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晓读书,还抄书,并做笔记,用硬笔。写得是简体字,有些许旧体字的安静。

姚顺 (2024-12-20 05:23:48) 评论 (7)

觉晓读书,还抄书,并做笔记,用硬笔。写得是简体字,有些许旧体字的安静。

 

不信“字如其人”,久矣!但看到能看一看的字,就会留意甚至记得,也久矣!留意觉晓的抄录。

 

不觉得写好中文字尤其的难,但这是对练过毛笔书法人说的。民国过来的识字人写的硬笔字,自己看过的。没有不耐看的。

 

《顾准日记》后面,附有顾准的一些笔记影印。没见到这笔记,顾准在心目里,就是个说古希腊城邦制度说得特别有根有据的学人。见到他的笔记,像是路上碰到了真人。再去读他的文章,多少有点当面听讲座的感觉。

 

看到顾准字迹后,甚至会觉得,这样的字迹写出的东西,不耐读才怪。

 

其实这是偏见。参加过民国档案的编辑,其中之一的工作是抄它们。帐目,便条,公文,都有顾准字迹那样的水准,比顾准写得好的,多得是。

 

岳母,民国时期毕业的大学生。她从小鄙视写字,觉得字写得再好,不过是个“簿记”。经过的老师也多批评她的字迹。岳母的几个儿女也认为母亲的字写得不好。当我看到时,好久也没说,她的字其实是全家写得最好的。最好的地方是有民国味,或者说有旧时书法的字味。

 

曾有公问,为什么民国人写的硬笔字就是.比解放后的人写得好?得出的结论是,那时的人多练过毛笔书法,就是自己没练过毛笔书法的,见到的也是练过毛笔书法人写的硬笔字。这些人,手中的笺变了,但用惯的毛笔的笔法还残留,毛笔书法写出的字的结构还在遵循。这样,就写出了普遍都可以看一看的字迹。

 

解放后,社会太忙,哪顾得上字迹如何,字能写得让人认识就行。其实,这个风气蛮击中“字是用来写的”靶心的。可惜的是,社会太忙,字迹越来越潦草。五零后六零后…. 的人下笔,常常写神仙认不得的字迹。根本说不上笔法,结构也是想一出是一出。所以解放后,想写好字,比旧时代想写好书法,难多了。

 

见到觉晓的抄录,留意地看。来猜猜她的写字:

 

她亲近的人里面,应当有民国时期的文化人。觉晓不见得有意的留意他们的字迹,但会在自己下笔时,会有意无意地想起它们。

 

觉晓并不知道,而且一直也不知道笔法为何?讲究字的结构为何?但生长的文化氛围和自己喜欢这个氛围,使下笔时对字迹的审美往有文化上靠。

 

觉晓就这样地写,不觉得自己写得好,也不觉得写得孬,可就是敢把写出来的亮出来,而且也不在意别人说好说孬。这样倒好,得到了一份写字的从容。觉晓的抄录,正有这个特点,可以看一看,不可以再看一看。字迹和写字的人,对此无所谓。

 

香蕉人喜欢纸质的书。曾随他去一小镇,三拐兩拐,拐进一书店,就知道他常来。书店不大,书架高低不一,分类的牌子往往做的别出心裁。各角落,一把很旧的椅子,供读者坐的,放书放书包的,但没看见人用。哪舍得呢?都很文物状。几个人在书架前站着翻书。香蕉人也在一处站住不动。最终,他买了好几本书,付账时,和店员聊,她刚到中年,青春的尾巴扫来扫去。聊得轻快,开心。店里没袋子这一说。付完钱,香蕉人把一摞书夹在肘圈。屋里有不小的书架。香蕉人喜欢的时候,灯暗,窗明,鸟叫不时,间或雨滴,我在阅读。说,纸书有很好的味道,书关起的“嘭”,好听。

 

觉晓借书,细读,抄录,做眉批,是不是也如香蕉人呢?

 

敲字,是践行别人设置好的字美感,写秩序。手抄,则我的字我做主。其实是守旧,但有好看的人文气。

 

 

我也抄录,但用毛笔。写毛笔字,太仪式感,抄抄,常会不去注意抄的是什么,只注意笔法和结构了。由这,自己看到点写毛笔字的毛病的。也来猜猜只用毛笔写字的古时文化人。

 

在用笔写文章前,有很长的学笔法,学结构的过程。这个过程并不单纯。王献之“写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的那一点还是王羲之路过见“我”少一点添上去的。亲父子,三缸水的时间里,也高低不言语一声写字的笔法要领。练毛笔字,其实就是使“少年老成”的过程。所以,中国留下的古文,没有清纯的。最小的文学“鹅鹅鹅,曲项向天歌”,也非常的“小大人”。

 

古文的通病,辞大于义。这和用毛笔书法有关系。能用毛笔写文章,已然“老成”,颇会摆写字人的架子。所以做起文章来,没法不注重炼字炼句,至于真性情,心里最想说的,往往被字给包装得面目全非。《古文观止》里有不少是书信,写得读起来觉得是一封百分百的家书,没一封。宏大叙事,比比皆是;言过其实,隔几句就碰上一次。这和用毛笔有关系。一写毛笔字,不可能像写硬笔字那样心和笔直通车,心管都不会管笔往哪里去,记下想的就行。回翻少年时记的日记,字写写就潦草难认。日记中也屡屡谴责自己字迹潦草,但好不了两天,又潦草起来。写字讲笔法技术,注意字结构中看不中看,延及笔下写的东西,有染上辞大于义的毛病有如胎记,作文的人左右不了。

 

一直有尺牍体毛笔字,即写信体。晋代留下的字迹几乎全是书信。明清时,很多人写尺牍体。不大讲究笔法细节,便捷易认是求。这其实是毛笔字由篆隶变为楷书后的字的原生态。仅管如此,尺牍体的写毛笔字天生就有的“仪式”感,常常使字伤词,词伤义。

 

来句宏大叙事:毛笔字很伤中国文章。把毛笔字说成是中国文章的冤家,一点都不过份。

 

手边有《三希堂法帖》,里面有历代不少名人的字迹。会翻翻。说句不好听的,满卷矫情字,满卷不实之辞。

 

 

 

觉晓当应不大读这些个。这倒好,抄录起来轻松,自在,也不妨得到点抄录的小情调。

 

于写字,得到这些,也就够了。觉得。

 

评论 (7)

姚顺

回复 '铃兰听风' 的评论 : 你是云城的人文。看你写的,不太想着一定要去那儿了。

姚顺

回复 'stillthere' 的评论 : 理会不到“瑰宝”的价值。土特产吧,而且过期了。

姚顺

回复 '觉晓' 的评论 : 自然地写就好。习气太重以致于潦草,不好。工整又站得住,有如你的字,就挺好。我自己不喜欢自己的笔下。非客套话。

觉晓

上午读的匆忙。下午再读。AI年代,只有感谢。
我淘英文二手书,留意的是书页是否有手写,那些字,将来的人写不出。
民国文人的字,如果书里看到,是会留意一下。
鲁迅的小楷与张爱玲的手写字,真的好看。也只是一个外行看的意思。
总之,我写字也是过日子的样子,小格局,小乐惠。

stillthere

毛笔字可是中国文化的瑰宝啊!虽然它有时让文章看起来像是在练书法,但就像穿着长袍马褂走在现代街头一样,别有一番风味!或许,毛笔字和中国文章的关系就像是一对相爱相杀的老夫老妻,吵吵闹闹,但谁也离不开谁。

铃兰听风

文学城也许说不上是文学的摇篮或温床, 可有你和觉晓这样的读书人, 算是城里街角有间小小的书屋, 让喜欢的人歇歇脚, 读读你们的文字, 沾点儿墨香, 文气. 有民国味的, 稀罕, 珍贵.

文学, 艺术, 读书, 希望, 梦想, 不像空气, 水和食物, 没有了会死, 但却是活着的乐趣.

觉晓

写文可技巧。评论,真实难;但真实评论有文字里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