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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说,不对。两个问题:

废话多多 2026-01-20 05:26:07 ( reads)

为什么是应该做的项目?董事长让别人做对有什么好处?(你所说的“董事长”的英文职衔是什么?)

跨部门的项目当然应该由其他部门的头儿主持,由你给予技术支持,他们要听从你的建议和要求。

建议积极合作,因为你不做,他们可以聘人做,那就真的没你什么事儿了。

合作的关键是自己做最重要的部分。如果可能,先与其他两部门的头儿开会,问明白了他们要做什么。请他们各出一个人,加上你的新人,给你打杂。定时开会,与该沟通的人沟通,发布成果。争取在项目结束后,你:

1. 掌握核心技术。

2. 成果得到大范围的承认。

3. 有自己的团队,或增加了带团队的经验。

这样在公司内,你从“与老板一起打天下”的线,发展为“跨部门工作”的面。即使将来找工作,这是聘方看重的软技术之一。

 

题外的话:考虑问题时,有人的因素,比如做,对自己有什么好处,不做,有什么坏处?处理问题时,对事不对人,通过把事情做好,争取对自己的最大利益。

跟帖(4)

windflower321

2026-01-20 07:05:01

亲爱的多多,董事长就是CEO呗。

废话多多

2026-01-20 07:18:31

“董事长” 是“Chair of the Board”。 如果是CEO就明白了。前者不管日常事务,后者管。

windflower321

2026-01-20 07:27:03

多多,请问一下,我做错了什么?CEO要这样对付我?下次吸取教训。

废话多多

2026-01-21 02:36:54

这个问题你已经反复问过多次了,同学们的回答看来你都不认可。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