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没有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她也就不会失去出生时有的中国国籍。她出生时肯定没有表示自愿或不自愿的能力。
谷爱凌及中共有关部门明显违背《国籍法》第三条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是你对这三条理解错误,中国发给谷爱凌标注中国国籍的travel document是承认其中国国籍,不在她美国护照上签证
就是不承认她的美国国籍,对月子中心生的小孩子和F1,H1B持有人生的小孩都是这样做的
你这是瞎扯了!在美国出生的18岁前可以申请中国旅行证,18岁后必须选择国籍。她选了中国国籍,就必须放弃美国国籍。
你敢发誓,你拿到美国国籍的时候,然后就主动申请放弃了中国国籍?
哦,你的中华民国国籍,是不用主动放弃的。
中华民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无需放弃中华民国国籍。中共伪政权不承认双重国籍,你选了美利坚就得放弃中共国。
所以你现在有两个国籍,理解。
我是从中共伪政权统治区(也叫:中华民国大陆沦陷区)投奔自由美利坚的。
对他们来说因为出生而获得国籍,不属于自愿加入外国国籍所以第九条不适用。同时他们出生时有中国籍,没有再申请加入中国籍的问题
所以第八条也不适用了。
18岁必须选择国籍,精木你有任何官方来源的规定作为证据吗?我可是找到了中国使馆官宣18岁后继续签发旅行证的明文规定
唉,说你是文科生,还是学法律的,怎么这么差?连我这个理科生都不如?就是在《国籍法》第十四条上啊
如果她出生后申请并获得了中国旅行证,就是办理了获得中国国籍的手续呀。她既然没有"自愿"加入外籍,就不存在丧失和恢复的问题
所以看不出她有任何违反第十四条的地方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在美国出生的就是美国公民,你这个在律所混了大半辈子的连这个都不知道?
未见弃籍记录:截至2026年 2 月,在美国财政部定期公布的“放弃美国国籍人员名单”中,依然没有出现谷爱凌的名字
对出生时就有中国国籍的人,中国国籍法并没有要求他们放弃外国籍。要求放弃外国籍的只是归化的(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人)
对你我只能表示:我惊讶你的无知。谷爱凌出生在美国,父亲是美国人,不可能“出生时有中国国籍”。也无法拿中国旅行证。
你又暴露了你对这种事的缺乏了解-----出生证上可以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见过这种出生证,父亲名字栏印着unknown
那父亲的那一方不算,中方的一方,只要持有绿卡就不行。
有没有绿卡只有当事人和美国移民局知道,领馆无法验证。
你也只能是假如。谷妈1989前已经在美国了。
补充一点,谷爱凌是后来加入中国籍的。
天青水蓝
2026-02-19 21:22:18如果她没有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她也就不会失去出生时有的中国国籍。她出生时肯定没有表示自愿或不自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