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婡的森林

看文字花开,生死之间,荣辱之外
正文

夜魅 (一)此情可待成追忆

(2023-06-22 06:43:11) 下一个

献给JN, 愿你的夜空永远星光灿烂

 

此情可待成追忆

还有两个月,我就二十六岁了。在这个浩荡的城市里,我已经度过了整整八年,关于故乡和年少的理想,我忘却了,在不知不觉中。

如此的开篇,似乎是写给自己的祭文。我心里没有悲哀,只是黑暗,那么安静那么寂寥的黑暗,让我隔离于这个人世,恍若寄居于另一个人的躯壳。

此刻,我行走在薄暮的街头,街边店铺的玻璃在暮色的存托下反照出我单薄的影像,如此虚渺如此淡漠,如五更鸡叫时将要消失的亡魂。而夜会更深沉,黑暗将更浓重,我的影在夜的暗色里才更加清晰。

我漠然地望着这个世界,也漠然地望着这个世界反照的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深刻地感觉到自己是个异乡人——虽然,不知道真正的故乡在哪里。

街边的大树下有报刊亭,我看到了有人正在买那本全国闻名的杂志,我丝毫不怀疑在杂志的版权页上有我的名字,而且是那个俏皮的小资笔名。当年如此忿恨自己俗气的真实姓名,于是取了一个自以为跳脱众人的笔名。还有必要提及我的那个笔名吗?当自己都想忘却的时候,何必用无聊的字眼去挑动别人的神经?将来就算在墓碑上——如果我还能有墓碑的话,我想还是书写上那个俗气的真实姓名吧。笔名所代表的那个自我,在浮华的世界里升起,也将在浮华的世界里陨落;当去到那个世界的时候, 我希望自己是一个纯粹的自然人。

 

四月八号下午三点十七分,我知道了他的消息。我们分手已有三年,只是偶尔会得到一些彼此的信息,比如他的自驾游、他的新书、他女儿的出生……我以为我会很恨他,也故意做了让他恨我的事情——低俗电视剧妄想后遗症,这是他评价某些女人的。当时我哈哈大笑,在大学的校园里,那年我十九岁,他三十四,我是大学在校生,而他是小有名气的新闻人和作家。

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我从来以为如此。与他相爱,隔着十五年的时光,隔着生活体验的不同,隔着世俗的评价,也隔着他的婚姻……但最后,还是水到渠成地恋爱了。

后悔吗?我望着暮色苍茫的城市,回想着下午的电话内容,是他妻子打到编辑室里的。

“主任,找你的电话。”老校对看看我,喊我“主任”,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也许有点讽刺——但也许,是我自己多心。

我接起电话,对方告诉我她的姓名,我的手抖了一下,看了看老校对,她识趣地把自己桌上的电话挂断了。

“什么事?”我故作镇定地问,心里在琢磨这个女人又准备闹哪一出,果然怨妇。三年前我就郑重告诉过她,从此与那个人无干,她为什么又故意把电话打到办公室?

电话里传来一阵低泣,然后她告诉我:“他去世了,车祸……”

我大脑一轰,所有的信号完全失灵,后面她说了什么,哭了什么,我全都听不见了。我只记得,那个下午有人告诉我,他永远的不在了。那时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三点十七分。

 

后悔吗?这真的是一个很扯的问题。在众人眼里,我是一个与悔恨无干的女人,我利用了他,才得到这个著名杂志社的工作;用完他后找到更大的靠山,就毫不犹豫地断然离开。在博客上、在报刊上,我看到这样隐晦的影射,只是谁也没有挑明,也许是因为顾及他的感受,也许是因为畏惧我背后的阴影——至于我,我就是一个“寄生在大树上的攀援植物”,这是某个女作家对我的点评。我看后无感,这样俗套没创意的文艺骂人方式很没力道,让我提不起回骂的兴趣。若要给我什么,请给我猛料。想当年我和他常常尖酸地诽谤所谓的“文化名人”、“美女作家”;而最后,我离开了,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却是那些曾被我们嘲讽的人。

是我毁了他的生活,在我出现之前,他的工作、他的家庭都是典范。而我出现了,一个十九岁的丫头,无知无畏,在不以为然之中就改变了他的一切。我记得我问过他喜欢我什么。他回答:“你有种新鲜的生命力和新鲜的破坏力,一种让我欣喜,一种让我畏惧——而这两者,都让我向往。”最后分离的时候,他握着我的手,看着我,笑: “我的心原来是辽阔的平原;你出现了,开始了造山运动,所有的起伏和险峻都因你而有。只是在森林出现之前,你离去了,留在我心里的万水千山,也只有了无生机。”

我一直记得他最后的笑,为什么要笑呢,其实心里很绝望吧?因为他握着我的手在抖动,只有手心里一点稀薄的热意,手指如此的冰凉,而他脸上却还是笑容。如同夕光一样温暖而飘渺的微笑,那样的通透明净。只是自己的心在恨意中,对那样的笑容也可以视而不见,虽然刻在了心上,还是毅然地转身离去。

从此,太阳落下去了。

 

我站在房门 前掏出钥匙,防盗门锁发出沉重而坎坷的声音。这里是我的家,一套所谓高尚小区的高层公寓,有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当初买它是因为它高阔的视野,但其实窗前永远都有帘幕遮挡。只有很少的时候,夜很深了,我才会在昏暗的灯光里,打开窗帘的一角,远望浩荡的城市夜景。常常会在夜幕存托的玻璃窗里看到自己的影,那影应该是夜的魅化,连心里都是空的,聚满了夜色。

这是所谓的家么?我倒在沙发上环望四周,怎么看都像是杂志的插页,如此整洁精致,只是没有人气。其实,我从来只当这里是个落脚的房子,因为没有他,无论在何处停留都不会有温情的感应。我打开窗帘,立在那里看华灯初上的街市,从来没有感觉到眼前的城市是如此的空旷,因为没有了他,这个城市对我不过是赤地千里的异乡。

我想起了那条古老巷子里的青砖小楼,那带天窗的楼顶小屋。清晨,阳光会把窗外的树影送进屋里,红漆剥落的地板上散放着我的书籍、衣裙、抱枕,也有他的T恤、摩托车头盔和背包……透过天窗可以看见枝叶婆娑外的高天流云。风过去、云过去、时光也这么过去,静静地躺着,静静地相守,似乎那一刻就是天长地久。有时候,巷子深处传来盲人的京胡声,苍凉而高旷,如沧浪之水的琴声里古道阡陌风起云灭斜阳芳草人情往复,从一个千年流向另一个千年。

那年夏天在露台上乘凉,燃一盘蚊香、品一壶清茶,手边有笔纸、心头有遐思,人如在书画中,而书画又在人心意间。那时,我们都迷恋《仙剑》,于是一日开玩笑,何不写个自己的《仙剑》。他构思男主,我构思女主,仿照古典小说各自用一句七言诗来介绍自己的主角。

他想想,说:“一剑飞絮花心雨。”

我喝着茶,直接笑喷了出来:“你的男主是人妖么?”

他也笑了:“花美男不行么?”

我直接摇头:“我的女主不喜欢花美男。”

“那好,”他看着我笑了笑,“你改个女主喜欢的好了。”

我想想,提笔在纸上写下:一剑飞絮齐风落。看看他说:“男主就叫柳风落,如何?”

他拿起那张纸,看了看,脸上露出一种别有意味的笑,然后说:“那女主呢?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我的柳风落呢?”

我于是又在纸上写下:枪舞梅花映雪寒。笑道:“女主就叫梅雪映,和柳风落对仗够工整吧?难道配不上?”

他看看我,端起茶杯,笑叹:“真是有你的。”他笑的时候,眼睛里有温柔的光,让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

 

终于,我的眼中有点湿润。他,是曾经如此喜欢着我的,只是为什么我却要那么地恨着他?对他,我永远如此的极端。

门口响起了开锁声,声声回响在空旷的心里——那个人来了。我并没有回头,只听到他站在门边问:“为什么站在窗边?快点把窗帘拉上。”以前,我的窗帘是云与树;从这个人,窗帘就是真正的窗帘。而且,这个人喜欢把窗帘永远拉上,白天是轻柔的纱帘,夜晚是厚重的绒锦,活在别人视线不到的暗处,也成为别人揣测的阴影。

我没有理他,独自在沙发上坐下。那个人叹了口气,自己走去把窗帘拉上,然后坐在我身边问:“谁让你不高兴了?”

我别过头,实在没有说话的欲望。也才突然意识到与这个人说话,我动的是脑子,而与他,我是动心。

那人在一边笑了笑,伸手环抱着我:“我和老齐说过了,下半年的增刊,你做执行主编。”

我讶异地看了看他,我刚刚被提拔为编校室副主任,背后已有很多闲话——当然,我从不在乎所谓的闲话。只是做增刊执行主编,无疑是给众人一个人事和政治的信号。说实在的,我还没有那样的心。

看着我的讶异,他笑了笑:“增刊广告费,你也可以有提成。”

我没有说话,只是在想为什么他会给我这些。他看出了我的疑问,摸了摸我的头,似乎自语:“我喜欢有野心的人。”

这话他以前说过,我当时并不在意,现在才恍然,原来他是说真的,一个有野心的人,就有欲求,就有弱点,就可以为他所控制。而他,真的是很喜欢也很擅长这些。这几年,我从他那里,也学了不少,所以才能在两三年里压服住他人的不满,并得到所谓的重用和提拔。

“怎么今天有空过来了?”我岔开话题。

他笑了笑:“过来看看你。”他边说边用手梳理我的头发,仿佛我是一只宠物。帘幕沉沉,昏暗的灯下,有种诡秘。我闭上了眼,至少今天,我不愿细想。

 

下雨了吗? 高楼上听不到雨声,只是街市的喧嚣似乎变得有些喑哑。睁开眼,那人已经离去了。屋子里阴沉着,一点点天光从帘幕间透析进来,让人辨不出时间。我站起来,拉开卧室的窗帘,窗外细雨霏霏,看看时钟,原来已经八点了。真的下雨了,我坐在窗边的地板上望向窗外。我喜欢地板,特别是红漆剥落的古旧地板,那里承载着时光、承载着故事。而现在,我坐在没有时光没有故事的地方,看雨飘落、大地苍茫。

慢慢的,我哭了,泪流了出来,心里一片空白。

 

[ 打印 ]
阅读 ()评论 (4)
评论
原婡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undefined' 的评论 :Sorry! 新手不知道怎么看“悄悄话”
乘桴人_CA9 回复 悄悄话 給妳的悄悄話留言沒看到吧?
原婡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可能成功的P' 的评论 : 谢谢您的喜欢~~~
可能成功的P 回复 悄悄话 再赞好文笔!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