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字】春夏秋冬
幸福生 (2024-10-08 19:18:50) 评论 (3)春夏秋冬
文/幸福生
在甲骨文中,“春”是形声字,是由三个“木”,一个“日”,中间夹一个“屯”字构成。三“木”一“日”表意,“屯”表音。“春”就是“日”的阳光灿烂,加上三个“木”的万木滋荣。
“屯”,起初可以说是“春”的异体字,在商周卜辞里,常作为“春”字来用。如“今屯”,“来屯”,即“今春”,“来春”。
几经演化,到楷书“春”字定型为今天的写法,和最初的造字比,已经是面目全非了。依旧如初的是下面的“日”字。
“春”的本义是春光春色,后来顺理成章地作为了四季中生机盎然的春季,以及人生中风华正茂的青春少年。“春”引申为生机无限。如,“阳和启蛰,品物皆春”。
春心荡漾,其中的“春心”,是春天般最美好的心境,刚好和男女之间的相思爱慕相符,而且多指女性。“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
“夏”是象形字,在甲骨文中是一个人形,而且这个人从头、发、眼、到四肢、手脚一应俱全,而且摆出了一个健美的架势。“夏”是强壮有力人。
夏朝是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个朝代。其实关于夏朝的记载,都是数百年之后的人留下的。现今发现最早的文字,公认是推翻夏朝的商朝的甲骨文。当然,也有人认为夏朝已有文字,甚至夏朝的文字,比商朝的甲骨文更完善,被称作夏篆,有考古发现的陶文为证。
夏朝比甲骨文还早,是造字的重要时期。一般认为“夏”字是由夏氏族图腾而来的象形字,所以“夏”就是雄武的华夏之人,也就是中国之人。当然了,当时的中国只限于中原地区。
今天是“夏”字,已失去人的形象,隐约还能辨认出的,是做为眼睛的“目”字和变成了“夂”的脚。
由雄武的华夏之人的自豪与骄傲,“夏”成为一个褒赞之词,有大,雅、色彩华丽等义。“夏”后来假借指一年四季之中烈日炎炎的夏季。
关于“秋”字源一般认为与昆虫有关。在甲骨文中是蟋蟀或蝗虫的象形,这两种昆虫都活跃于秋季。另外“秋”字的古读音与蟋蟀的叫声相似,因此把蟋蟀鸣叫的季节叫做“秋”。
也有人说当秋天蝗灾来临时,人们就燃起大火,利用蝗虫的趋光性,焚杀蝗虫,避免蝗灾。今天的“秋”字,由“禾”和“火”组成,火烧禾秆,似乎更贴切“秋”的本义,至少是其字形演化的依据。
“秋”不只是一年中的秋季,也常常泛指季节或岁月。如,功在千秋,存亡之秋,多事之秋。
秋天是一个多彩、丰收的季节,也是一个凋零,伤感的季节。秋水、秋波、秋眸光彩照人,而秋心、秋意、秋思却是寂寞凄凉。文人墨客的笔下既有“万里悲秋常作客”的悲情,也有“暮云秋影蘸潇湘”的美妙。
“秋千”一词和秋季本不相干,原本是“鞦韆”。这两个字的都是形声字,“革”为形旁,表示与皮革有关,当时拴秋千的绳索多以兽皮制成;右边的“秋”和“遷”(简体为迁)均为声旁,表音读。“鞦韆”后来分别简化为“秋千”。
“冬”也是始见于甲骨文,其古字形像绳子两端有结的样子,意为终结、终端,是“终”的初文。 人们把一年的终结,最后一个季节,称作冬季。二十四节气中冬至所在的月份,农历的十一月也叫冬月。
“棠梨花开社酒浓, 南村北村鼓冬冬”。这个作拟声词“冬”原来是另一个字“鼕”,由于笔划繁琐简化为“冬”。
今天的“冬”和甲骨文变化巨大,完全可以用全新的方法解读。上面的“夂”是脚,表示到来;下面的两点是冰,“冬”就是冰天雪地、滴水成冰的季节到来了。
四季轮回,不一样的色彩,不一样的的美丽,在人们向往和追忆中周而复始。有人喜欢春天的无限生机,有人喜欢夏日的骄阳似火,有人喜欢秋天的层林尽染,有人喜欢冬日的飞雪漫天。
人生也有四季,也是不一样的色彩与美丽。然而,人生的春夏秋冬仅仅一次,珍惜吧!
翻出来六年以前写的一篇小诗,略加修改,让小苏给唱出来,算是结尾吧。
匆匆四季
文/幸福生
曲/唱: suno v3.5
读着青青的草,数着浪漫的花。
一转眼芳菲尽,好一个忙碌的夏。
饮罢浓烈的酒,凉了清淡的茶。
烈日下沟连坎,尝遍那酸甜苦辣。
人生也有四季,人生没有来年。
岁月匆匆过,青春不复还。
甜蜜的是回忆,美好的是未来。
潇洒的是今天,此刻最精彩。
赏着枝头的果,身在丰收的画。
来不及享清秋,又见到纷飞雪花。
听着寒冷的风,梦到缤纷的花。
来年的花相似,却不知几多白发。
人生也有四季,人生没有来年。
岁月匆匆过,青春不复还。
甜蜜的是回忆,美好的是未来。
潇洒的是今天,此刻最精彩。
评论 (3)
回复 '幸福生' 的评论 : “ 只要忘记年龄,永远是青春少年。”
您的悟性太好了。赞!
回复 '最西边的岛上' 的评论 : 好主意。只要忘记年龄,永远是青春少年。
很同意,Life is a one way trip, there is no return ticket。
但是,觉得如果“季节"是按感受,不按年龄的话,人生或许是可以有多个春夏秋冬的。当然这是因人而异。
诗人歌者李健说过这样一段话:
"人们看到我可能书写过好几次夕阳。人们想到夕阳就会想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但恰恰在我看来,我喜欢那样的一个瞬间,那样的一个柔和的感觉。即温馨又有光照,不热烈但很温暖。我不知道这种对夕阳的着迷源自何处。一个人真正拥有的时间,并非只是早晨上午下午黄昏夜晚,可能夜晚之后还有夜晚,或者是夜晚之后还有清晨。 当然拥有了一些阅历,有了些年纪的时候,常常有一种惯性的心理,总在不自觉或者自觉地来提醒自己在时间的位置,或提醒自己的年龄。人不应该刻意地寻找自己在生命上的时间刻度,你只有忘记时间,才能够更自由。时间人们通常认为是一个线性的,但通过自己的眼中,通过自己的心理上的一种转换,可以让时间的刻度变长变短。我记得有句话说的特别好: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
谢谢博主又一篇有思想有意思的好文。
幸福生 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