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砍死16岁“情敌” 恋爱纠纷引出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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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王某为了彻底摆平“情敌”赵某,用砍刀将其活活砍死。赵某死时年仅16岁。昨天,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因恋爱纠纷引起的杀人案。因为王某作案时未成年,加上有自首情节,来自市检二分院的公诉人建议法庭对他从轻处罚。


  出事前,王某在一家汽修厂做学徒工。年纪轻轻的他已经有一个还在上职高的女朋友小荣。去年年底,王某去学校找小荣时,发现另一个男孩赵某也跟了出来。后来小荣告诉他,赵某也在追求自己,还在路上拦截自己。


  2002年12月26日晚上,王某和朋友张某把赵某约出来讲和,王某请赵某吃晚饭,王某带了把砍刀。吃饭时,三人喝完酒后已是次日凌晨,王张二人把赵某骗到一个偏僻的院墙外,拿起砍刀向赵某身上连砍二十几刀。随后,二人仓皇逃走。王某回家后,告诉父母此事,父母什么也没说,让他自己处理。当天,他与小荣一起逃到外地。今年4月,王某承受不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庭审中,王某的父母也坐在辩护席上。公诉人当面指出,事发后,他们对儿子不闻不问,让孩子自己负责,明显说明他们平时疏于管教。对于王某的犯罪,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