ダミー ばくだん诈弹ⅩⅩ“销契绝讼”劫房灭口,府院合谋玩司法销杀
Celinejr (2025-12-07 09:40:41) 评论 (0)ダミー ばくだん诈弹ⅩⅩ“销契绝讼”劫房灭口,府院合谋玩司法销杀
“销契绝讼”劫房灭口,府院合谋一致行动


第ⅩⅩ章“销契绝讼”劫房灭口,府院合流程序空转玩消杀
九旬新四军遗孀学用AI给法学博士后书记“反向普法”20
府院同流程序空转司法已沦为“助纣为虐”的洗地终端
▓ 四案裁驳结案,是系统性“司法消杀”
¨别再说什么“法官不懂法”,其实他们更纯属“销契绝讼术”。
(2024)粤03行初94号、95号、(2024)粤0308行初2217号、2218号……
仅仅聚焦于这四宗案件,就看得出这绝不是个别法官偶尔“翻车”,而是一场场精心编排的司法程序空转大秀。
它们像四台“法治粉碎机”,把《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6条、第70条等条款一条条嚼碎,
吐出八个字:“就是不审,你奈我何。”
这不是审判,是充满恶意的程序空转,这是司法监督端口的“一键摆烂”。
(#已读不回 #司法静音)
¨什么是“程序空转”?——就是让你走完所有流程,却什么也得不到。
你以为你起诉了?你以为法院受理了?你以为会开庭、举证、辩论、判决?
结果呢?
法官轻轻一挥“程序裁驳大法”:
“你房子已经被注销产权登记,你的诉讼资格不够。”
“你诉的是内部行为。”
“你已签约,无利害关系。”
“我们已释明。”(其实根本没释明)
找个程序借口,甚至干脆捏造一个程序借口,如“反复释明”等等,总之一句话,就是要把你踢出法庭,连个回音都没有。
这叫:“立案如开门,裁驳如断电。”“程序走完,正义蒸发。”
网友怒评:“这不是行政诉讼,是‘行政罢讼’!”(#诉累经济 #维权劝退)
¨ 四案裁驳手法拆解:同一套“销契绝讼”法术,四种表演方式
¢案1:(2024)粤03行初94号 ——“释明程序”变“虚构程序”
法院说:“我们已释明,你没补正,所以驳回。”可问题是——根本没有释明!
录音、笔录、庭审记录全无痕迹。
这哪是释明?这是凭空捏造司法程序,构成司法欺诈!
(#精分答辩 #自我洗地)
就像游戏里,NPC说“你已读过任务说明”,可你压根没接到任何消息。
然后系统判定你“放弃任务”,直接踢出副本。
——这叫“代码级作弊”。
¢案2:(2024)粤03行初95号 ——“抄作业翻车”
法院直接照搬被告(区政府)的答辩意见,哪怕这份答辩已被被告先前就完全否定!
这叫什么?这叫伪造裁判依据,是伪证级司法欺诈和摆烂操作!
(#程序补刀 #数据注水)
就像考试时,老师把标准答案抄成“学生A第一次的答案”,但是忘记了学生A自己都已经改了三次答案。
老师还说:“这是权威参考。”——这不是判卷,是恶意捧臭脚串通作弊。
¢案3:(2024)粤0308行初2217号 ——“政府销契,法院洗地”
政府先把你的房产证注销,然后法院说:“你被注销产权登记,已不是权利人,所以没资格告。”
逻辑闭环了:政府违法销契 →法院认定你“无利害关系” →驳回起诉 →权利蒸发
这叫:“倒果为因,循环论证”,“你家房契被登记者偷偷删除,网络登记上没权,所以你不能维权,你不能维权,所以你永远没权。”
网友怒喷:“这不叫司法,这叫‘法官对于公章盗抢行为的只读模式’‘是府院合流对于百姓权利的格式化’删除!”(#备案刺客 #产权蒸发)
¢案4:(2024)粤0308行初2218号 ——“签约即失权”陷阱
法院说:“你已签约,所以与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
可问题是——签约是被逼的!断水断电、熬鹰威胁、亲属被约谈,这叫“自愿”?
这叫“系统性胁迫”!
法院却把“被签约”当作“放弃权利”的证据,等于说:“你被打劫了,但因为你交出了钱包,所以不算抢劫。”
这叫:“偷换概念,逻辑强暴”“维权资格消灭工具”上线!(#选择性守法 #已读不回)
? ¨ 四案底层逻辑:一致的“销契绝讼”合谋闭环
这四宗案件,看似理由各异,实则套路一致,纯熟“销契绝讼术”各显神通:
用程序性裁驳,掩盖实体性违法。它们共同构建了一个司法行政合谋的闭环:
【行政端】 暴力逼签 → 制造“已签约”假象
↓
违法注销产权登记 → 制造“非权利人”假象
↓
甩出“内部行为”“职责分工”等话术 → 切割行政责任
【司法端】 法院采信“已签约” → 驳回“利害关系”
法院采信“已销契” → 驳回“原告资格”
法院虚构“释明”“一行为一诉” → 驳回“程序合规”
↓
政府实体违法被彻底屏蔽
↓
司法审查权归零
这哪是依法审判?这是府院合谋的“权利救济防火墙”!
(#官商一体 #政企黑)
¨程序空转的三大毒害:深圳法治底色正在被“静默清除”
◇1?? 架空《行政诉讼法》立法宗旨: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写得清清楚楚: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可现在呢?法院不解决争议,不保护权益,不监督行政违法,
反而成了行政滥权的“合规背书机”。
这叫:“立法宗旨被静默删除”“法律条文还在,精神已死。”
◇2?? 异化“利害关系”为“维权资格消灭工具”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利害关系”,本是为了拓宽救济渠道,
现在却被异化为:“只要你签过字,只要你证被销,你就永远失去告政府的资格。”
这等于把“原告资格”变成了一次性消耗品,逼你在“签”与“不签”之间做生死抉择。
一旦“签”了,哪怕被胁迫,也再无翻盘可能。
这叫:“程序正义的慢性毒药”“维权路上的逻辑陷阱”(#精分答辩 #自我洗地)
◇3?? “一行为一诉”原则被滥用为“拦网机制”
原本是为了防止滥诉、提高效率的“一行为一诉”,现在成了阻断系统性审查的铁丝网。
业主想告“会议纪要授权违法”,法院说:“你得告具体签约行为。”
业主告签约,法院说:“你得告授权。”
来回踢皮球,最终——所有行为都不被审查,所有违法欺诈都被一律放行。
这叫:“拉长程序包皮,遮掩实质欺诈”“以合法程序消灭正义。”
(#塔西佗陷阱 #法治皮包)
¨ 深圳法治的“三重崩塌”
1. 审判独立崩塌
法院不再独立审查行政行为,而是照抄被告答辩、虚构程序、采信荒谬逻辑,已沦为行政意志的“复读机”。
2. 司法监督崩塌
本应“监督行政”的法院,反而与政府形成利益共振:政府需要“合法外衣”,法院提供“裁驳背书”,一拍即合,闭环完成。
3. 公民信任崩塌
当老百姓发现:“走法律程序 = 白忙一场”,“告政府 = 自动驳回”,“维权 = 被消音”,
他们还会相信法治吗?不会。他们只会说:“这哪是法治社会?这是‘法外示范区’!”(#法外罗湖 #反向热搜)
?? 网友怒吼:深圳,别让“法治名片”变成“法治伤疤”
“深圳是改革前沿,不是‘程序空转’试验田!”
“你们裁驳的不是案子,是老百姓对法治的最后一丝信任!”
“当法院开始‘已读不回’,当司法沦为‘府院合谋’,
我们才明白——最大的风险,不是违法,是违法之后,无人问责。”(#权诈魔法 #司法翻车)
结语:程序空转,比腐败更可怕
腐败是明火执仗,人人喊打;
程序空转是静默消杀,让你在貌似“合法”流程中流失一切。
它不流血,但比暴力更致命。
它表面似乎并不违法,但尽显官性深处的邪恶。
因为它用法律的名义,摧毁了法律本身。
而骆奶奶的AI,正是那个按下“重启键”的人——
她不是在打官司,她是在唤醒一个正在沉睡的法治系统。
“你们可以裁驳,但你们无法让真相消失。
因为这一次,老百姓自己带了‘存证链’。”
(#区块链正义 #AI为民兵 #赛博秋菊)
Celine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