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爱隔山海,爱你到白发千古。
JUNE_双人鱼1221 (2018-11-14 14:12:17) 评论 (2)01
自恋的杜拉斯
杜拉斯是自恋的,为什么这样说呢,请看她在《情人》开篇的第一段描写。
[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这是只有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依然充满了爱意的人才能够说出来的话。这段话会让所有担忧爱情随着容颜逝去的女人们,感动不已。
还有全书的最后一段,也是故事的痛中之痛,点睛之笔。
[ 战后许多年过去了,经历几次结婚,生孩子,离婚,还要写书,这时他带着他的女人来到巴黎。他给她打来电话。是我。她一听那声音,就听出是他。他说:我仅仅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他是胆怯的,仍然和过去一样,胆小害怕。突然间,他的声音打颤了。听到这颤抖的声音,她猛然在那语音中听出那种中国口音......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到他死。]
很多年过去了,两人又在巴黎,通过缠绕的电话线,互相问候着。那个熟悉的声音说,“你知道吗?我爱你至今,至死依然爱你。”
世界上恐怕任何一个女人都希望,当自己老了,有一个男人走过来,对她说,“我爱你,爱你到死!”
苏芩曾经说过,也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葬着一个未亡人吧。有一种痛,就是想念一个不可能的人。
历尽沧桑的杜拉斯,那时已经是七旬老人了。暮年将至,那被唤起的记忆潮水起起伏伏,她就会给你讲一个她的从15岁到18岁的爱情故事。
02
懂得才能理解,失去才知爱过。
在杜拉斯心里,总有一张没有被拍摄到的老照片,那是一张很重要的场景照,就是她过河时的样子,一下子就吸引到了男主角的出现。
那时她才十五岁半,体形纤弱修长。穿着一件真丝连衫裙,腰间扎着一条皮带,脚上是一双镶金条的高跟鞋,头上戴着一顶平檐男帽,梳着两条垂在胸前的辫子。敷了脂粉,搽了口红。在渡船的甲板上,臂肘支着船舷,孤零零地一个人。
他就从黑色的轿车里走出来。一开始,他拿出一支烟请她吸,他的手是颤抖的。
为什么颤抖呢?因为那里有种族差异,他必须要克服那种差异。因为他是一个黄种人,正在搭讪一个白人小姑娘。
其实,《情人》本应是一个很凄惨的故事。
那是一个非常悲剧的白人家庭。过早病逝的父亲,疯狂的母亲,有暴力倾向的两个哥哥,一家人从法国来到越南殖民地。他们已经沦落到了天天有债主上门讨债,要靠15岁的妹妹去出卖肉体来喂养家庭。
可是杜拉斯却把《情人》写成了,一个法国女孩和一个中国男人的,一段无法跨越种族的无望爱情。
15岁半的白人女孩和27岁的华裔富商,刚开始的时候,估计两个人的动机都是单纯的。少女想要的就是钱,就是想要逃离贫困,冷酷,压抑,恶毒的家庭。而少爷则需要一段叛逆的感情,去对自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既定命运做一回反击。
所以毫无疑问,最直接,最原始,最暴力的还是性,它能够打破生活禁锢。
刚开始他们并不知道,当他牵起她的手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两个人之间的悲剧。饮鸩止渴又甘之如饴,他们所作的一切,都让两个人的一生惋惜不已,甚至抱憾终生。
当她离开越南时,当她看着他黑色的长长大大的轿车独自停在那里时,当她知道他在车里也在同样地看着她时,那一刻,她哭了。她终于承认了明明爱着却始终也不肯承认的爱情。
船开了,汽车消失了,港口消失了,陆地消失了,她再也见不到他了。
人生的遇见和错过到底是一种什么滋味?离开她中国情人的54年之后,他已经去世了12年。
人呐往往就是这样!
-
为什么总是通过消失才意识到了存在?
-
为什么总是离别了才感受到了爱 ?
-
为什么总是通过死亡才发觉到了生?
03
情人如毒药,侵蚀心髓。
爱情究竟是什么?
当我们青春欢畅的时候,互相依偎拥抱着,以为可以天长地久,长相厮守,殊不知,到头来,终究还是各自奔了东西。
一个追求爱情的人,站在了时间和命运这两个操盘手面前,总是显得无力苍白。所有的欢愉,都会湮灭到时间的洪流里,就像是泪水落入到了雨水里,而雨水又落入到了沙漠里。
但是,时间真的可以抹掉一切吗?真的可以治愈一切吗?
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莫过于,你爱的人已经离开了,你还要在失去色彩的世界里孤独徘徊。你不仅要努力地好好活着,而且还想让自己用另一种方式继续去拥有她。
恐怕也只有爱情才有如此般的魔力吧。它能够摧毁掉所有的灾难和不幸,能够让幸福瞬间充盈苦难的心灵。
因为有你,我才愿意继续爱这不完美的世界;因为有你,我才愿意继续忍受这世间的寒凉。
“我没有忘记那个痛苦的男人。自从我走后,自从我离开他以后,整整两年我没有接触任何男人。这神秘的忠贞应该只有我知道。” 杜拉斯回忆说。
爱情是绝望的,灵魂是绝望的,肉体是绝望的,甚至就连语言也都是绝望的。那个中国的北方情人,永远是杜拉斯心中的痛。
“迷恋是一种吞噬,我爱的体无完肤。”杜拉斯说。
在没有遇到他之前,她可能并不知道她会那么爱一个人;在遇到他之后,她才知道深爱一个世俗所不允许的人,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再怎么拼命去伪装也掩盖不了心中的千疮百孔。
04
一首老妇人内心流淌的诗
当你老了 (冰心译本)
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
倦坐在炉边,取下这本书来,
慢慢读着,追梦当年的眼神
那柔美的神采与深幽的晕影。
多少人爱过你青春的片影,
爱过你的美貌,以虚伪或是真情,
惟独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心,
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在炉栅边,你弯下了腰,
低语着,带着浅浅的伤感,
爱情是怎样逝去,又怎样步上群山,
怎样在繁星之间藏住了脸。
这是爱尔兰诗人叶芝写给他初恋情人茅德·冈的诗。这首诗就是一个灵魂在向另一个灵魂的空中对唱。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唯有我爱你衰老桑沧。
爱始于诱惑和表象,但能历经时间存留下来的,不是真爱又是什么?!
多年之后,那个北方情人,携着他的妻子来到法国,给她打了那个电话,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我依然爱你,我根本不能不爱你,我爱你将一直到死。”
就是为了这句话,杜拉斯重新拿起纸和笔,开始了小说《情人》的创作。
当一个女人缓步走向死亡时,她最清晰的记忆,还是她那段有始无终的爱情。我根本不能不爱你,浓浓的风情已经浸入心底。
05
《情人》是杜拉斯一生的吉光片羽
有一种写作,就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随意又繁复。在未出名之前,那就叫乱;出了名呢,就被叫做风格。
杜拉斯断句的风格,就像是华丽的呓语,像是颠三倒四的蒙太奇,像是喝大了酒后的跌跌撞撞,像是抽象画中的穿插跳跃。这,就是杜拉斯的典型语体。
有人说,比普通小说难读的是俄国文学,比俄国文学难读的是普鲁斯特,比普鲁斯特难读的是杜拉斯。
杜拉斯会造势,她是营造气氛的绝妙高手。
- 闷热潮湿的西贡
- 汹涌流动的湄公河
- 百叶窗后的阴暗交错
- 缠绵的情人和迅速的衰老
- 痛彻心扉的离去和冰冷的海水
《情人》是一本杜拉斯自传体的意识流小说,也是她作品中最棒的一个。王道乾先生的翻译也棒,就像是尘生莲花,悦耳玎珰,譬如以下几句:
- 我很年轻时,一切已经太迟了。
- 如果爱,请深爱,爱到不能爱的那一天。
-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 爱,之于我,不是一饭一蔬,不是肌肤之亲,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是一种不老不死的欲望。
王小波推崇王道乾,推崇杜拉斯。他说,“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的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
真的,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又能够改变岁月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所以遇见就是命中的注定,所以《情人》就是一种想念又不敢联系的痛。
为爱阅读的你推荐一个有趣有料的北美公号文集:维罗阳光
评论 (2)
回复 '北美先生' 的评论 : 我也相信!
我相信有这样的爱情,主人公很幸运,即使老了,也还能接到那样的电话,电话里的一句话就证明了,原以为只有自己相信的爱情里不只是自己的爱情独角戏。人生里那样的开始还有那样的结尾也就够到了心的另一边有了满是爱的悬挂。
JUNE_双人鱼1221 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