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女生被带出轮奸 校方知情不报父母收钱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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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永州讯 女学生被轮奸,学校淡化处理不报案,女学生父母接受2万元私了。经过长达10个月的心理折磨后,女学生鼓起勇气到公安机关告发,这样一起被父母私了的轮奸幼女案终于大白天下,3名犯罪嫌疑人中的2人于近日被抓获归案,另有1人负案在逃。


  这桩怪事发生在永州双牌县。2002年9月19日晚7时30分,双牌县上梧江乡盘某、蒋某、龚某3人窜至该乡某学校,强行将未满14岁的女学生潘某拖出教室,带至该乡集镇一个个体旅社,灭绝人性地将其轮奸。事后,潘某即向学校哭诉了自己的遭遇,但学校以传出去影响不好为由,对此事淡化处理,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盘某等3人的父母知道此事后,为给儿子开脱罪责,主动找到潘的父母协商,欲私了此事。令人惊讶的是,潘的父母为顾全女儿的名声和前程,竟答应以赔偿5万元“青春损失费”私了,但对方认为赔偿额过高没有接受。经反复“协商”,最后双方以2万元“成交”,并写下有关字据以防一方反悔。


  事件发生后,潘某一直生活恐慌之中。在经过长达10个月的沉重思考之后,潘终于被理智所战胜,于今年7月20日鼓起勇气到公安机关告发了盘、蒋、龚的罪行。


  双牌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侦破,并于当天下午将犯罪嫌疑人盘某、蒋某抓获归案,盘、蒋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专案组正全力追捕负案在逃的另一疑犯龚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