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家院子 (11)------ 伤兵大闹邓家院子

石头斋随笔 (2020-01-05 08:23:08) 评论 (0)

    在县城东大街禹王宫内设有一个伤兵的第三教养院。一时间,一批缺胳膊少腿的伤兵,口操北方话,携家带小,纷纷住进县城里。一部分集中在教养院内,其余的伤兵就分散在县城内的居民家中。

     在我们搬入邓家院子前,就已经有一个只有右手臂左臂缺失的伤兵,人称“胡排长”的一家人住在进大门后右转第一列住房的最外侧的两间屋里。瘦高个子的胡排长,长脸,面色苍黄。一双深陷的眼睛显得有些阴沉而深不可测,面无表情,从来不见一丝笑容。他的老婆头上经常带着一顶北方女人在当时惯用的黑色帽子,有点像两片瓜皮紧贴耳廓上方。他们有一个女儿,胡正君,大概和五姐的年龄相似吧,也在五姐上学的县女中读书。他们家卧室有一张靠墙的大床,床的正中摆着抽鸦片烟的一套工具。我不知道胡排长本人是否抽大烟,因为,虽然我们是近邻,但是素无来往。只有当我走近位于他们家门前的那口水井取水时,偶尔可以通过几秒钟的一览,才可以看见阴暗屋子里的鸦片烟灯。几乎每天都能够看到穿得破破烂烂的男人进入胡家的屋子里去抽鸦片。当我坐在我家前面的过道上看书时,常常嗅得到混在清晨新鲜空气中的鸦片烟味。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这样一幅令人既感到恶心又万分伤感的画面:在胡家门前的水井边上,一个瘦骨嶙峋,光着上身,只穿一条短裤的中年男人,手拿一只刚杀死的鸡,一边正在忙着拔毛,一边又在点头哈腰地向胡排长的老婆献殷勤。何苦来哉,不就是为了能够吸一口大烟嘛,一个本来是可以站直身子体体面面过日子的男人,到如今只落得卖尽家产,沦落到如此这般低声下气,寄人篱下的悲惨地位。正是:吸鸦片者可悲,卖鸦片者可恨。

      胡家的女儿,胡正君虽然长得很像她的妈,圆脸,皮肤较黑,但我猜她和她的双亲具有不同的观念。有些时候,可以听到偶尔从他们家传出来的吵闹声。然后,可以发现胡正君低着头,眼含泪水地快步走出大门。据说,她在校的表现还很不错,颇有上进心。我曾经看过她饰演郭沫若编写的《棠棣之花》一剧里的主角,她女扮男装,站在舞台正中,面对众多观众,腰悬宝剑,义愤填膺,振振有词地朗诵台词。在这一霎哪间,我仿佛再次感受到她内心的凛然正气,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那个与卖鸦片烟的家庭争吵后,毅然走出大门的女孩。

       照理说,人们应该和伤兵之间相互尊重才合乎情理。但是,在江安县城里的实际情况却完全相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广大的老百姓都怕伤兵,也打从心里恨伤兵。伤兵们彼此之间很团结,一人有事,人人都站出来帮忙。就这样,伤兵变成了县城里的一个社会帮派。他们恃强凌弱,不实行公买公卖。在市场上时有打骂进城卖菜农民的事情发生。官府也不敢出面管他们,常常是睁只眼闭只眼。

      有一年的戒烟节,我正坐在我家门前的走道上看书。父亲也正巧走到走道的中间。突然,从大门进来了两个身穿黄色军装的警察,气势汹汹地在院子里走马看花似地溜了一圈后,就站在那块我们常常跳房子的石板坝子中间。那个个子较高,长着一张马脸和一脸横肉的警察右手拿着一根棍子指着胡伤兵家,莫名其妙地对父亲提出一个问题:“你说他家是不是在卖鸦片烟?”。很显然这是一个圈套,警察怕得罪伤兵胡排长,希望把责任转嫁到父亲的头上。父亲为人忠厚单纯,不愿意介入这类社会纠纷,惹来无妄之灾。所以,迟疑而未作答。警察马脸上的横肉立即拉长了而且还抽动了一下,用棍子指着父亲说:“你不回答就是包庇”。父亲见状知道这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就开始走回屋内去了。尽管那个拉长了的马脸还不断地运动一脸横肉迸发出接二连三的“你包庇,你包庇……”像口吃者一样的狂语。当时的我只是感到一种无可奈何的怕和恨。显然,官府和警察害怕得罪怕伤兵,他们明明知道胡伤兵家正在开着鸦片烟馆,却装聋作哑,故意装着不知道,企图将告密或是包庇的罪责嫁祸于普通老百姓。后来,父亲托人四处找关系消灾避祸,才得以保全平安,现在想起来也不免有点担心后怕。

      另外一件我亲眼目睹的伤兵无理欺负农民的事情发生在牛角坝。夏末秋初的一天,一个艳阳高照,秋高气爽的假日。我和一些同学到牛角坝上去游玩。那时候正值乡间的旧俗“踏青”,所谓踏青是指邻里亲友之间可以在那一天到他人的田地里去采一点点农作物作为一种游戏而已。当我们正在兴高采烈地游玩时,突然看见一个中年的农妇一边追赶在她前面的一群背上背着大背篓,还不断从旁边的田地里大把大把地采折蔬菜的伤兵队伍;一边大声疾呼:“老总先生们,你们手下要留点情,我们一大家人,有老有小就全靠这点庄家来养活了……”。走在最前面的伤兵涨红了一张毫无表情的三角脸,在加快了从田地里抢菜的同时,也加快了步伐以便很快逃离现场,结束他们自知理亏的盗窃违法行为。像这样类似的伤兵欺负老百姓的事件屡见不鲜,伤兵问题已经成为当时县城里的一个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

      就在我们准备搬家到邓家院子第二列住房右边二室一厅的时候,发生了一场伤兵无理大闹邓家院子的事件。如前所述,我们家刚搬入院子时是住在第二列住房左边的一个单间卧房内,隔着一个天井才是厨房,很不方便。好不容易盼到了一个良机,原来住在隔壁二室一厅的住户准备搬走,只等他们亲戚里的一对新娘新郎暂借数日完婚之后,我们就可以搬入。熟料隔墙有耳,这一消息竟被伤兵窃获。我怀疑此事可能与胡伤兵有关。大概伤兵也打算搬来此处,于是,就拉开了一场住房争夺战。毕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们等那对新婚夫妇前脚走,赶紧就后脚跟着进门。由于我们两家仅一厅之隔,打开厅屋的右侧门以后,就很容易把一些大件的家具迅速地搬进新居的二室一厅内,于是在一天之内就全部占有所有房间。但是,伤兵毕竟是南霸天,不到黄河心不死。次日凌晨,早饭后不久。一群缺胳膊少腿的伤兵携儿带女,吵吵嚷嚷地蜂拥着,气势汹汹地闯入邓家院子,直奔后院核心区。我当时不敢离开我们的新居,大概怕伤兵来硬抢,总该坚守阵地吧。所以,没有亲自看到邓三叔和三婶他们当时是如何对付这群伤兵的无理取闹过程的。只是在过了一些时间之后,我才走出家门到厅屋,看见后院院子里和邓家前厅屋里,大大小小约有15人左右,坐着的站着的,抽烟卷的,大声叫骂说脏话的,一片混乱,乌烟瘴气。一个右脚残废装有假脚的中年伤兵,看起来可能是个领头的,把他的铁脚用力地踏在石板地面上,咚咚着响的同时,一边大声的操作北方口音破口大骂:“老子们在前方打仗流血卖命,为什么不能够住房子?……”。好像煞有介事,他们伤兵的一切胡作非为,无理取闹都有理。其实不然,当时的伤兵到底是在为谁打仗受的伤还有待考查。即使就是由于抗日受的伤,也没有任何理由居功自傲。伤兵应该懂得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够被别人尊重的基本道理。

       院子里四处闲逛的伤兵家属们,尤其是小孩子就爬在邓家多年来喂养各种美丽金鱼的大鱼缸上,先是观看和逗乐玩。后来,就干脆拿来了打捞金鱼的带有长柄的网子开始大肆捕捉金鱼。他们把所有的金鱼一个不剩地从原来富有水草的优良环境中捞出来后,放到他们带来的面盆或桶里。不管金鱼的死活,也不顾主人的意愿,他们就是不知羞耻地把一盆一盆,一桶一桶的金鱼肆无忌惮地经过大门,心安理得地带回他们的家中。事情还没有完,伤兵闹了半天,腹中感到饥饿。恰好位于金鱼缸上方的葡萄架上正在悬吊着大串成熟的葡萄,红绿相间,令人垂涎欲滴。伤兵及他们的家属在完成捕捉金鱼之后,正好一不做二不休,站在板凳上边摘边吃葡萄,直到把全部葡萄吃完。眼看大势已去,房子虽然没有抢到,总算捞到一大缸的金鱼,每个人的肚子里不是还装满了美味的葡萄麽。于是,在独脚司令咚咚咚的收兵信号带领下,折腾了半天的伤兵队伍总算凯旋回家去了。

       老话说得好:“多行不义必自毙”。终于,由于种种伤兵的无理恶行,江安的老百姓忍无可忍,起来反抗了,县城内爆发了反对伤兵暴行的活动。一时间,老百姓与伤兵之间不断发生斗殴,拳脚相向,满城风雨,闹得县政府都不得不出面向上司求援,从省里搬来了专案工作组,经过会议协商,最终达成和解的约法三章。从此,伤兵就不敢再作威作福,无理取闹,变得比以前老实得多了。

上世纪70年代我回江安在邓家院子三叔屋前天井,与邓三叔一家合影(照片前排从左至右依次是表婶、母母、三婶,后排从左至右依次是三哥、邓三叔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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