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在高院”是状语,表达的是起诉发生的地点,这在法律上依然是错的。
初中生,那你说 “高院没资格起诉任何人” 纠正谁呢?
我纠正的就是你这种连‘原告’和‘法官’都分不清的法盲
哦? 是我说的 “高院起诉了川普政府” ? 初中生眼睛也出问题了?
别在那玩文字游戏了。你之前说‘要在高院起诉’,我纠正的就是你这种‘越级碰瓷’的法盲逻辑
我的原话 “在高院起诉 教主关税的是美国政治经济个体", 主语是谁 ? 初中生,你再仔细看看
哪怕主语是“美国政治经济个体”,这个动作(起诉)发生的地点(高院)依然是法盲级别的错误
我说的意思就是 高院里和川教主打官司的主体,跟外国政府没啥必然联系。根本不是起诉的这个动作,初中生,好好审题。
川教 always win, 你真是忠实的教徒,可惜语文和逻辑挺差,还扯啥第一修正案 ?
别一理屈词穷就只会扣‘教徒’的帽子。 扯第一修正案怎么了?觉得第一修正案好欺负?在美国司法体系下,没有《第一修正案》的判
哈哈,谁要挑战第一修正案 ? 初中生,你开始搞笑了吗?还一本正经的搞笑。
bustout
2026-02-23 10:16:36哪怕“在高院”是状语,表达的是起诉发生的地点,这在法律上依然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