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 我可笑的网恋 “成功”男友骗走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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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欺骗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可一想到,他还用同样的方式在网上行骗,她就感到无法忍受。”林女士在给记者的信件中写道:“我希望不要再有人上当,也希望通过媒体,将所有被骗的姐妹们联合起来,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过去半年里,“他”给她带来的是感情的伤害,财产的损失,并且,据她所知,“他”的受害者绝不仅仅她一个。 “交往计划”先事业后生活 当林女士(右图)在某交友网上初识“他”时,他自称王某(左图),温州人,能写一笔漂亮的文字。而林女士,年届40,在上海某企业担任财务工作,离异,靠上网排解寂寞。 “我读了他写的‘心情日记’,感觉这是个文化素养相当高的人。但,更吸引我的,是他的照片。他本人长相一般,可和他合影的,不是外商,就是意大利银行的管理人员。当时我就想,呵,还是个成功人士呢。” 网聊了一段时间,林女士终于见到了王某本人。“照片上的意气风发、笑容坦然都不见了,让我有点失望。”而王某的解释是,“最近事业正处于低谷。” 尽管是初次见面,王某却以“我是个大忙人,凡事喜欢直奔主题”为由,要求林女士抓紧时间拟一份他俩的“交往计划”。这个新奇的点子,令林女士不由对他刮目相看,她心里嘀咕着,“看来,还是个挺有深度的人。” 事实上,王某提到的“计划”,绝不是卿卿我我的恋爱计划,而是真金白银的商业计划。在后来的几次约会中,王某反复向林女士灌输他的“恋爱观”:男女双方要先成为事业伙伴,再结为生活伙伴。“可我认为,感情就是感情,事业就是事业,这完全是两码事。”听得一头雾水的林女士反问道,“难道,你找我,就是为了找一个事业上的合作伙伴?”王某矢口否认。但两人的感情已经因此产生芥蒂。 冷战两天后,王某主动给林女士打电话致歉,“态度出奇的好”。林女士虽然无法认同他“希望自己有事业,也希望女方有事业心”的说法,可还是同意和他继续交往。 两次借款先咆哮后乞怜 今年的3月底、4月初,王某以“男朋友”的身份,第一次向林女士开口借钱。 “我在北京谈生意呢,你能借我两万块吗?”电话那头,他直奔主题。 “派什么用场?” “我有好几个项目在投标,要给负责人塞红包嘛。身上带的钱不够,所以问你借点。” 林女士心里一咯噔:不是做大生意的人嘛,怎么连两万元现金都凑不齐。当她婉转地表达出自己的疑问,王某依然能够自圆其说:“是我私人的应酬,能用公司的钱吗?我急得很,你赶快把钱给我。” “你人在北京,我怎么个快法?” “这不用你管。” 林女士沉默了,心里已经做好了不借的打算。 “你还想做生意?就这点钱都拿不出?”王某似乎是在下最后通牒。 挂断电话后,林女士已经做好“划清界线”的心理准备:“我听出他的潜台词了,‘如果你没钱,那我们就没有交往下去的必要了。’” 可王某不愿放弃这段感情:自称呆在北京的日子里,他经常上网,可总是和别人聊得火热,没留给过林女士只言片语,才回到上海,他马上就约林女士见面,见面就抱怨,此行不利,“就因为身上没钱打点,两个项目都丢了。” 没过多久,林女士又接到王某“心急火燎”的来电,“我第二天要到徐家汇谈事情,你有多少就给我多少。”和前一次借钱不同,他的声音听起来可怜兮兮的:“希望你能在生意上好好支持我……” 林女士果然“中招”了,事后,她回忆,“自己鬼使神差就同意借他一万,还问他,是把钱打进银行账号,还是由他自己来取?”王某选择了后者,林女士原想套出他银行账号的最后一道“保险”也失效了。 “朋友老早就提醒我,开口向女朋友借钱的人,多半是骗子。结果,我还是上当了。”更“糊涂”的是,处事素来谨慎的她,居然连借条都没让王某写。 网友控诉先君子后小人 一万元借款,为林女士换来一星期的殷勤体贴。王某几乎一天一通电话,嘘寒问暖,热络程度前所未有。王某曾经告诉她,他是温州人,他经常在他认为是上海女人的林女士面前夸耀温州人的开拓创新精神,嘲笑上海人不思进取。 可忽然之间,王某对她的感情就降到冰点,没有来电,没有约会,就连林女士网上主动的搭讪也未换得任何回应。 某日深夜,按捺不住的林女士拨通了王某的手机。“是你啊。我正在谈生意,请你不要打搅我……”他的态度冷冰冰的,敷衍几句就挂断了电话。林女士抓狂了,“太不尊重别人了,对这个男人,我究竟了解多少?” 忽然,林女士想到了上网查询,既然,王某以成功人士自居,声称做过许多大买卖,总该在网上留下些介绍他“丰功伟绩”的文字吧。在搜索引擎键入他的名字后,她傻眼了。 “王的特点是能言善辩。还有一特点,就是以投资者身份结识新的人,一开始就给你一个大款印象;然后以虚构的有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吸引你上当。其窍门是:不着急,他可能会带你去一些场合,跟一些有实力的大企业洽谈一些合作意向,看起来似乎该项目确有其事。” “他曾吹嘘,他是台湾特务私生子,他爸现在是美国亿万富翁,等等,他还说,王均瑶是他的师弟,是他培养出来的,他的理想是金融家或银行家,他的愿望是将碧海山庄变成全球最大的海洋公园。” “给他一次钱,他又贪得无厌地要第二次;如果我不给他钱,他就威胁说,要找其他女人了,或者说,我不爱他了,变心了;等我再没有钱给他的时候,他就暴躁地对我骂来骂去,以后就不见踪影了。给他打电话,他一直躲着我。我很伤心,也很悲愤……跟我有同样遭遇的人还有很多。” …… 留言者都有被王某骗取财务的遭遇,其中一人居然被骗走了20万。 最新进展先声明后失踪 “自己真的遇到骗子了!”林女士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拿起电话就质问起王某来。可电话那头的声音异常平静:“你不要相信别人的话,我下星期就把钱还给你。”这以后,再打他电话,总是无人接听。 五一长假,林女士最后一次和他通话,他只敷衍了一句:“我现在很忙,等会儿我打给你。” 最近,林女士做了一件在她看来非常勇敢的事:给163交友网与她年龄相近的200多个女网友发帖,不但将自己的遭遇一一道来,还列出了几个王某与她联系时使用的电话,以及王某的户口所在地。结果有1/3的人给了她回信,其中一个还在后怕中:“他曾经约过我,我还爱上了他。看了你的信,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很快,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某论坛出现了一则题为“王某郑重声明”的帖子:你不要有侥幸心理!你是白痴还是法盲?恶意中伤,诽谤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认为发发贴子,王某就奈何不了你吗?你玩这种雕虫小技,蒙骗不了别人的,群众的眼睛雪亮的。即然你知道王的电话和住宅,你与王有什么过节完全可找本人了解,为何利用网络玩弄这损人不利己,且要承担后果的愚味之举?如果王起诉你,要你连带赔偿责任,若你败诉了,你有钱赔吗?有人已为此倾家荡产了,难道你不懂前车之鉴吗? “王某”就此在交友网上消失了,但林女士说,她发现他还在伺机行骗,只不过现在的他名叫RobinWang。 律师说法 林女士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林女士认定对方为诈骗,应当亲自或与其他受害者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林女士无法查证对方诈骗行为,则应当作为借款处理,此时,就应当积极向对方催讨或收集相关借款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林女士所为是否构成诽谤侵权?诽谤侵权,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故林女士的言行是否构成诽谤,关键在于其叙述的事情是否是捏造的虚假事实。如果林女士所叙述和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则无论是否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林女士均不构成诽谤。 林女士所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可能被认为具有侵害名誉性质的言论有3种:传播虚假事实,发表不当评论,表达侮辱性言词。林女士在叙述中多次使用“骗”、“行骗”、“受害者”等侮辱性言词,并且她已给200多个网友发了该帖。网络虽然是虚幻的空间,但是在网上和在现实生活中一样,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林女士的不当评论及侮辱性言词足以造成对方的名誉的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 上海市世通律师事务所 熊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