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纽约、东京、伦敦没有这样的通天大火
Pilgrim1900 (2025-11-29 12:01:30) 评论 (15)很多人问,同样是高楼、同样是老城区、同样在翻修外墙,
没有任何一座大城市能避免火灾。纽约、东京、
在这三座城市,这种结构在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就被法律否定了。在上
这种制度的默认的前提是,人是不可靠的,所以不能指望自律。
香港与这些城市比较,还有一个被忽略但极其致命的差异:城市空间
在纽约伦敦东京这些城市,总承包商负完全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纽约、东京、伦敦没有这种外墙通天大火,
香港大火发生后的“竹子和钢铁”之争,争论的根本不是这次大火的根源。
我们经常看见国内施工现场的大标语牌,上面写着诸如“安全施工”
火从地面一路爬到天空。速度如此稳定、路线如此顺畅,
文明并不取决于你有没有高楼,

评论 (15)
呵呵,好吧,我把题目改成“为什么纽约东京不烧通天大火”。
楼主忘了提跟纽约相近的多伦多,拥有北美最多的高层住宅群
【Grenfell 不是制度一直正确的例外,而是一次制度性失败的集中爆发;】
称赞博主在知道新事实以后修正自己观点的勇气和大度。
在9/11恐袭以后,我在《Discover》杂志读到一篇文章,认为一个最重要的火灾安全措施就是限制楼房的高度。
多高呢?
那篇文章认为,应该不超过救火车长臂的高度。
读完以后,我完全认同该文章的观点:从火灾安全的角度考虑,不应该建太高的楼。
目前世界最高的救火车长臂是一百米。一层楼是三米。按照这个计算,新建的楼就不要超过三十层。
眼见楼主在下面的讨论中步步退让,呵呵。就是不肯说一句:
我错了,伦敦2017年以前也有这样的火灾,只是后来改了法律。
关于 Grenfell,这里需要一个事实层面的澄清,也顺便把逻辑说清楚。
在 2017 年之前,英国确实并未全面禁止高层建筑使用 ACM-PE(聚乙烯芯)等可燃外墙系统,这类材料在当时被合法且广泛使用。正因为如此,Grenfell Tower fire 才会发生,并最终直接促成了英国在 2018 年立法,全面禁止高层住宅外墙使用可燃材料。
但这恰恰相反,强化了我的核心观点:只要一个高密度现代城市,允许“连续、封闭、可燃”的垂直外墙系统完整存在,点火与否只是时间问题,灾难是结构性的,而不是偶发的。
Grenfell 不是制度一直正确的例外,而是一次制度性失败的集中爆发;差异不在于有没有出过事,而在于灾难之后,是否用法律彻底否定这种结构,使其不再被允许重现。
It is the first devastating fire in 80 years in Hongkong. Such calamity could happen anywhere.
【Grenfell 的火灾是英国的制度不允许这样的结构,但那一次这种结构被偶然的错误的允许了,】
这个说法与事实不符。
事实是:在2017年,那种易燃墙板在英国很普遍,有大批的楼房使用,绝对不是“英国的制度不允许这样的结构,但那一次这种结构被偶然的错误的允许了”。
Polyethylene (PE) core cladding is common in the UK due to past use on many buildings.
Following the Grenfell Tower fire, a large number of existing buildings were found to have this flammable cladding.
Prevalence:Widespread use
2017年伦敦的 Grenfell Tower 大火以后,英国政府才于2018年发布新政策,禁止在新建筑上用这种易燃墙板,而不是在2017年以前。
Following the Grenfell Tower fire in 2017, the UK government introduced a ban in 2018 on the use of combustible materials, such as the ACM cladding on Grenfell, for the external walls of new residential buildings over 18 meters high.
如果你有“Grenfell 的火灾是英国的制度不允许这样的结构,但那一次这种结构被偶然的错误的允许了”的证据,请提供来源。
第一我文章里说了,这些城市极少发生,不是从来都不发生。第二,请看我下面说明为什么发生,与香港大火发生为什么不同。
2017年伦敦的 Grenfell Tower fire
自然的火可以原谅,历史的火可以理解,现代城市里的结构性火灾,是文明的失职.不能用别人也烧过来洗白。我说的不是社会制度,你别心惊肉跳。我说的是现代城市楼房维修安全制度。
刚看了一下,美国还是不少水火灾害,楼倒屋塌爆炸摔机枪杀总量世界第一?,确实是制度好。
偷换概念,你说的洛杉矶、伦敦、香港这三种“火”,根本不是同一种灾难。
前不久的洛杉矶大火比香港大火大的多。伦敦也曾经有过大火,烧了半个伦敦城。
Grenfell 的火灾是英国的制度不允许这样的结构,但那一次这种结构被偶然的错误的允许了,而香港的问题是这种结构被允许一直存在。制度性质完全不同,例外被放行和做法本来就合法,两者性质不一样。
【为什么纽约、东京、伦敦没有这样的通天大火?
根本原因是,这些城市从制度上不允许一栋楼被包成一根随时会点燃的火柴。
纽约、东京、伦敦也天天有失火事故,但关键差异在于火有没有机会形成一条连续、不间断、向上的燃烧通道。】
2017年,伦敦的 Grenfell Tower fire 也是一场通天大火。
该楼也是被包成一根随时会点燃的火柴,外部装修用的是易燃材料,火有机会形成一条连续、不间断、向上的燃烧通道,烧死 72 人。
Pilgrim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