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轮奸16名校园少女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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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残校园少女团伙两主犯获死刑 市场报讯 近日,阜阳市中院对一个专门摧残校园少女的轮奸犯罪团伙进行宣判。在被强奸、轮奸的16名被害人中,有13名系在校初中女学生,还有2名受害女学生受害时不满14周岁。 在该团伙已经归案的8名成员中,年龄最大的24岁,最小的案发时还不满18周岁,均为太和县坟台镇当地农民。阜阳中院经过不公开审理后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群伟死刑;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邹小刚死刑;判处被告人陶西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王大、张号号因犯罪时不满18周岁,以强奸罪从轻判处无期徒刑。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建生、关小发、魏峰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