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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小说《朝歌》5:剪秋

(2023-04-16 08:48:47) 下一个

本文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100年,华夏大地在商文明的最后一位王商受(后称商纣)统治下,农耕,青铜,御马,和甲骨文都登峰造极,而底层贱民们也陷入了一个充满了绝望和恐惧的深渊。

我发现自己悬挂在半空,双手和脊柱被固定在一副高大的木头架子上。

一把白森森的尖刀在我下身灵巧地操作着,随着刀身起伏,一行鲜红色的血水流了下来,在木架子的底部汇聚成了一滩暗红色的血洼。

大腿上富有弹性的肌肉组织被层层剥开,露出里面和骨盆相连的白色腿骨来。粉红色的新鲜肉柳在地上的铜盆里推成了一座尖尖的小山。

我的胸腔好像宗庙大门那样大方的敞开着,血衣包覆着的心肝肺腑在甜腥的空气中一览无余。

哦,不对,所有脏器都在,唯独却少了一颗心。

对面地上的血水之中站着一个身形高大壮硕的年轻男人。他双手里小心翼翼的捧着一件血肉模糊的物体,那物体正奋力地搏动着,“噗通,噗通”,打出熟悉的鼓点。没错了,我想,他手里捧着的,应该就是我的心。

也许是鲜血迷住了我的双眼,无论如何也看不清他的面容。

不知过了多久,握在他手里的心好像倦了,慢慢衰弱下来,鼓点逐渐浑浊不清。告别的时刻到了。

我的双目忽然清晰起来,男人一张异常英俊的脸庞上,一对褐色的眼眸里透着股说不出来的凄厉和决绝。这目光瞬间撕裂了我尚还存在的神识,让一切麻痹了的疼痛都撕心裂肺起来。我拼劲了最后一丝气力大声向他呼喊:“邑!”

 

当我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的血雾消失了,只有二哥发和三哥鲜关切的目光。我浑身湿透了,仿佛刚洗了个热水澡。

“你发噩梦了?” 发的手穿过我的发丝掠上我的精湿的额头,怜爱地问。

我摇了摇头,翻身下了床,背对着两人,把头和恐惧一起深深地埋进了净手的水盆里。

我不想告诉任何人,我在梦里成了一个祭品,被人破开,好像一只牲口那样高高悬挂在柱子上供人观赏。我的肌肉和器官,将会被厨娘煮熟后制成肉酱,我的腿骨,将会被工人加工成骨簪和骨针,我的头颅,则会被巫师丢进祭祀坑里供奉给天神。

而亲手行刑的,正是我的大哥。

这是一个何等血腥、残忍、没有人性的梦境!我难以解释,白天青铜作坊里“人牲”献祭的那一幕为何会在梦中应验到自己的身上。而疼爱我的大哥,却扮演了那样一个冷酷无情的刽子手角色。

也许,我是太思念邑了。

还好,父亲如愿地见到了来自天朝的大人物。这位叫做箕子的天朝贵族对于父亲十分赏识,两人的会谈从中午一直持续到了晚上,他留父亲用了晚饭,直到第二天清早才派自己的专车把父亲送了回来。

父亲告诉我们,这位箕子是当今商王受的叔父,他对于父亲在西域的统治赞赏有加,邀请父亲和他同去天邑城,朝歌。

这个邀请让父亲十分的雀跃。他今年将近五十了,还从来没有拜见过商王。能够渡过黄河,达到真正的天邑乐土,不仅仅意味着有机会光宗耀祖,更重要的,也许能亲眼窥见商王在鹿台上和天神们互通心意 —— 这,才是他毕生孜孜以求想要破解的秘密。

二哥发对于这个飞来的“好运”和父亲一样的兴奋。鲜和我却持有怀疑。

我被近来的噩梦连连弄得有些杯弓蛇影,觉得那个遥远的天邑充满诱惑的同时又危机重重。

据说天邑城里夜夜笙歌,美人如云,护城河里流淌的是琼浆玉液,鹿台扶梯上悬挂的是鹿脯羊肝,天神和先祖的魂魄在半空中游曳,孔雀和九色鹿在白玉铺就的大道上徜徉。这样一个自由、恣意,又充满了浪漫情调的仙境,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妖娆的陷阱,向远方不明真相的人们散发着艳光,可当他们靠近的时候却会毫不留情将他们一口吞噬。

发说我是被噩梦给吓糊涂了。他陪同父亲随箕子一起踏上了远去朝歌的旅途,而我和鲜则返回周原,协助大哥打理周族的大小事务。

 

我被这一系列的意外事件弄得既恼火又沮丧,以至于在村口见到前来迎接我们的邑也提不起兴致来。

“你,会不会有一天把我给剐了涮了吃了?” 我冲邑没头没脑地问。

邑揪住我的发辫,一把把我夹到他粗壮的胳膊下面,狠狠地抖落了几下才放我下来。

见我满脸通红的狼狈相,他反而笑了:“这是在崇候那儿撞着邪了?族里的事情快堆成山了,没功夫陪你发痴。”

事情,也的确是多。从前父亲和大哥二哥一起分担族里的重大事务。如今父亲和二哥出了远门,母亲又怀孕了,身上时常有些女人的不痛快,大哥的压力一下子就大了。

我主动接手了宗室学校的管理。一来,周族宗室子弟满十二岁就要学习商话,而家族里面,除了母亲,属我的商话说得最好最纯熟,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二来,学校里的箭术、格斗术、和集体作战的战略战术,都是大哥觉得我有所欠缺的,在学校里泡着,哪怕武力值得不到太大的提升,多少也让大哥觉得欣慰些。

我们周族的学校,由三座首尾相连的厅堂,好像一个锅盖似的扣在了由西往东流的渭水之上。南北走向的两个狭长的大厅,分别是室内射箭场和室内演习场,而夹在这两个习武场馆中间的“走廊”则是语言和文化课的教室。

时值初夏,坐在“走廊”里往外眺望,能看见渭河浅滩上半人高的芦苇荡,芦苇荡里悠闲自得的蓝鹤和灰鹭,和在河滩里随着暖风轻轻飘荡的船只。

我在这个景色优美,自成一体的世外桃源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按照祖父订下的规矩,只有族长的直系或者姻亲才有资格进学校学习语言和战斗这些领导阶层必须掌握的技能。村里从事农耕和手工业的族人们,是没有权力接触到所谓的“贵族技能”的。

我觉得这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在我的族人中,有许多条件优秀,远比我更适合担任格斗队长的少年。他们有着天生天然的健壮体魄,灵巧敏捷的反应力,和对于父亲和邑的原始崇拜和忠心。他们缺乏的,是系统的作战训练,和文字基础。毕竟,仅仅靠嘴巴和猎人的手语是无法精确而完整地传达和贯彻条文规章的。

我打着邑的旗号,在八岁到十四岁的少年里组织了一场小型的选拔赛。他们将分成三个年龄组,进行单人的体能测试,和一对一的角斗测试。每个年龄组的前五名优胜者将根据现场给出的线索在渭河滩的芦苇荡里寻找七件我从崇国带回来的宝物。

自然,找到宝物的七位小勇士不但可以永远的拥有这件宝物,还获取了周族宗室学校的入场卷,从此和族里的未来领袖们一起共同学习和成长。

比赛当天,天色略微阴沉,灰白的天空上压着几朵大而淡的雨云。

凉风夹杂着湿意吹拂在我的脸上,一扫多日以来积压在我心头的阴霾。我穿着渔人的长靴,前后心上戴着两片犀牛骨制成的青红色的铠甲,头戴水牛皮的头盔,头盔顶部是一张青铜的牛面面具,让我看上去像是一个威风凛凛的部落首领。

我站在河滩的最深处,从这里再后退十米,河床陡然下降,河水幽深湍急。我在这里掩埋了一把上好的青铜匕首 —— 匕身足足有小臂那么长,不知铜里混合了什么其他元素,开着血槽的一面微微泛着金光,光洁得仿佛镜面一般,而背面却发乌青,且长满了锋利的倒刺。这样的兵器,一旦刺入敌人的身体,便难以拔出,拔出来时连皮带肉,痛彻心扉。这本来是我要送给邑的礼物,可是自从那个噩梦之后,便积在了手里,直到今天。

我耐心地等待了大半个时辰,不远处的芦苇丛里终于有了动静。

半晌,淤泥里伸出一只肮脏不堪的手臂,手里紧紧攥着镶着贝壳和明珠的匕鞘,匕鞘后面露出一双比贝壳和珠宝还要明亮的大眼睛来。

我愣住了,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这样明亮的眼睛我只认识一双,他们属于剪秋 —— 那个被我和邑私自放走了的羌族小男孩。剪秋是我给他起的名字,因为他的眼睛能剪秋水。而身为猎物的羌人,原本是不配有名字的。

正当我想要向他走去的时候,剪秋的脸色突然凝重起来,他左手做了一个“不要动”的手势,握着匕首的右手指了指我的身后。

我本能的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尽量保持静止,屏住呼吸慢慢测过脸去。我眼角的余光在身后五六米外的水面上捕捉到了两束寒光。这寒光来自漂浮在河面上一块两米多长,丑陋不堪的黑色“朽木”。我心里一惊:早知道渭水的下游有这丑东西,可他们是什么时候逆流而上来到周原水域的?

我还没来得及计划下一步动作,就见眼前金光一闪,只听“噗”的一声,剪秋手里的匕首划过芦苇丛,深深地刺进了那丑东西的眼窝里。

那条刚成年的鳄鱼疯了似地抽动起来,好像一艘拉满帆的船,全力向我们冲撞了过来。

 

本文深受易中天《中华史》和李硕《翦商》的启发,就不一一引用了。向史学家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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