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仍然沉迷于罪中,是否说明他/她从未得救?

jennjess (2020-06-22 11:38:24) 评论 (0)

  我不敢断言这些仍然沉迷于罪中的人,是否从未得救,唯有神才能审判人。我们需要知道一个事实,就是人非因犯罪才是罪人,乃因是罪人才会犯罪。《圣经》中对罪的阐释是人对神的偏离、抵挡神、与神隔绝的状况。人的罪行是来自心里发出来的罪性。人时刻都在某些罪中挣扎,这一刻我们犯的可能是轻易发怒的罪,下一刻犯的可能是隐瞒、说谎或贪婪,情欲的罪。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我们在罪中的挣扎或是沉迷于罪中,而是我们如何对付罪。

  从《旧约圣经》到《新约圣经》,神也一再告诫祂的百姓:“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未记19章2节,彼得前书1章16节)。每一样罪,无论在我们看来是如何轻微,都是对神权威的侮辱,轻蔑祂对我们的救赎大爱。我们不单要拒绝和防避试探,更要借着神的话语,常常祷告,从圣灵里支取力量,抵抗罪的诱惑。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6-10节)。

  许多人以为只要遵守政府的法律,我们就没有违法、犯罪。但这些法例往往因为要顺应民意而修改,例如:色情场所、赌场、娱乐性用药、同性婚姻合化法等。最近世界各地的疫情严峻,全球约有数十亿人要留在家里避疫。在这期间,有一个免费的色情网站,它的每日平均浏览次数已突破一亿大关。主耶稣在马太福音5章28节教训我们,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我们要注意这句话的顺序,就是:看见、淫念、奸淫。若不想犯奸淫,就不要心存淫念。若不想心存淫念,就不要看让我们产生淫念的事物。别让罪在我们心里有滋生的机会。

  很多人觉得赌博只是一个有趣的游戏,但《圣经》告诉我们,这个邪恶,可怕的罪终将导致贫穷。“人有恶眼想要急速发财,却不知穷乏必临到他身。”(箴言28章22节)。许多赌徒宁愿花钱去赌博,也不给家里买食物等必须品。有些基督徒认为赌博无害。其实赌博是出于贪婪,神的教导很清楚地指明这种行为是罪。很多人都知道毒品的祸害,但我们要明白那些娱乐性用药就是毒品,长期吸服大麻的人会上瘾,引致精神和认知功能受损。

  瘾就是对人的辖制。初时,人们以为自己有足够的定力,绝对不会上瘾。但在不知不觉中,这些成瘾会蚕食我们的生命。虽然大多数人都对肉体成瘾很熟悉,即是肉体对物质的依赖,而心理成瘾,心瘾则不那么为人所知。心瘾是一种精神的奴役。人之所以长期依赖某些物质让自己有短暂的快乐,是因为他们没有让神居首位,或许觉得神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久而久之,他们心里变得刚硬,甚至销灭圣灵的感动。所以我们要对付罪的第一步就是知罪、认罪、悔改。希伯来书4章16节提醒我们:“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神赦罪的恩典必然临到我们心里。

  大卫被扫罗王追逼而逃亡旷野的时候,向神做了这样的祈祷:“祢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祢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祢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篇16章11节)信主得救改变了我们人生的整个方向!让我们常常活在真神主耶稣的面前。

  我们仍然会犯罪吗?会的。有必要犯罪吗?没有。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神的救恩,请阅读《在基督里的新生命》 系列之“终于得自由了”以及“得胜三步曲”两篇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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