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权力法案)原文: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这里的a free state 指的是州,而不是联邦。是肯定了州可以有自己的民兵组织可以抵御联邦军队。草案本来还写所有的人都要拥有武器保卫自由州(简直是人人皆兵,是一种保卫自由州的义务),只是考虑到有些宗教反对武力,所以才改成现在的写法。
为什么要有宪法修正法案,因为只有宪法而无权力法案,有些州认为有受联邦压制的顾虑根本不肯加入联邦。
我认为这个理论比较接近真实情况。因为从历史到现实,民众拥枪抵抗监督政府只能是屡遭失败的精神图腾。你的枪在政府面前只是烧火棍,一根暴力抗法引火烧自己的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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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parisli 发表评论于 2023-03-28 05:59:35 如果禁了槍,政府要壓榨你,黑白顛倒的時候,民眾就束手無策了。只能任人宰割。況且,想要殺人的,如果沒有槍,你以為他就殺不了了嗎?還是從源頭上,從信仰,從心理健康,社會健康入手吧!
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3-28 08:57:06 所以,美国宪法规定民众拥枪的权利不可剥夺,在我看来其实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民众随时可以推翻一个走向暴政的政府,另一方面是确立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就是民众需要对现代民主制度选举出来的政府始终保持不信任的戒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