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日本小学生被杀说一下怎样看待历史
solo1 (2024-09-22 19:05:12) 评论 (22)前段时间,深圳一家日本人学校的一个日本小学生在上学途中被杀,他的母亲哭喊着,“我的儿子到底做错了什么?”
日本NHK电视台做了一个长达七分多钟的新闻报道。
以前,每次回国电视里都是抗日神剧,这个会把人看傻的。
历史,就是过去的事件,看历史是吸取教训,而不是培养仇恨。美国和日本打得那么惨烈,也有很多反映战争的影片,是历史。日本侵华战争是一个历史事件,这个在抗日战争结束时已经做了一个了结,该审判的已经审判完毕,然后应该是宽恕的态度。
广岛原子弹爆炸纪念公园不是一个仇恨美国的地方,而是一个反思战争和倡导和平的地方。
在美国和日本一些地方,可以看到一些纪念叛军的雕像。比如,在美国首都华盛顿近郊的Manassas国家战场公园,一个骑着大马的军人雕像就是叛军的Stonewall Jackson。在日本首都东京的上野公园,有叛军西乡隆盛的雕像。
从战略角度看日本侵华战争,可以研究战略误判。山本五十六是反对侵华战争的,石原莞尔认为仅可以入侵满洲,而日本当时选择了没有战略眼光的东条英机。
评论 (22)
我们针对的是反对作者的言论,一帮又蠢又坏的人去讨论那个日本孩子无辜。我们从来没有否定过那个孩子的无辜,真的无语
回复 '老天真' 的评论 : 谢谢老天真,这世界真的又蠢又坏的太多
这种话应该说给日本人听啊,哥们
修改前面一句“日本战犯没有逃脱的吗?如果中国要求追逃具体的战犯,是不是要被认为是“宣传和鼓动对德国人的仇恨”如下:
“日本战犯没有逃脱的吗?如果中国要求追逃具体的战犯,是不是要被认为是“宣传和鼓动对日本人的仇恨”
solo1 发表评论于 2024-09-23 18:20:06
回复 '老天真' 的评论 :
以色列要抓捕的是有些人改名换姓逃脱了,这是具体的个人,并不是宣传和鼓动对德国人的仇恨。
--------------------------------------------------------------------------------日本战犯没有逃脱的吗?如果中国要求追逃具体的战犯,是不是要被认为是“宣传和鼓动对德国人的仇恨”。德国的战犯亦被处死,不知埋在何处,德国也从来没人去吊唁他们。相反,日本法西斯的十四名头号战犯:板垣征四郎、梅津美治郎、木村兵太郎、小矶国昭、白鸟敏夫、土肥原贤二、东乡茂德、东条英机、永野修身、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松井石根、松冈洋右、武藤章,却被供奉在靖国神社。日本官方和政界人物,每年定期到靖国神社参拜他们。这是德国和日本根本区别。
2015年3月9-10日德国时任总理默克尔访日时,多次以德国为例,要求日本正视历史,还呼吁日本要妥善解决二战慰安妇问题。日本外长对默克尔显然不满,公开拒绝了默克尔的委婉批评。《法兰克福汇报》说,默克尔是去给安倍上了一场德国历史课。《图林根汇报》指出:日本美化和淡化二战罪行的痕迹多处可见。默克尔劝诫日本要正视历史的原话被日本官方电视台删掉。
我刚刚看到国内的消息,这件深圳杀人案并不简单。不是一个简单的反社会人格爆发,导致的孤立事件。可能是一件受雇杀人案。据说案件已经转交给国安部受理,这就不是一件孤立简单的社会刑事案。可能数月前在苏州发生的,日本学校受攻击导致中国员工死亡案,也有类似背景,与这起案件可能有联系。等待国安部和有关司法部门认真详细调查,最后结案。直接参与杀人的嫌犯,肯定逃不脱死刑,这也是大家期待的。但更重要的是,要找出这两件凶案可能的策划者。
哈哈哈,友黎网友的反驳精准,精彩!
像“老天真”这类可能没有受过逻辑训练,张嘴就来胡说八道的键盘侠,网上乌泱乌泱的遍地都是。
与友黎网友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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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懒得搭理您,因为怕降低自己的IQ,从小就记住并喜欢的一句话是:
宁和聪明人打场架,不和糊涂人说句话。
今天没忍住,赏您话太多了,打住。
您是我在这城里见过的最能搞笑、最能引起看客喜感的愚人之一。
就像咸亨酒店里,只要孔乙己一来,人们就充满了快乐一样。”
友梨江莉 ORZ 佩服!点赞!
governing is based on civilized principles.
七老八十的老人如果思想行为还跟小孩一样,似乎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巨婴。
lol
至于深圳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目前没有更多消息,不知道是仇日还是仇视社会。
但中国社会中不少人的仇日情绪是客观存在的。
冤有头债有主,而不是滥杀无辜。
回复 '老天真' 的评论 : “你这个人是WXC里有名的胡搅蛮缠,东拉西扯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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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若开始人身攻击的话,我可就要“以牙还牙”了哟。呵呵。
您看看自己码的字,是谁在胡搅蛮缠,东拉西扯?是您自己。
大家在说杀无辜小童的事,您居然能扯到战犯引渡的事情来,这脑路的清奇,也是没谁了。
而且那非人逻辑,好像就因为当初没引渡那些军人,今天那小童被杀就活该似的,神奇!
另外,我还一个字都没提杀人动机和促成动机的原因呢,您又扯上外媒给中国扣什么罪名。
您是谁啊?动不动就“中国人民”、“中国民众”的,中国人民需要您代表?
伟大的中国人民有代表,您天天这么讲,问问外交部毛妹妹和林小哥答应么?别老惦记着夺人家工作。
我不喜欢拿人年龄开玩笑,但您老人家既然总自封个“老”,我就顺您的竿子爬一回了。
别为老不尊,人还是知道点耻为好。
您这鬼扯的程度,换成白布的话,该有个八千尺还是八千丈了?
“有谁为钟某洗脱吗,我没有看到过。你能举证吗?我等你拿给大家看看。”
您这句最憨厚,最萌,我笑出了声。谁?就是您哪!
人老了卖萌不是不能理解,但天真到了以为谁来卖都可以蹭点儿什么的话,就真是老天真了。
您问过钟某还是原就与他相识?他恨的是谁您怎么那么清楚呢?我不知道,一点也不知道。
判案的不请您来判,中国的冤案就又多了一件。
一直懒得搭理您,因为怕降低自己的IQ,从小就记住并喜欢的一句话是:
宁和聪明人打场架,不和糊涂人说句话。
今天没忍住,赏您话太多了,打住。
您是我在这城里见过的最能搞笑、最能引起看客喜感的愚人之一。
就像咸亨酒店里,只要孔乙己一来,人们就充满了快乐一样。
回复 '老天真' 的评论 :
原则上讲,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当年已经对日本战犯审判完毕,也没有逃犯。这件事翻篇了。如果当初东条英机或其他战犯跑了,那当然会继续追捕。
美国、英国等国家与德国之间同样也是翻篇了。
以色列要抓捕的是有些人改名换姓逃脱了,这是具体的个人,并不是宣传和鼓动对德国人的仇恨。
纠正前面帖子一句:“对他的卑劣罪行,任何一个商量的人,无不义愤填膺。”
为如下一句:
“对他的卑劣罪行,任何一个善良的人,无不义愤填膺。”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hapter XVII — Transitional Security Arrangements
Article 107
“Nothing in the present Charter shall invalidate or preclude action, in relation to any state which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has been an enemy of any signatory to the present Charter, taken or authorized as a result of that war by the Governments having responsibility for such action.”
联合国宪章·第十七章 过渡安全办法
第一百零七条
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
友梨江莉 发表评论于 2024-09-23 06:14:31
当然可以啊!问题是你们没提引渡要求啊。
隔了七十多年后直接把人家的小孩給作了,而且你也不能断定那小孩是当年“参与南京大屠杀和731细菌战部队的日本军人”的子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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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人是WXC里有名的胡搅蛮缠,东拉西扯之人。关于深圳杀害中日混血儿童一案,我在其他帖子里早已分析过。我认为这是一个具有反社会人格有犯罪前科的坏人,制造血案,借此破坏日中关系,以达到报复整个社会的政治目的。钟某的犯罪行为,和58年前北京发生的杨国庆在友谊商店砍杀外国使团成员,是一个性质。钟某必须得到严惩,这毫无疑问。钟某确实是因为仇恨而犯罪,但他仇恨的目标是国家和十四亿人民,不是日本法西斯。钟某知道,制造外国人死亡事件,要比杀害本国人给中国政府和外交能造成更大危害,以弱小儿童为作案目标,要比针对成年人更容易得手,更能激起民愤。对他的卑劣罪行,任何一个商量的人,无不义愤填膺。
令人奇怪(当然也不奇怪)的是,钟某作案刚刚发生两三个小时,也许警察对抓获的钟某第一次问讯还没结束的时候,国外媒体(包括WXC转载的)报道,就一口咬定这是中国“官方的仇恨教育造成的结果”。把钟某个人的罪名,扣到全体中国人民的头上,扣到中国政府的头上。铁板钉钉,言之凿凿。时间配合之紧密,宣传口径之一致,令人咂舌。简直令人怀疑,他们是否事先就知道了钟某要动手,只等得手后就立即发消息出帖子评论。有谁为钟某洗脱吗,我没有看到过。你能举证吗?我等你拿给大家看看。
中国政府现在没有要求引渡涉案南京大屠杀和731部队的罪犯,不等于中国民众不可以这样做,也不代表中国政府将来不会这样做。现在有没有做这件事,和有没有权利做这件事,是两个概念。至于为什么现在还没有这么做,我不知道。可能是中国当权者里的汉奸太多的缘故吧(我的猜测而已)。中国是联合国宪章的签署国,日本是联合国宪章里定义的“敌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七章第107条(敌国条款),中国为了实现引渡日本战犯,即使对日使用军事行动,也是联合国宪章赋予的正当权利。
任何对生命的残害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不论是在今天还是87年前.
我们设想一下这个被害的男孩子, 如果在1937年他18岁的时候会做什么呢? 这个时候他已成年, 或者是一个积极的反战份子, 或者是一个到处烧杀强略, 残害百姓的日本兵.
历史是没有如果的, 但事实不能被抹灭, 我们在哀悼今天这个被害的10岁的生命, 同时我们也要记住87年前同样倒在屠刀下的那些无辜的中国人包括孩子.
看到有市民为这个10岁的孩子献上鲜花的时候, 我不在此地,却在心里祈祷他已经化为天使。 同时我不禁想到87年前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 那个时候有谁为他们献过花吗? 相比德国总理的华沙一跪能多少消除犹太人的怨恨。 到现在加害国的政府不承认这段历史, 连一句正式的道歉也都没有.
但愿我们能平息仇恨, 珍惜生命, 共同走向未来.
战后有成千上万的日本弃婴被东北家庭收养,包括我的日语老师,可见东北人的善良。
All people are equal. Some are more equal.
“中国是否可以要求引渡当年参与南京大屠杀和731细菌战部队的日本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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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啊!问题是你们没提引渡要求啊。
隔了七十多年后直接把人家的小孩給作了,而且你也不能断定那小孩是当年“参与南京大屠杀和731细菌战部队的日本军人”的子孙啊。
你们不是也总说冤有头债有主么?杀孩子算什么本事啊?这么野蛮的事你都出来洗,我看你一点也不比当年的那些军人强。
老天真同学,那个孩子是日本法西斯么?那个凶手是中国法西斯么?
博主说:"日本侵华战争是一个历史事件,这个在抗日战争结束时已经做了一个了结,该审判的已经审判完毕,然后应该是宽恕的态度。"
以色列政府战后近八十年里,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追查并引渡当年的德国党卫军分子。前些时候,还要求引渡一个年纪超过90岁的前党卫军士兵到以色列。那个老头二战结束时只有18岁,是个低级别的士兵。问题来了:
1.以色列这样做是不是宣传和鼓动仇恨?我们是不是应当反对以色列这样做?
2.如果以色列这样做可以接受,那么中国是否可以要求引渡当年参与南京大屠杀和731细菌战部队的日本军人?(假如他们当中还有人活着)
我认为对待上述两个问题,不应当有双重道德标准。或者我们接受,犹太人对德国法西斯可以这样做,而中国人对日本法西斯不可以这样做。
sol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