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象葵花(1)

一茗红雪 (2010-09-16 09:45:50) 评论 (1)
 
小说讲述了那个年代一个年轻的中国留学生在异国的青春萌动,以及他与一个活泼美丽的美国姑娘之间的恋情,以作者的亲身经历,说明中美两国人民可以超越社*会*制*度,友好互爱。。。

--摘自《婚姻论坛报新作介绍专栏》


我们象葵花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讲故事: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
---作者题记

认识凯萝那年,她十九,伊芙,查理和昆累二十五,六,只有爱里客最大,已经二十八岁。我们风华正茂,在一起度过了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

那还是我到美国的第一年。学年快要结束,房子签约也行将到期。跟老中同学们合伙住了将近两个学期后,我琢磨着也该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便在海报栏里撕了几个电话,找到了这个地方。

来应门的是昆累,黑得发亮,象刚掘出的煤块一般。昆累很热情地带我看房子。这一层有四个房间,靠门口住的是爱里客,此外除了昆累,还有两间空着。言谈间知道是昆累的狐朋狗友回非洲了,托他把房子租出去。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拎着出国时带的两只特大号箱子,套上花费了一百宝贵大洋的老Pinto车(读音“姘头”。这款福特车子现今已经绝迹;恐龙犹有化石,“姘头”大概早化成青烟齑粉),轰隆隆地搬进了新家。那时已经四月下旬,然而在那个中西部的大学城里依然只是早春,洁白的狗木花纷纷扬扬,和墙角,树荫下的残雪一起,在暖暖的阳光下醒目地明亮。四周很安静,小城似乎还没有从漫长的冬眠苏醒过来。

旋即就和爱里客与困累熟捻起来。爱里客高挑瘦削,眼神清澈,脸上一边一块少女般的腮红,淡淡的,有点象肺结核患者的那种,一米九的大个,却沉静秀气,说起话来轻声细语,比姑娘还要文静。老爱来自于本州北部的苦寒地区,祖上从荷兰移民,世代务农,到了他这一代,老父认识到知识就是力量,从小就教育他:好娃,咱要识字,才能建设好新农村!于是老爱自幼便有奇志,一心向学,十几年悬梁刺股,到现在已经是野生动物专业资深的博士候选人了。说话之间,老爱把我引到他的房间,向我介绍他的亲密伙伴,共是一条巨蟒,一条大蜥,还有一只硕大的蜘蛛,分住三个玻璃箱,自顾自地晒着太阳。老爱如数家珍地跟我讲起这些wildlife的习性,还架着蛇作势往我肩膀上放,一个劲儿向我保证:She is a sweet babe.

昆累的背景回异,是尼日利亚锦衣玉食的贵胄子弟,好象跟王室有这种那种的关系。小昆长的和常见的非洲哥们不太一样,前额宽而平,一条挺直的鼻子,一双温驯有如长颈鹿的眼睛,身材劲拔舒展,手长脚长,有点象后来他的同胞足球明星Kanu。这小子平常没有什么爱好,就喜欢穿条晃晃荡荡的大裤衩子,吊儿郎当满不在乎的乱逛,隔三差五的,操起电话一通招呼,他/的/一/帮/非/洲/狗/肉/朋/友/便/聚/众/呼啸而来,吆五喝六地在后院生火烤肉,搞得鸡犬不宁。听他的朋友们说,昆累艳福不浅,虽然只身在美,家乡是有好几个姑娘眼巴巴地等着嫁给他的,小昆的家里对他寄以厚望,让他驮一口袋金币,象非洲王子Eddie Murphy那样远渡重洋负笈美国,盼他早日学成,回去继承世代的事业,光宗耀祖,同时也繁荣家族的香火。谁料想小昆一到美国,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更别提那几个恹恹无语眉蹙春山镇日哼十想郎守株待兔的傻婆姨了。小昆很坦白地自承,他是worship white chicks的,家乡的土妞儿们哪里能比?长得既坷碜,又不解风情,那叫一个看着不开心,想着很闹心。话说回来,小困的骄傲其来有自,人长得帅不说,还特别会伏低做小,潘*驴*邓*小闲是五毒俱全,因此也特别招女人喜欢,摧城拔寨那是无往不利,活生生的一个lady killer。

小昆语重心长的心灵直白,不啻是当头棒喝,听在耳里,就有一种别样的滋味,点滴都在心头,好比是高山滚鼓,静室惊雷,杀伤力太强了。初到美国,逢人都说文化震撼。其实,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除了洋妞妞的性感漂亮,还有什么更大的震撼涅?天崩地裂呀!以前只在好莱坞的电影里面看到,现在才知道这丰饶的大地处处都是好莱坞。这些早熟的精灵,一个个凸凹有致,青春逼人,那条子,那盘子,活脱脱都是伊甸园里的夏娃,象真理一样让人渴望,任是达*赖*喇*嘛也要心旌动摇的嘛!我内心平静的世界开始倾斜。横比竖比,我们中国的春妮,小翠们咋个能比吗?真的就没法看了沙!Big is beautiful, 谁说不是涅?大,真的是好啊!

于是就有了选择的痛苦。九十年代后来美留学的学弟学妹们大概不太清楚,里根时代的美国人内心还是很纯朴灿烂的,对外国人既好奇又友善,有世界一家的胸怀和理想。大概为此,白妹妹们对老外不象后来那么抗拒,事实是很喜欢采五洲之阳补一国之阴的。非洲的黑哥们,中东的阿拉伯兄弟众望所归,是那个金色年代耀眼的明星,所到之处必大受欢迎。咱们国男虽然比上不足,但也总还是天生我才,只要不过于自闭,妄自菲薄,或者过于高尚,坐怀不乱,面包肯定是有的,而且十有八九是软扑扑白生生的富强粉。面对这个花花世界的香花毒草,我开始困惑而惶然。红旗下生红旗下长,我是否能像先辈一样拒腐蚀永不沾呢?假若--仅仅是假若--假若意志不坚定,沾一点点后还能不能浪子回头呢?事实证明,此时的未雨绸缪,并不完全是杞人忧天,对我后来保持中华民族的气节,居功至伟。

回想起来,那是个温和而优游的年代,自由主义方兴未艾,已逐渐成为一种人生的选择。政治正确开始萌芽,社会变得空前容忍;甚至那时的空气,飘荡的也是欢乐和轻松。生活充满阳光,也充满希望。满面笑容的里根正忙于颠覆拉美小国的政权,梦想着将资本主义理想传播到世界各地,人民各行其是,耽于享乐,以无比的热情预支着子孙的钱粮,为十年后全民族体重集体超标而努力吃喝拉撒。那也是一个摇滚音乐进入辉煌尾声的年代。歌星们要让这个世界更富爱心和激情,用冒着青烟的大麻,点燃酒精无法扑灭的热情,在伦敦和纽约万众激昂的气氛中同时呐喊:我们就是世界。也就在这个时候,我喜欢上摇头晃脑的Stevie Wonders。他的歌声和笑容让我相信,人的心里面可以有一双眼睛,它甚至比我们本来的眼睛更为纯净和深刻,人的内心也可以长出一双手,用这双手,我们可以拥抱世界。我很庆幸,在自己的青春时代,听到了理想主义最后的一抹余音。那时候我不知道,它其实已经日薄西山,即将绝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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