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打垮停车罚单
其乐农夫 (2014-12-18 07:33:27) 评论 (20)
评论 (20)
Great discussion. Thank you. I have learned a lot.
泛道德主义的先生小姐们义正词严,无限上纲。佩服!佩服!
幸亏我们今天不是居住在泛道德主义、泛政治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天堂,而是棲身美帝地獄,have the right not to incriminate ourselves.
农夫宁愿捐献一百大元给市政府公益项目,不甘心付$45罚票,又要報复罚单女士的狰狞咀脸。农夫使用了legal technique, 好汉不吃眼前亐,又不是谋财害命,又没有自认是伟大领袖,说尽伟大的空话、伟大的废话,谎话连篇,禍国殃民,永远是伟光正。嘿嘿。
拜托了,泛道德主义的大佬们。评论至此为止。农夫鞠躬叩头谢罪。让我们欢渡新年吧。
uwnaw君所言极是。在您说的这种情况下,就是要说实话,特别是有目击者,事情简单明了得多。
曾看到一个情景:办公室中二人打嘴仗,无第三者在场,其中一人说了粗话,另一人上告。上级领导要求二人写当时的过程。一人如实写,自然也写了对他不利的一些话,但说粗话的人只写了对他有利的,结果上级领导就按照两人所写情况处理,说粗话的人没有受到惩处,被骂的人自然无法得到他认为的公正处理。
被骂的人后来告诉我,在美国,如果你说实话,往往得不到你希望得到的结果。
车祸后正常的情形是,在不确定是谁的责任的时候:1)不随便认错;2)找证人;3)如果要面对保险公司,或需要出庭,以事实为依据为自己辩解。而如果明知自己的错,而却要撒谎,强词夺理,伪造证据,那么则是不应该的。如果你是受害者,你希望对方这样做吗?那和一个违法犯罪的人为了不被判有罪,于是不惜一切手段来开脱又有多少本质的区别呢?
我就曾经遇到一个stop线不停,而且还开错线,连撞三辆车,其中包括我的车的印度女司机,在给保险公司的陈述中居然不承认任何责任,而且还对保险公司调查员撒谎。幸好有当时在场的证人(一位下班的消防队长)主动站出来作证。
LZ的故事和诸君的评论其实令我有一思考,对于美国的法律,对于一个美国这样的VICTIM SOCIETY, 到底遇事要不要说实话?比如遇到车祸,不论是谁肇事,按照规矩,都不能说I AM SORRY,以免被人反咬一口。说实话,在法庭上就能得到公正吗?
回复 '路边的小草' 的评论 :
说白了就是撒谎。刁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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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好不要用这样的词来形容我们的同胞,也不要像有些有地域偏见的人认为这类同胞一定是上海人,或一定是什么小县城出来的。因为这类事情,哪里都有。从电影里有时都看到:有的资深小偷们,心情好时也会向其他的小小偷们炫耀一他们在被逮时是如何机智逃脱的一样。他这个是相当于“偷”了个不属于他的车位,被逮,然后辩解,最后被判无罪。这样的宣扬,应该只会让其他的不机智的小偷们羡慕崇拜吧。
我进来前以为是有人被冤枉,于是用法律的手段,反击了政府的不合理或不合法的罚单,本想来学两招。结果看到的是一位同胞如何用撒谎来逃掉他认为很“贵”的处罚。其实,在我们这个年代,这类同胞还真不是少数,类似的有:图方便停车在残疾人车位,被罚后咬定自己就是有残疾,甚至伪造残疾人牌子来逃避处罚;或者图省事,把车停在专门照顾怀孕妇女而设的停车位,被发现后,坚持自己就是怀孕了,以便逃避罚单;在公车上坐了给老人妇女的座位,被谴责时,咬定自己身体不好,提前衰老了,或没看见标志,或干脆睡着了,不知道有老年人站在旁边;等等。
大概这位同胞还会耻笑那些因真正违反了规定而乖乖被罚的同胞或老外们太傻吧。只是,做就做了,真没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宣扬出来。要是鲁迅再世,不知道他老人家会不会又有一番什么样的评论,大概会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吧。不过我们也不要就此认为中国人素质就是差,因为这类朋友,哪国都有,只是数量和程度不同而已。大家安啦。
真心希望我们的下一代会有所不同,有所进步。
回复 '过路人过路' 的评论 : 过路大侠说法是倒果为因,不合逻辑。歉歉。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那是20多年前的陈年旧事,又不是杀人灭口,案子已无踪无跡。农夫现在安享衣食无忧的日子,不会再惹官司的。谢谢关心。
回复 'yuan222' 的评论 : 老中们真老实可爱。领教了。
诚实比money 更为珍贵。
您这白纸黑字地讲自己怎么说谎话赖掉罚单,可这是美国,不能这么干呀。以后您要是摊上大事需打官司,信誉会被质疑的。
农夫这样讲就好了:看见罚单后就到警局转了一圈,就变成“Parking for government business only."
回复 '工人' 的评论 : 好的。农夫低头向人民认罪。是不是要把农夫打过永世不得翻身才好过年呢?
回复 '其乐农夫' 的评论 : People already saw you committed a perjury!
回复 '工人' 的评论 : One is presumably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You can't assert someone commit perjury. You have to prove it.
回复 '其其' 的评论 : 小镇警局人员有限,中午短暂关门不算稀奇。有紧急可电911.
回复 '工人' 的评论 : 对不起。律师就是这样思考的。Bill Clinton 不是坚持说 “I never had xxx with that woman" 吗?
Base on your descriptions, you just committed a perjury.
美国的警察也午休吗?
其乐农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