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紫荆短篇小说《抓小偷》
穆紫荆德国 (2024-06-22 05:10:36) 评论 (0)抓小偷
购物中心二楼那一排最长窗子里的灯光悄没声地突然熄灭。躲在灌木丛后的一双女人眼睛却忽地一下亮了起来,她死死地盯着那排黑暗窗子边上,圆柱形楼道最下面的那道门,心里默默地计算着从此时开始,里面之人所应有的每一个动作:
“等待自动门关闭、上锁、换钥匙、开启警报铃,迅速转身、开后楼梯门、关闭厅灯、开启楼道灯,然后下楼……”
慢!楼道里的灯没亮!女人的心顿时一惊。
楼道内一片持续的漆黑。楼道墙上的一扇小窗却突然从里面打开了。一个头从小窗的里面像一只叫时的布谷鸟般伸了出来。只见它先是往左转,然后又往右转。目光向楼道两边的停车位扫去。趁着这颗头还没有抬起往正前方的灌木丛中望过来时,女人竖起耳朵,迅速地两手着地,把身子尽可能小地缩成一只猫般。
“一秒、二秒、三秒……”
夜色中,传来一声隐隐的闷响。女人舒了口气,悄悄地抬起头来,将目光从灌木丛的中间往楼道射去。窗关了!紧接着女人一个起身,飞腿越过灌木丛,裤脚刷地把树叶晃得乱抖,她几步并做一步地向楼道下的那扇门奔去……
每当我想起贝迪,都无法忘记第一次和她见面时的情景。一头浓黑而茂密的长发,像倒垂的拖把从头上蓬开,然后向肩膀上挂下。眼睛黑而凹,鼻子高而挺,嘴唇薄薄地抿着。再加上很多的首饰在脖子上和指头上发光,说实话,那样子让我想到了巫婆。
贝迪像巫婆,这话要用别的同事的话来说,就变成是她更像房子里的灰尘。那意思是说,你怎么都没办法赶她走。当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她还是个临时工。40多岁却已经是个“哦妈”做姥姥了。她上班时,甩着一头的黑发,在店里面丢魂似地忙来忙去。而到最后,你往往会发现她扫地扫了一半、她上架也没有上完、她收个钱款什么的,还给你闹出点不大不小的差额。好像她什么事情都做了,但是却一件事情也没有做好过。
这真是个令人摇头的女人。到哪个分店做临时工,哪个分店的店长都不要她。可是,没有临时工不行呀!每个店都不可能一年365天,天天出全勤的。于是贝迪便在很多年里面像那赶不走的灰尘一样,弹簧般地从一个分店跳到另一个分店。如此跳来跳去的,有一天,在街上遇见她时,竟然被她抱住了说:“我很快就可以正式到你们店里去啦!”
贝迪马上要到我们店里来啦!此消息在店里一传开,人人的头都开始大摇起来。“千万不可以和她共用一个收款机!”的警告从一个耳朵往另一个耳朵里钻,待到进入我的耳朵里时,已经变成了“千万……连共用一个储物箱也不可以!”问哪来的天方夜谭?问谁谁都说不清楚。
因此,当贝迪第一次抢着要帮我收钱时,我看着她那又黑又凹的眼珠说:“你要小心哦!不许给我出差额!”只见她抬起手来仰头就往自己的脖子上那么“喀嚓”一抹,算是对我发了个毒誓。反让我觉得自己太害人了。
第一次结账太平无事、第二次结账也太平无事……到了第四次结账时出现了差额!而这时候,贝迪已下班提前走了。要“喀嚓”就得“喀嚓”我自己呀!这才算是发现了她的厉害。
也不知是否黑发便都喜欢穿红的。有一次我和她一同当班时,却偏偏都不约而同地穿了红黑二色。两个人在柜台前那么一站,简直就成了哼哈二将。于是,你哼我哈地便聊了起来。这一聊才得知贝迪的血液里,有着四分之一的吉普赛种。怪不得她做事就像没做一样,这并不是说那几分之几的血种有什么不好,这只是让你知道,这在她就是正常。做事像是在流浪,做到哪、撂到哪。还说不得,一说便给你抹脖子。
从此算是对她有了点谅解。而她却开始露身手了。接二连三地抓到了好几个小偷。每抓一次,便乐滋滋地向大家报告她经年来的累积记录:27、28、29……每次都可以从对方那里获得50欧元的罚金做奖金呀。于是,大家便开始把对她的摇头变成了点头。说她怎么偏偏就有一副巫婆的眼睛,能看出谁是小偷呢?
有一次竟然还是当着我的面抓的,只见她截住一个男孩以后,那男孩忽地就在货架间做起了蛇形逃蹿。我闻声赶到货架的另一头去堵截,可能太文雅了点,便被他侧身绕过。结果,贝迪是在那男孩即将逃出店门的那一瞬间,一个虎扑加一个熊抱,和男孩一起倒在门口附近的一个小滑轮柜上。小滑轮柜被撞得一路歪斜地往玻璃门上滑去。直到“砰!”的一声停住。才算成功!吓得我的脸都白了。一是因为这行为也太激烈了点。万一被男孩反告侵略或弄痛了身上的哪个部位该怎么办?二是我知道贝迪是刚刚做完肩部手术后不久,这一扑一抱的,伤口又拉开了怎么办?
事后的情节是,男孩一连谎称了三个地址都被贝迪那一双巫婆式地又黑又凹的眼睛看穿,不得不被两个警察一前一后地押送回家。而不幸的是贝迪的肩膀真的又一次在内部撕裂。确诊后被迫做了第二次手术。
贝迪动手术,便六周不能来上班。我们不动手术的人,不得不轮流加班加点地把她的班给顶下来。于是到此为此,大家把对她的点头又都换成了摇头。一个说:“这哪是抓小偷呢?简直就是扑那张50大钞呢!”另一个说:“可不,有本事每个月都扑上两次,就等于是在涨工资呢。”再另一个说:“大家记好了,得一边追一边扩展肩膀哦,在扑之前要不把肩膀给活动开了,这50大钞可就上交医院了。”
就这样点头、摇头、点头、摇头。直到有一天早晨我去上班时,同事对我说:“我们赶走了一个人。”我当时一听的直觉就是:“赶走的是贝迪。”
可她不是那房子里面赶不走的灰尘吗?她是怎样给赶走的呢?事情就出在那个女人一个起身,飞腿越过灌木丛,裤脚刷地把树叶晃得乱抖的那个夜晚。当她一边向楼道下的门奔去时,一边激动地想: “今晚肯定有货!”这个女人不是别人,就是我们公司的查岗员。据说,这位查岗员那天其实已经很累了,到我们购物中心来,原本是想顺便买点食品带回家的。只是又想想有阵子没查夜岗了,于是便把公司的勤务车悄悄地停在了停车场外的马路边。
从楼道墙上那扇小窗里所伸出来的那颗头頂著濃密的黑色長髮,左看右瞧,就是想看看有没有来自公司的勤务车?左右都看不见后,便放心地又缩了回去。然后便提了一大袋没付钱的东西下楼了。而就在她两脚跨出门外站定,背过身去要锁门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她的脖子后面响了起来:“晚上好!我亲爱的!”——成功地抓过了29次小偷的贝迪,第一次不成功地被别人抓了个准。
办公室的桌子上,堆着从贝迪手里那个口袋里所倒出来的东西:洗发水、护发素等等。它们的牌子和大小不一,然而却有一样是相同的,即都是新产品和高档品。“千万不可以和她共用同一个收款机!”看着这一对杂七杂八的东西,耳边突然便回响起这个警告。于是,我不相信那位查岗员所说的自己本来已很累了的故事,而是相信上峰早已察觉贝迪和小偷有缘。
(选自穆紫荆《归梦湖边》上海文艺出版社2013/此书可通过出版社、淘宝购买或作者本人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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