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公布的情况来看,谁真正把 Baby 的利益放第一位呢? 看看这位母亲:
这小孩才两三个月,做妈的就跑去中国看她外婆,还在吃奶的孩子留在了美国。 这是小孩very vulnerable time in life,几个月大的孩子应 take priority; 就算情况特殊,那以后呢?外婆去世后 该回来照雇吃奶的孩子了吧,结果 她又一次 neglect 她作为母亲对这脯乳期婴儿的 duty, 她留在上海照雇她妈妈, 其实这应是她爸的责任。 这几个月大的 baby 应是她 first priority, 可她就是拎不清,拒决了老公的要求,不肯回来。她的priority 应该是她的孩子, 老公, 而不是她的娘家。那么小的孩子 丢给老公 和婆婆。告她 neglect 一点不过分。孩子早期 与母亲的 bonding 被做妈的 破坏了。 这女的就是没有把 才几个月的 BABY 放在 top of her list.
她认识不到这一点,也许与她自己 不是她妈而是她外婆带大有关。到目前为止她 以离开 BABY 6 个月了。 Divorce 是一月 filed, 就以那时算, 也 4 个月了。 说不过去呀!
这男的 也不一定是会真离婚,女的多年做霸王,这男的多年受的气,再加上这女的把 BABY 丢给他和他妈,去照顾娘家。。。所以他要 put her into her place,我看至少也是要给这女的 留下 impression,免得以后还要 deal with similar problem.
从这个角度看,就可以理解 道歉 要求了。
有些ID 说把这桶到男的 worlplace, 那是把中国那套 搬来美国。 不仅没用,反而可能给自己带来官司。 我这里workplace有一对已婚男女,勾搭成奸 并不影响男的 升职为 supervisor.
当然,如有违法行为,另当别认;还有如果 run for political office, 通奸行为 会影响选票.这些都与 lz 之事无关。
迷不迷
2013-03-23 19:15:06我觉得道不道歉是要看对方是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主动道歉,这样逼人道歉只有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