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卖破烂(未完待续)

jessietoronto (2011-08-19 07:32:52) 评论 (0)

在1976年以前,虽然每户人家的日子都过得清苦,但稳定而有序:人们在夏天蔬菜下市的时候都派了家里的大孩子去菜场买成篮子西红柿,黄瓜,和芹菜,茴香菜。

    在旺季,西红柿是用铲子铲而不是用称称,
不管好的烂的,一铲子一毛钱。猪肉九毛钱一斤,每次我妈都让我买三毛钱的“肥瘦”肉,就是有肥有瘦的,当时无论什么样的肉都是一个价钱。食用油每户每月限量供应半斤,所以肥肉部分可以用来炸油炒菜,或者放些到面条汤里调味。

我妈是个过日子的好手,并且是个营养学家。当时虽然猪肉限量供应,但被剔了肉的猪骨头却可以不限量地买,只是要在刚刚好的时候排队等候,因为每天被剔出来的骨头极少,除了给走后门的人买走外,剩下的只够四五个人每人买上三,四毛钱的。三毛钱的猪肉只有二两多,小小的一块,只够炒一盘子白菜用,但三毛钱的猪骨可是一网兜那么多,放上水可以煮一大锅骨头汤呢!我妈认准这个便宜,总是在我不上学的时候给我三毛钱让我提前去排队买骨头。

我非常喜欢这个差,除了骨头汤的鲜美外,吃剩的骨头还能给我和妹妹带来额外的零用钱!

当时家家户户的孩子中流行着卖破烂的营生:把自家的旧报纸和破布,破玻璃,还有骨头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我只记得我爸爸当时订了一份《参考消息》,好像也不是每天一份,一周才一份,并且他喜欢剪报,总是把自己认为有用的留起来,于是把旧报纸卖钱似乎并没什么效益。

看到玉苹家的孩子经常能弄到许多的破烂,大筐小筐地抬去卖,我也跟着红了眼。于是又尾随她们到大楼的后面的工地,原来那许多的碎玻璃都是从这儿捡的!我在没人的时候就带着妹妹在被玉苹们搜过无数次的破木板堆里搜寻着,运气好也可以弄到一两块玻璃。加上满世界搜寻来的破布和自家的废报纸,我们有时也能赚上个一两毛钱!当时一块水果糖一分钱,一块牛奶糖或麻酱糖两分钱,在我的眼明手快中,我和妹妹时不时也能吃上自己赚来的糖果了。

当我妈发现了猪骨头的好处后,我几乎在同时也发现了它额外的价值:三毛钱的猪骨煮过后拿去卖,还可以得一毛一分钱!这个重大的发现之后排队等候猪骨的过程对我来讲是十分美妙的,尽管那一毛一分钱并不是每次都全数落尽我们的小馋嘴里,有时我妈会令我们充公来补贴家用但卖骨头时的那份骄傲永远存在了我慢慢开窍的大脑里。

猪骨汤除了给我家带来营养学上的成就,转手贸易上得来的实惠,三毛钱和一毛一分钱的数学应用题解,还带来一种生物营养学中转换公式

我妈煮汤时除了放生姜外还要放进一碗黄豆,因为黄豆在当时是最便宜的粗粮之一:八分钱一斤。千煮万煮之后汤水变得又浓又香,黄豆酥烂好吃,于是每当喝汤吃豆啃骨头的时候,爸爸总是歪着头,以一个生物学家的口吻说:从蛋白质的含量来讲,50粒黄豆相当于一个鸡蛋。就是说:50粒黄豆=一个鸡蛋!从此以后,每当吃到黄豆,我总是默默地数着,第二天上学对同桌脑子不太好使的那个女孩子说:昨天我一口气吃了两个鸡蛋!

我喜欢看她傻而认真的眼神里放出羡慕的光芒。然后回过头,因为张琳琳就坐在我后面一排,她也一定听到了我的话,我要从她美丽的小脸蛋上使劲看,昨天她是否也一口气吃两个鸡蛋?

但张琳琳对此毫无反应,她压根不在乎的炫耀。“哼,等着吧,到时候我妈把你接到我家你就知道厉害了!”我脑子里又出现了那位从来都没见过的生身母亲,她迎向我,手里拿着两个染成红色的鸡蛋,而张琳琳,哭哭啼啼地被我妈一把扯了手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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