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国施用英国式的大选制度,你选谁?
望远镜2015 (2024-09-18 18:22:26) 评论 (0)2024-10-19
我一直对美国今年的大选不置一评。因为美国今年的总统大选特别热闹,两党的总统候选人实在不寻常。在这两位中选哪一位,众说纷纭,选民立场偏向极端,立场与原因对立火爆,似乎多说无益。可我现在觉得许多原因和说辞都不在重点上,不吐不快。作为选民,不能一叶障木不见全树,而要在一团乱麻中理出头绪。
美国大选由选民通过选举人制度单独选总统,可西方许多国家采用不同的选举制度。其中一个典型是英国式的选民民主选择议会议员,由大选中下议院获胜最多数议员席位的政党党魁出任首相,再由首相组织内阁执政,由此达到立法与行政部门的协调一致。简言之,这是一种选政党而不是选举个人的民主选举制度。西方七大国首脑中,除美、法两国的其他五国,都采用类似的政党选举制度。
回头再说美国的选举制度。建国之初为十三个独立州,没有在各州都有影响力的大党。如果采用英式议会多数派选首相的方式,鉴于美国众参两院独特的权力职责设计,无论由众院或参院多数议员推选总统,都违反分权的原则,难以服众,所以全民单独另外选总统。而且是通过选举人制度,以期减少柏拉图在两千多年前痛恨的那种无知民粹受演说家蛊惑导致的多数人直选的不利影响。
两党党内初选时,选民可以从众多候选人中,根据能力、人品、政策,挑选自己喜爱的候选人,这才是挑个人人品与能力的选举阶段。一但政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确立,大选就进入选民选政党而不是选个人的阶段。虽然大选中表面上选民仍是选总统个人,但总统的施政政纲政策依据来自政党,各行其责的内阁成员也基本上按政党理念持续施政,而不是依总统个人喜好和能力朝令夕改。即使总统个人喜欢的行政政策想变成法律能长久,也必须由国会中的同党议员推动支持通过立法。而总统提名的符合其政党司法理念的联邦法院法官,除了必须得到参院同党议员的支持任命,他们成为法官后,也不受总统个人喜好判案,而是基本上按既往的政党理念偏向判案。总的说来,美国大选中,尽管选民通过选举人专门选举总统这个个人,而不是选择政党,但其实仍然是选择其所在的政党和政策,民主党和共和党中二者必居其一。美国的政治法律体制决定了总统个人的权力有限,只有短短的四年任期,而且反对党势力仍然强大的制度下,各司其职的议员和内阁成员,决不能可能让既便有独裁企图的总统成为独裁者而恣意妄为,也不会让能力稍逊的"弱"总统一事无成。一但总统的执政方式与行为达不到精英中的最低容忍度,轻则官员辞职议员反叛,重则受议员弹劾,检查官起诉。如果对200多年的美国政体还有一点信心的话,就要相信,总统的个人品性在美式政治制度中有作用,但作用有限。所以对总统候选人个人品性的夸张恐怖预言,不是恶意揣测就杞人忧天。按美式大选的重要性考量,尤其在大选目前的阶段,选择政党的集体政策,仍然远远高于选择总统个人品性。从长远美国的前途看,你的选择更应根据总统候选人政党政策而不是总统候选人的个人品性。选民在目前阶段,仍执迷专著总统候选人的个人品性能力而忽视其所在政党政策,实在是抓芝麻丢西瓜之举。
那么来了问题,在今年总统大选中,假如忽略两党总统候选人的个人品性,你会选择哪个政党的政纲政策,从而选择哪个政党?假如两位总统候选人换成不是现在这两位,你还会选哪个党的候选人?假如目前两位总统候选人的政党角色互换,你仍然选择这位吗?如果你对此三个问题的回答后,没有改变想要选择的政党,那么你是选政党政纲的选民。如果你对三个问题的答案中选择的政党不同,你可能是选个人品性的选民。我个人以为,无论主要着眼于国家命运还是个人利益的前途,选政党政策的选民,比选侯选人个人品性的选民,更有坚定持续的政治信念,更有广泛和长远的眼光,更理性成熟。做为政党选民,如果更支持未来的共和党政策但不喜欢川,打落牙齿也得选川。如果更支持未来的民主党政策但不喜欢哈,捏着鼻子也得选哈。政党政策优先,就这么简单。
扪心自问,究竟你是哪一种选民?你为国家命运还是个人利益着眼选择?你确定想清楚了选择哪一位了么?
望远镜2015 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