人送过法庭文件,可是没有让一个被告人遇难。我认为李艳被枪杀的悲剧是完全不应该发生的,她接到被驱赶文件情绪激愤属正常,那位送件的警员处事精神状态才属于不正常。
几年前为了学习驱赶房客的法庭程序,我获得了法庭送达文件的职照。近年来送过许多案子的法庭传票,可以算一位有经验的送达员。有人劝我别做送达工作!说:“这份工作很危险,要带枪去的!”。还有人说故事给我听:“那个送件人刚进入被告的仓库,仓库的卷帘门就被关上,他困在其中进退两难,有人拿枪指着他……“ 。所以送达文件的人大部分是男士,壮年,西裔族群多一些,我纯属例外。这份工作让我遇到各族裔和形形色色的案件,被告人也有情绪激动的。但我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智慧和礼貌是安全的保障。
驱赶住客的法庭程序并不是一天完成的:先要送付欠款通知,再送法庭诉讼文件,再给5天抗诉机会,再通过法庭判决,再拿去警局排队2个星期驱赶。2星期间,警察会上门几次贴通知,給最后搬家期限,最后的日子警察上门,再給十几分钟,让住客收拾重要物件离开。
送法庭文件,律师会找专业人士送。找警察送文件太慢,有时候被驱赶的人见到警察就不开门。警察敲不开门就走了,三次不开门,警察就告原告送件失败,另找送件员。
说一次惊险的送件经历:那是给一位年轻的非裔弟兄送传票,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我在GPS带领下向东行驶两小时,到达一个陌生的地方已是黄昏。太阳变成一个黄溜溜的汽球懒洋洋地落到社区的尽头,心情也随之低落下去。这个社区的门牌特别混乱,刚看到58,隔壁就变成63了!我在社区转了好几圈也找不到那个62号,天毫不留情地全黑了!有几个小孩在小道上骑自行车玩耍,他们给我指出好几个关于62号的方向,我按照他们指的地方来回跑着,直到太阳全部消失,也就没有看到62号。不知这里的居民怎么找到自己家门的?!
太阳去睡了,7点多的时光像三更半夜。我不肯放弃,因为路途太远,汽油费耗不起。今晚一定要找到62号!人们往往是在绝望的时候,上帝就出现了!我漫无目标地走向外墙边的房子,居然看到了62 !心情又复苏了!经过一番观察才敲了门,不能打草惊蛇。
我见窗内有非常微弱的灯光,就上去敲门“笃,笃!”一个非裔男子开门探出个脑袋。我问道“大卫在吗?”
那男子上下打量我,“大卫不在,他去Ontario了。”
“什么时候回来?”我问,
“嗯……不知道呢,可能下个星期才回来” 他一本正经的说。
“哦,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问道。
“我是斯蒂芬,大卫不在。”他的眼睛望着我,有点空洞。我心里盘算着,交给他转达,还要等15天法院才可接收。我一定要找到大卫!“你知道大卫地址吗?”
“我不知道,他说有点事,暂时不会回来。” 黑兄弟随口说的。
没辙!有点沮丧,可我不愿意再跑一次,实在太远!但又不知大卫何日回来,只好亮剑:“这份文件请你转交给他吧,谢谢!”我把文件递过去,他转身就要关门!我迅速把文件扔进房门,“砰——”一声门被关上了。这老兄为啥突然那么激动?可能就是大卫!
他又打开门把文件扔了出来!“我不能接收,你不要把它扔在这里!”
我被忽悠,又怕万一是我跑错了门,这文件丢给陌生人也不行!我又返回来。月光清冷,我心慌乱,朦胧夜色中,我又望见那 62号清清楚楚!我对他说:“对不起,我把这文件放在门口,等大卫回来自己拿吧,谢谢你!”
我把文件折好,恭恭敬敬放在62号门口。他居然还站着指挥我:“ 你把它放到远一点的地方。”
我怕激怒了他,拿着文件往后退:“好的,这里可以吗?这里呢?……”只要他答应,就是送达完成。我看他那紧张的样子可能就是当事人,我轻声说 “谢谢你啊,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说:“我是威廉。”刚才是斯蒂芬,现在是威廉? 我恍然大悟:“你就是大卫!文件给你!”我把文件放在地上转身就走。这是职业行为。
他忽然拿出手机对着我大声喊:“我要拍下来,报警!你是谁?私闯人家!”
我也回头,打开手机对着他说:“好的,你拍,我也可以拍你。”正好拿个送达证据!照片也有,录像也有了!然后拔腿就跑!才刚过8点,社区里是一片昏暗,有些窗户冒着鬼火般跳动的光芒,也许是电视机的杰作。我心更加恐慌!这里的深夜如此沉闷,我要快点离开这里!回想刚才那一幕真是后怕!如果他拿的不是手机,而是一把枪对着我,我就成了因公殉职的亡灵了。难怪人们说做这份工作要带着枪!只有警察送件会带着枪,我们老百姓哪有天天带枪出门的啊?
回到车上我才深深呼了一口气!任务完成!调转车头回家,肚子咕咕叫!才想起还没吃晚餐,今晚这般辛苦,好想去大吃一顿!废寝忘食的送达工作赚不到多少钱,却丰盛了人生阅历。
再回到警察送件击毙李艳的案子:第一,那位送达文件的警察带着枪上门,李艳开门接收了文件,并承认自己是被告人 。这是送达员多么幸运的结果!那警察转身离去即大功告成!要知道被驱赶的人心情不会好,愤怒,忧患的烈火无处发泄,大喊大叫是正常之举。可是这位警官却叫来一大群警察破门而入,一定要制服她!把小事弄成大事,伤害无辜,造成永远挽回不了的悲剧!
第二,增援警员们是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强行冲入民宅。再盲目加大火力制服“袭警嫌疑人”酿成大错。李艳在家中拿刀并没有威胁他人生命,警察鲁莽冲进她家,朝她发射豆弹枪,她被逼到卧室无处可退,最后她往门口跑,可能是想逃生,却不知门外还有更多警员真枪实弹伺候!她不幸遭枪击而丧命。事后大家都脱词说李艳有精神病,可谁也没有见过李艳“精神病”的医院记录。
第三,如果李艳当时束手就擒,她将被戴上手铐,押送去警局监狱。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官司纠缠,还要花打钱找律师,也不一定能开脱 "抗警”的罪名。
那位送达文件的警察,不负责任谎报军情,唤来那么多盲从的警员冲到现场滥杀无辜,他应该受到法律制裁!那4位不了解情况就乱开枪的警员,应该取消警员资格!这种鲁莽渎职的人拥有枪支会造成更多的灾难,毁了美国警察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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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了 文件给她即可
凭什么拿枪进入她家??
“ HOA说前一天进去修理水管,李艳也拿着刀”这算今日警员闯进民宅的逮捕令吗?
评论 (25)
回复 '黑贝王妃' 的评论 : 王妃教授好!我也看到澳洲精神病人持刀砍人的事件,那个警察一枪击毙杀人者,大快人心!警察抢救了大批民众,为警察叫好!大赞勇敢的澳洲警察!
圣地亚哥11名警察冲到居民家中,把一个拿刀居民当作敌人消灭了。
王妃说的对,见到拿刀的就要消灭,这种心态不能再混警察职业了。
回复 '悉采心' 的评论 : 采心好,我没有威武(*^_^*)。我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个性,替一个不幸的女人说说话。
谢谢!
回复 '灵动的双子' 的评论 : 谢谢你对美国警察的热爱,我也非常爱美国警察!(上一篇文你应该可以看出来)。本案的法庭文件我没有看,这不重要。
1,送达法庭文件是警察的工作,他完成了即可离去。
2,李艳开门的时候,她站在自己家里,手上的刀是垂直朝地面的。A警察要她放下刀是不必要的。
3,第二次是A警察呼召警力支援而来了一大堆警员。
4,他们没有逮捕令和充分理由冲进李艳家,李艳不开门没错。
后来警察强行进入李家,李艳强行抵抗是无知无耐,但也是无辜的。
全程就是十几个警察拿着子弹上膛的真枪与一个在家拿刀女人战斗。警察枪支不是保护自己的,是保护民众的。
事后对这几个渎职杀人的警察处罚太轻:改做文职。这是不公正的,他们应该被开除。如果这样轻描淡写处理,以后还会更多的社会危险。
李艳对HOA来说有纠纷,警察不能把她当作恐怖分子。
A警察不是好警察,4个开枪的也不是好警员。他们玷污了美国警察的名誉。
他们不代表美国警察。
澳洲刚刚发生购物城持刀杀人事件,杀人犯也是被警察一枪毙命,幸好如此,要不然不知还有多少人死在这个神经病人的刀口上。有的时候比较难判断,但是警察至少要确认对方有威胁,不能见谁拿刀就开枪,太可怕了。
潇潇威武!不过这份工作挺危险的,要多加防范。胸前佩戴执法警察记录仪真是必要的。
问好!
博主好像对李艳的事耿耿于怀,不把美国警察骂倒骂臭绝不罢休?之前叫你去看法庭的正式文件有没有看呢?第一次警察送达文件后,为什么会和李艳有冲突?李艳手持刀的位置在哪里,是垂下的还是举起的?第二次警察又是因为谁的举报而增派人手?李艳有没有听警察的指示?这里是美国,警察不会为了和谐而让对方把自己的头锤出血来。在美国出警,officer presence是第一警示,然后才逐步升级到口头警告,非致命武器,致命武器。这些都是在警校培训,年度再培训,时时的案例分析中渗透到警员的脑子里和牢记在心里。李艳不是完全无辜的。
老乡乃女中豪杰,敢去承担如此危险的工作,牛!
回复 '南方乡巴佬' 的评论 : 哇,好感动!我会很注意安全的,用智慧与他们交流,谢谢!防弹衣太重,身材失守(*^_^*)
回复 '百万庄大侠' 的评论 : 大侠所言极是!
一,美国系统很好,但还不是完美。会闹就有好结果,尚未达到人人公平公正的境界。
二,这赔偿根本不能取代4个警察渎职杀人的处罚。
回复 '雨女' 的评论 : 亲爱的雨女,谢谢你的关爱!还有对生命的尊重,我也是看李艳案子太离谱的死亡,还有她19岁的儿子面临这种灾难和日后的生活,可能会有不良影响。
谢谢你厚爱,这份工作虽然有些风险,但让我看到很多移民生活中的问题、我会注意安全。
祝雨女周末愉快!
萧萧美眉,每次看到这个故事都为她心痛。也为他儿子心痛。我们在美国生活都很努力。但是也要做到张弛有度。以后千万小心。如果路途比较远的送件。能够做到早晨出门。尽量在天黑之前完成。还有不知道是否可以选择。让那些年轻的男人去送比较有挑战的case。你就选择那些离家近不危险的。保护好你自己。
两点(一)这件事的受害者若换做是黑人~结果就不会是这样。
(二)区区这么一点赔偿,就替代了对警察的追责~过於轻描淡写。
Wow, 博主的工作也不容易。有一件防弹衣可以防止意外。
回复 'cxyz' 的评论 : 谢谢小溪,这份工作不容易,需要智慧和勇气。我也是业余的,却看到百态人生,开眼界了。
李艳事件,警方有问题,那几个犯错的警察应该开除。
周末愉快!
回复 '天上星星' 的评论 : 82.5万真的是太少,连那房子都买不起。如果让她和父母、儿子家人选择,宁可要生命也不要这种赔偿。
回复 '天上星星' 的评论 : 儿子只有19岁,面对这样的灾难很了不起! 律师和社会应该给他多一点支持和安慰。
回复 'GoBucks!' 的评论 : 是的,没有房主会故意拖欠物业费,与物业账纠纷的事很多。处理不当就会升级到丢失房产。 被物业拍卖房子的人不少,她为啥欠债的理由需要查账,也许只是一点误会,也许是赌气。
送件工作,看似容易,有一定的压力。没有生死的危险,故事很多,慢慢汇报。
祝周末愉快!
回复 'modems' 的评论 : 警察是去送文件的,她本人接收文件,警察就可以走了。
后面的事都是警察造成的:十几个警察全副武装对付一个拿刀的女人,没有逮捕令冲到人家家里,把她逼出门,乱枪射击致死。
刺伤警察?谁叫你到人家家去的?刺伤报告呢?他穿着防弹衣还被刺伤胸部,防弹衣公司应该赔偿。
这样的警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回复 'tugan' 的评论 : 谢谢阅读,周末愉快!
冲出家门拿菜刀刺伤警察,还想砍第二刀时被击毙,有视频记录,别带节奏了!
拖欠物业费似乎在华人里面很少。自己也有问题。否则就不会有警察送文件了。
送文件似乎是高危职业,没有学武术防身吗?用来锻炼身体也不错。双赢!
要是赔天使,那是要几千万的!
赔80万太少了,应该赔几百万至少!
这样的工作真不容易,但李艳事件怎么看都是用警过度了。
很好看,是挺吓人的。
x潇潇 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