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风血雨里的南明短命王朝(五十五)
玉米穗 (2023-10-10 09:02:07) 评论 (0)清廷官员多人上疏指摘郑成功虚与委蛇耍花招并不真心归顺,连原本积极主张招抚并充当保人的浙闽总督刘清泰都上密奏说:“抚局之变,不可不防,则剿局之备,不可不早”。诸多大臣力主要“厉兵秣马以应变”。
在一片讨伐声中,身居虎穴的郑芝龙深感恐慌,他知道自己的生死荣辱取决于能否帮着清廷招安儿子郑成功。他上疏清廷一面斥责郑成功“索求不止,致使诏使往来频繁,其罪并非不深”,一面又婉转代为解释,列举郑成功对清使如何恭敬,有“亲亲敬主之心,则终非叛臣逆子”。对于郑成功拒绝剃发,郑芝龙将责任推到郑成功亲信下属官员身上,说:“且其五六名亲信下官,不愿剃头,从中梗阻挑唆,以致稽迟”。郑芝龙并以恨铁不成钢口吻说他“恨不能亲揪郑成功之头剃发”,最后郑芝龙献策建议清廷准许派他次子郑世忠同钦差一起赴闽,“臣次子郑世忠,现为侍卫,每日侍从皇上,------伊与郑成功情如手足,朝夕相处。若上传皇恩,下述父言,婉言开导,则郑成功势必心悦诚服。倘若众官内有一二人阻挠归顺,郑世忠则以君父之名,将其立斩,以遏恣意妄为者。”清廷经过王,大臣会议讨论后,同意采纳郑芝龙建议,对招降郑成功做最后一次努力。顺治十一年(1654年)六月二十八日,清帝再次颁发敕谕给郑成功,其中除了重申封海澄公,挂靖海将军印,给予泉,漳,惠,湖四府驻扎军队外,对郑成功的其他要求断然拒绝。并且警告他“今如遵照所颁敕印剃头归顺则已;如不归顺,尔其熟思审图,毋遗后悔。”
八月十三日,清使者同郑世忠以及郑氏家族亲旧黄征明,李德,周继武等人携带敕书到达福州,先命令李德,周继武去厦门向郑成功讲述清廷和郑芝龙的意图。二十四日清使者在福建清军护送下进抵泉州,又派郑世忠,黄征明(郑成功表叔)前往厦门对郑成功晓以利害。郑成功不为所动,依然以敷衍拖延应付其事。他让郑世忠回泉州约请清廷使者到安平镇见面。九月十七日是见面日,是日,郑成功调集甘辉,王秀奇,陈尧策,万礼,黄廷等二十余名部将统领水陆各镇兵马“列营数十里,旗帜飞扬,盔甲鲜明”,把安平镇布置得“好似铁桶”,自己才同众参军一道前往安平准备同清使会面。清使在清军步骑兵护卫下来到安平,一看郑军摆下的阵势立即感到气氛不对,不敢居住于郑成功为他们安排的迎宾馆舍报恩寺,而宁可住在清军临时搭盖的帐篷里,双方明里礼尚往来,暗里剑拔弩张,彼此都处于高度戒备状态。郑成功尽管大设供帐,馈送厚礼,竭力向清使表示友好,在原则上却寸步不让,坚持“一云先要四府地方,前诏只有水陆游寨,未言陆路;二则不奉东西调遣;三则不受部,府节制。”并继续拒绝剃头。清使只奉有监视郑成功剃发接受敕书的严旨,并无谈判权力,面对郑成功提出的条件知道使命难以完成,于是以“不接诏,不剃头”为理由拒绝郑成功的隆重礼遇,于二十日返回泉州。次日,郑成功派人致书备礼挽留清使,清使退还他所赠礼物,限他二十五日作出最后答复。二十四日晚上,郑世忠,周继武,李德,黄征明等人往见郑成功,试图做最后努力劝说郑成功回心转意,他们声泪俱下劝说道:“二使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难矣。我等复命,必无生理,并太师老爷(指郑芝龙)亦难!”郑世忠说:“若剃发归顺,可全老父阖家。”郑成功回答说:“吾不剃发即可保全父命,剃发则父命休矣。”郑世忠痛哭流涕,再三苦劝郑成功回心转意。郑成功高声怒喝道:“剃发乃身份大事,本藩自会定夺,谁人敢劝,哪个敢言!”郑世忠于是不敢再开口。二十九日清使者催促郑世忠,李德,周继武,黄征明回京复命。当天清廷使臣和随行人员离开泉州,和局至此完全破裂。
离别之际,黄征明要求郑成功写一回信给郑芝龙,郑成功依言写了一封长信说明整个事情经过并表明自己的态度。信中有这样的话,“大抵清朝外以礼貌待我父,内实以奇货居我父。此番之敕书与叶,阿(指二位使者)之举动,明明欲借父以挟子。一挟则无所不挟,儿岂可挟之人乎?且吾父往见贝勒之时,已入彀中。其得全至今者,大幸也。万一父一不幸,天也!命也!儿只有缟素复仇,以结忠孝之局耳!”在给二弟郑世忠的信里郑成功更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志向,信中说:“弟之多方劝谏,继以痛哭,可谓无所不至矣。而兄之坚贞自持,不特厉害不能以动其心,即斧刃加吾颈,亦不能移吾志。何则?决之已早而筹之已熟矣。-------夫虎豹生于深山,百物惧焉;一入槛阱之中,摇尾而乞怜者,自知其不足以制之也。夫凤凰翱翔于千仞之上,悠悠乎宇宙之间,任其纵横而所之者,超超然脱乎世俗之外者也。兄名闻华夷久矣,用兵老矣,岂有舍凤凰而就虎豹者哉?惟吾弟善事父母,厥尽孝道,从此以后,勿以兄为念。噫,汉有子瑜而有孔明,楚有伍尚而有子胥,兄弟之间,各行其志,各尽其职焉。”
和谈既然已经失败,清廷决定敬酒不吃吃罚酒,出兵武力讨伐。1654年十二月十六日,清廷任命济度为定远大将军,同多罗贝勒巴尔处浑,固山贝子吴达海等领兵由北京开赴福建征剿郑成功。郑芝龙失去了利用价值,清廷官员一再上疏要求严加惩办,郑芝龙在清廷的处境明显恶化。1655年(顺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吏部员外郎彭长庚疏请“先废郑芝龙以除内奸”;同月三十日正白旗下云骑尉杨国永在题本中说:“灭郑成功易,除郑芝龙难。郑芝龙一日不除,郑成功一日难灭。-----伏乞皇上速灭郑芝龙家族。”同日兵部尚书张秉贞等密题“请将郑芝龙本人及其妻孥一同迁居,另行禁锢。将其家人及财物一并监管原处,视其郑成功系降系拒,再行酌处”。清帝批示:“郑芝龙之案事关重大,着议政王,贝勒,大臣等核实密议具奏。”郑芝龙及其在京家属于该年二月间被囚禁。(待续)
玉米穗 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