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浪漫诗人布汝博及诗歌《士兵》
南涧采萍 (2017-06-07 08:30:35) 评论 (15)英国二十世纪初浪漫诗人布汝博(Rupert Brooke,1887-1915) 长得俊美潇洒,被诗人叶慈形容为“英格兰最英俊的年轻人”(the handsomest young man in England)。他短暂的27年生命,却活出了光彩、活到了极限。


下面是我个人对《士兵》这首诗歌的理解,仅供分享,不做任何参考。
The Soldier
Rupert Brooke, 1886-1915
A dust whom England bore, shaped, made aware,
Her sights and sounds; dreams happy as her day;
布汝博(Rupert Brooke)
肥沃的尘土下掩藏着一捧更肥沃的尘土;
它是由英格兰母亲孕育、塑造和培养,
我死后,这颗心里所有的不洁都被涤荡,
她的音容笑貌、我的快乐时光,
The Soldier by Rupert Brooke Read by Sophie Okonedo as part of Remembering World War performance
评论 (15)
回复 '茵茵梦湖' 的评论 : 谢谢!Rupert Brooke 和 Rudyard Kipling 一样,suffering from political correctness of the 20th Century, 两人都被打成“British Imperialism” 和 Colonialism。但其实这两位诗人都是人道主义者。Kipling 本人比 Brooke 更成熟、更稳健,他的诗歌表现的是另一种 Passion。 Kipling的IF是最著名的,也是我最喜欢的
回复 '茵茵梦湖' 的评论 : 你刚刚给我灵感,我想下一篇分析一下 Kipling的 IF。呵呵。
我曾挺迷恋英国浪漫派诗歌的,拜伦、雪莱、济慈,也没少背诵,怎么却不知道这位诗人呢?谢谢采萍介绍。。
回复 'imagine45' 的评论 : 谢谢您。 您说的爱尔兰民谣 Danny Boy, 其核心也是离开故土以及死亡(生离死别),而且都是19/20世纪的背景, 所以相像。 Just so happens, it's also one of my all-time favourite songs.
谢谢分享- -翻译不太难, 汉化才难, 你的翻译看第一遍就能感动的翻译诗真心不多
, 期待你有更多翻译, - - 有一首 Danny boy 很像是这首诗的下集- -
回复 'caozili' 的评论 : Dust在这里跳跃翻译成灵魂实为不妥,这里,'dust' 用词来自于“Earth to earth, ashes to ashes, dust to dust', “尘归尘,土归土”,”尘土"这个中文,在这里不仅仅意味着泥土,而是骨灰由骨灰而来的。换言之,在圣经中,尘土就是骨灰的代名词。
我已经说过了,士兵死亡这个行动带来他的尘土归地、灵魂升天,这是理解这首诗的基本要素,加之对英格兰故土的眷念,死后为英格兰母亲挣得荣耀。至于后人对这首诗歌的殖民主义理解,我在下面已经说过了, 不再重复。
回复 'caozili' 的评论 : 上阕描述的是士兵的死和他在英格兰故土的生活,与灵魂无关。下阙才开始描写士兵死后的灵魂。我在文中已经说过,十四行诗 Sonnet 在形式上的要求是上下阙所描述的主题不同。把”尘土“译成”灵魂“是读者的跳跃,变成了重写,而不是翻译。
应该是:在那肥沃的土壤里埋葬着一个深情的灵魂;
翻译致命错误,此句中的Dust 其实是只自己死后变成的灰,即传统意义上的骨灰。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翻译了。
There shall be
In that rich earth a richer dust concealed;
再往后看,A Dust Whom。。。就更加发现,那个Dust 绝不是简单的尘土。
原翻译:肥沃的尘土下掩藏着一捧更肥沃的尘土;
应该译成:在那肥沃的土壤里埋葬着掩藏着一个深情的灵魂;
注:也许永远没有完美的翻译,没有人能对其它文化都有像自己母语那么深的理解。这只是本人看法而已,绝不是对作者不敬。
回复 'WriteItOut' 的评论 : 宗教的含义(天国以及洗罪升天)是这首诗歌的两个核心之一,离开了这一点,这首诗歌就被拦腰砍去了一半。
回复 'WriteItOut' 的评论 : 还有一点,网络里有的对这首诗的解读,大多犯同一个错误,就是用21/21世纪的观点去理解/诠释一位20世纪初叶的文学青年-而且是在生命与死亡的思索之间徘徊的文艺青年-的思维。
回复 'WriteItOut' 的评论 : 爱国主义恰恰是对这首诗的过度理解。诗人不可能活到现在,所以我们也不能用现在的观点去读这首诗。Brooke是人道主义者,更多注重的是human nature 而非politics,他的诗,描述的是对死亡的态度,而诗中对英格兰的描述只是对故土的描述。十四行诗的格式规定其上下阙必须叙述不同的主题,即下阙一定要调转笔峰,另劈主题。这首诗,上阙写士兵在这个世界,下阙写的是士兵在天国。如果我们读了更多Brooke的其他诗歌,整体性获得诗人的内心世界,再回来看这首诗,可能会更有帮助。维基百科的东西只能做参考,不能作为引证。诗歌中的give,是一个两步行动, England gives (the flowers, laughter, friendship etc.) to the soldier, and by action of dying he gives them to the mind of eternal heaven. Brooke 虽然年轻,但他对死亡深邃思索,以及对死亡的恐惧是他许多诗歌的主题。
现代人对这首诗歌的误解恰恰在于将它政治化。
谢谢回复。
不敢苟同您对下篇的理解。我认为第二部分和天国没有任何关系,不知您的线索从何而来。唯一的可能是“enternal mind”。这里是维基百科对此诗的定位“This sonnet encompasses the memoirs of a deceased soldier who declares his patriotism to his homeland by declaring that his sacrifice will be the eternal ownership of England of a small portion of land upon which he died.” 完全同意这个定位。也就是说战士死后,将英伦之风永远留在了埋葬他的那一方寸土或者是他的牺牲地。所以somewhere与”some corner“指的是他的牺牲地。最后一句的“hearts”是复数,所以不是指士兵本人,所以”让我在天国得安宁“就不妥。这里的hearts应该是指他战斗过的地方的人民,所以作者有着英伦至上的嫌疑。如果将下半部分还原,我的理解是:
And (I would like you) think, this heart,
(as) A pulse in the eternal mind
(this heart) Gives somewhere back the thoughts by England given;
(this heart gives) Her sights and sounds; dreams happy as her day;
And (it gives) laughter, learnt of friends; and gentleness,
In (those people’s) hearts at peace, (who will be living) under an English heaven.
全诗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给天国带去英伦之风意义何在呢?显然与主题不符。但是诗人的爱国主义又太赤裸得过头,大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意思。如果诗人能活到现在的话,恐怕就得被扣上唯我独尊与种族主义的的帽子。其原因是诗人还年轻,未经世事历练才口出狂言,大有英国绅士甲天下的自豪感而已。欢迎指正。
谢谢点评。商榷如下:
1.关于殖民主义,我个人不以为然,诗人虽然不能摆脱时代的束缚,但这首诗歌更多的是描述诗人对故土的眷念,这是人类共有的情怀,不宜将其疆土化。读者可以把英格兰理解成中国、埃及、意大利、乌托邦、子虚乌有的国度,其意义不变。
2. Think only this of me:您的理解和我的理解是一样的,只不过用词不同,至于“我仅愿被视作”,从我个人的感受上来说,觉得不够Personal,而这首诗歌是诗人极其personal的感受。而且,“我仅愿被视作”表现不了诗人Pleading的态度,here the poet is making an emotional appeal asking the reader to 'think only this of him.’
3. “Gave, once, her flowers to love”是说英格兰母亲的大地上的鲜花,给诗人去挚爱,而不是由诗人送给他的挚爱,her flowers指的the flowers of England.
4. Gives somewhere back the thoughts by England given,您的理解从字面上看是准确的,但诗人在这里强调的是他死后给天国带去的英格兰的美德,因为诗人死后去的是天国,而不是世界的四方。
最后要说明的一点是,Brooke 的诗歌,即便是在英语母语的人来说其意义也有争议,所以你我之间的不同见解实属自然。Somewhere,指的是 Somewhere in the heaven. He is saying that by dying and going into the Heaven, he is transferring somewhere in the heaven into a place of English characteristics, an English Heaven.
谢谢分享。学习了很多。一点拙见与作者商榷。这首诗因为其殖民主义倾向和为大英帝国的开疆扩土而牺牲的情怀,不能引起本人的共鸣,所以感觉不到它在艺术上所应有的感染力。
第一行 “think only this of me” 觉得译成“我仅愿被视作” 更合理也更诗歌化。第六行“Gave, once, her flowers to love”译成“几曾将她的鲜花献给挚爱”要比“曾爱过她的浪漫春花”更准确。
最大的异议是对这一句的理解”Gives somewhere back the thoughts by England given“觉得翻成”就让我将英格兰所赐的美好带去天国吧“颇有不妥。这里的somewhere与第二句的”some corner“指的应该是同一个地方,即是海外之疆土,所以直译为“这颗完全净化了的心将英格兰所赐的思想回赠给某个地方“,所以译成”将英格兰的智慧远播四方”更恰当。一点拙见与作者共享。谢谢文艺篇。
南涧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