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南蛮的老狗

来自南蛮的老狗

母大虫?咱文学城里可也有的是

来自南蛮的老狗 (2024-12-12 03:09:59) 评论 (2)
母大虫?咱文学城里可也有的是
既不是小说也不是小小说,而是如假包换的实话实说
 
 
 
 
若果要论资历,那在咱们文学城里,老狗的资历顶多也只能够得上一个刚上幼儿园的小盆友。这不,他今年五月十二才在城里开了博客上户口。满打满算,他的“城龄”也就半年挂个零而已。
 
既然连自己都知道自己根底浅,那他在城里的行事风格也就必定和三岁的稚童难分伯仲了。跟刚上幼儿园的小盆友一样,他每天都起早摸黑到城里来撞钟打卡,总想通过自己近乎疯狂的内卷来博得大孩子们的认可。当然啰,若果与此同时还能从老师那里忽悠出一朵的小红花来,那就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情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番坑蒙拐骗之后,老狗一篇题为《人死又岂能债灭》的拙文总算赢得了多多这位美女版主的青睐。在老狗那些前言不达后语的乱麻后头,我们惜墨如金的美眉以她那特有的秀丽写下了金光闪闪的两个大字:
 
好文!
 
兴许这认可也来得太过突然,老狗想都没想就给人家版主大人回敬了一句发自肺腑的客套:
 
多谢版主多多仁兄的赏识与鼓励!
 
没承想,老狗这句自以为是的人畜无害竟然给他惹出了大麻烦来了。只见彼时一阵狂风吹过,还没等他醒过神来,人家多多版主豢养的那只吊睛白额闺密早就已经撺到了老狗的屏幕前。只见她血盆大口一张,一阵咆哮过后,该说不该说的字字珠玑也就全都留下来了:
 
兀那老狗,实是可恶,今天我可要跟你急了!我们好好的一个多多大班主,明明就是一位人家人爱狗见狗馋的大淑女,A Lady,你却狗胆包天地和她玩起称兄道弟来了,你想造反翻天还是其他什么的?!
 
天啊,寡闻陋见的老狗哪见过这样的阵势啊?于是乎,和刚上幼儿园的小盆友一样,老狗当即就把自己的那条长裤短裤全都里里外外湿了个遍……
 
不过话又说回来,咆哮归咆哮,咆哮之余,我们这位母大虫也时不时杂以一连串颇具自己个性特色的嘎嘎嘎,听起来就像老母鸡下完蛋之后那股想压都压不住的自得与踌躇。这一切总隐隐约约让你觉得,虽说这畜生发起飙来也会吃人不吐骨头,但人家也像咱们光荣伟大的党一样,对偶尔犯错误的同志还是讲政策给出路的。嗅到这虎口逃生的一线生机,老狗立马就诚惶诚恐地向她兜售起自己祖传的迷魂汤来:
 
老狗乞请吊睛白额老佛爷息怒,小的这回真的是知错了。不过说实话,当下的这件事里头除了误会之外就是善意的误会。要知道,老狗自幼就生活在那英雄辈出的水泊梁山。那旮旯儿,无论你是心存古朴的孙二娘还是貌美如花的扈三娘,到头来不分男女而全都是一块大口吃肉大腕喝酒的好兄弟。今天老狗是被多多版主的夸奖冲昏了头,结果一不留神就现出了自己缺乏教化的原形了……
 
这祖传的迷魂汤似乎也还有点功效,说话间我们的这位母大虫已经收起她那还带血的獠牙。于是为了巩固药效,老狗又赶忙趁热打铁加了一句:
 
哦,对了,您大慨还记得您们虎家的世仇宿敌武二郎吧?这么跟您说吧,那厮最终在咱们水泊梁山的下场也不怎么妙,早早就因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而被咱们的一尊宋公明大哥送到秦城养干休所去养老去了。不瞒您说,老狗从来就不喜欢这混帐的武二郎,这厮一天到晚都是喝得醉醺醺的,浑身上下除了难闻的饱嗝就是臭哄哄的酒气。被人送到秦城去养老,活该!
 
估计老狗在武二郎这样大是大非问题上的站队确实也打动了母大虫,于是那只要一口结果他的吊睛白额便彻底放下了先前的敌意,不意间脸蛋上还露出了一对好看的小酒窝来。只见她呷了一口泡到恰到好处的龙井,满是感慨地对老狗说:
 
哦,照你这么说,这称兄道弟看起来也没啥大不了的毛病。既然如此,那咱们还是依旧按照你说的办吧。不过丑话我也得说在前,你可也千万不要因此而沾沾自喜翘尾巴了啰……
 
什么,什么,敢在文学城这一亩三分地里翘尾巴?那他铁定就得先吃上几付从母大虫身上取下来的老虎胆了!一向行事实诚的老狗信誓旦旦地诅咒道。
 
 
 
西元二〇二四年腊月初五初稿于英伦九岁斋
 
 
文完)
 
 

 

又及,每每故事讲完之后,小盆友当中总会有那么几个特别讲认真的好孩子赖着不愿意走。他们将老狗团团围住,为的就是要从他的口中撬出故事中这尊母大虫的尊姓大名。这么说吧,其实这只双眼皮的吊睛白额也和咱们的多多版主长得也差不多,除了沉鱼落雁就是闭月羞花。大家不是都说人如其名吗?这要是用在咱们母大虫的身上就再合适不过了。要知道,人家的芳名从爪哇文翻译过来就是天使啊。您想想,若果没有几分妩媚,您大概都不好意思叫自己天使吧。至于尊号姓氏嘛,咱们的母大虫也和武媚娘一样,玩的全都是宏才大略一鸣惊人。讲得再具体一点,小武姑娘以一个明空“曌”来彰显她的浅薄与不知天高地厚。与之相比,咱们的吊睛白额则是更上一层楼,以一个简简单单的一“口”遮天(也即口天“吴”)就已经妥妥地压得那个华夏青史上唯一的那位女皇帝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了。
 
 
 

 

又又及,在文章见光前,摄于母大虫的淫威,老狗觉得还是应该事先和人家通通气才保险,于是便有了下面的书鸿往来。
 
老狗致母大虫:
 
母大虫吊睛白额兄台鉴。对不起,有件事想冒昧打搅您一下。
 
随信寄上的这篇东西是我为多多大版主“母老虎”征文活动而写的豆腐块。对足下您来说,这篇文章可是既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好消息是,您在“剧”中演的是总让追光灯撵着走的女一号;
坏消息是,这女一号可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黑脸。
 
我不想看见您要等生米煮成熟饭之后才知道自己已经上了头条热搜,那样的话也就太不够朋友了。
 
足下能有空的时候能否劳驾您草草读一下这篇拙文?若果落笔划过头的地方,请您无论如何都给老狗指出来。先谢了。
 
祝好。
 
弟老狗牛年马月顿首于英伦九岁斋
 
母大虫复老狗:
 
唔,确有此事,嘎嘎嘎。
 
哈哈,原来你就一直等在这里来报那一箭之仇啊,嘎嘎嘎。
 
写吧,写吧,写好了就发,没关系的,嘎嘎嘎。
 
说实话,作为自尊尚存的母大虫,本吊睛白额还是不太喜欢被当成兄弟,尽管上厕所的时候公大虫那边排的队总会短一些,嘎嘎嘎。
 
不过事到如今,这兄啊弟啊也就全都由你去了。都行,都行,嘎嘎嘎。
 
 
 

 

又又又及,大字报在文学城里上墙之后,各界的反应还不算太过冷清,于是评论区了便多了些你来我往的叮叮当当:
 
版主多多: 这这这,这不就是一杆子打翻一城人么?说实话,迄今为止,这可是这次《母老虎的故事》征文活动中最恐怖的一个故事了。
老狗: 哈哈,这个“最”字太让心往神驰了。你想想,自古以来,流芳百世也罢,遗臭万年也好,最终还不都是胜在这“最”字上?
 
网友安琪吴: 嘎嘎嘎。对,没错,我就是老狗笔下的那只母大虫,嘎嘎嘎。不过这事我也应该和大家说清楚,嘎嘎嘎。大虫归大虫,内心深处我也绝对是很温柔的,嘎嘎嘎。哦对了,老狗你过来!你这就跟大伙说一说,在咱文学城里,我到底温柔不温柔?
老狗: 岂止温柔啊,简直就是妥妥的一个心灵美,北京菜市场里卖的那些水货压根儿就不敢跟您比。
 
网友可能成功的“屁”: 天啊,可怕,可怕,真可怕。我这人自小就怕虫子,也不知道为何南方人会把那么美丽的动物叫成了大虫,而且还把那个吓人的长蛇叫成了长虫。
老狗: 哈哈哈,真没想到我们的“屁”兄还会有恐虫症。对于足下这个怪病,兄弟我倒是有个祖传的偏方,就是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可能成功的“屁”: 但说无妨。
老狗: 那好。其实从原理上讲,老狗的这帧祖传偏方倒也极其简单粗暴,说破了无非就是换位联想。打个比方,假设哪一天真的有那么一头没上笼头的母大虫朝您咆哮而来。既然自己已经铁定跑不掉了,那您何苦不将这这只吊睛白额想象成咱们文学城里资深天使安琪吴呢?这样一来,在您的脑海里,这畜生岂不就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像天使吴那样的资深大美人嘛,这还有什么好害怕的呢?以此类推,若果那天您遇到的是一条吐着蛇信子的大长虫,那您干脆就把它想象成我们的多多大版主好了,谁叫她长得那么像被法海压在雷锋塔下那位美丽多情的白娘子呢?
 
网友菲蓉娜: 哎哟妈呀,这老狗兄弟就不能也长点教训么?要知道,在咱们这座文学城,人家“屁”兄可是远近遐迩的美女加才女啊。这样的淑女经过你这通兜头盖脸的左青龙右白虎,她还怎么再出去见人哪……
老狗: 已经都是革命同志了,再分男女岂不就见外了?
网友佛兰克: 唔,其实当年杠精周树人和小三玩婚外恋的时,张口闭口确实也全都是(许)广平兄。
版主多多: 佛兄此言不谬。故国自宋代起,女性作者渐增。文人之间,无论男女,平辈间皆以兄弟相称。在红楼探春和湘云开诗社的帖子里,诸粉黛也都以“弟”自称。这种称呼体现了文人间交往的智慧,不会因性别而产生歧视或误解 (unconscious bias)。中国文化分男女还是从五四才开始的。随着西风渐近,中文中的第三人称才由单一的“他”发展成了他,她和它,但文人之间还是依旧照用原先的“他”。
老狗: 天啊,还是我们大版主的学问高深见识广,你想不服大概都不行。
 
 
(全文完)

评论 (2)

回复 'Mary888' 的评论 : 玛丽兄好,多谢您的留言了。推荐的书草草看了开头,觉得还是有点意思的,再谢了。

说实话,因为自小生活在无神论的语境里,至今对一切宗教都还会抱着一种抵触得情绪。可纵使这辈子接近不了神,我对宗教教人的道德和向善也总是怀着好奇和敬意的。

最后还想斗胆和足下商榷一句,窃以为,在接近神的旅途中,机智的斗嘴也应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吧。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用于亲近神,那可是臣妾在当下说什么也做不到的事情了。开个玩笑,还是乞望吾兄莫生气了。哈哈哈哈哈……

Mary888

在没有真神的世界,人人争当老虎;在耶稣的世界里,人人都做绵羊。老虎要吃羊,偏偏耶稣的铁杖够厉害,永远保护羊,且会将羊迎如祂的天国!
老虎属于野兽,《圣经》中的兽都指厉害的国王或国家,结果都是盛极一时继而衰的典型!只有羊们,活在神的国度里,是永远的。
推荐阅读《认识真理》张郁岚著!比你与真大虫假大虫斗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