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高人:三年前LG前女友通过做IVF生下一个他的儿子,
后通过儿童保护机构将他诉上法庭.从那时起至今我LG付给孩子抚养费直到这个孩子成年.抚养费的数目是他税前总收入的的接近1/4.(女方也有工作.)
我们现在的情况是: 我和LG一年前结婚,婚后我不工作也无任何收入来源.我本人是二婚,和前夫所生儿子归我抚养.我和LG现在计划要自己的孩子,但我有一些关于经济方面的担忧:我们还没买房, 他现在已经需要扶养三个,如果我们自己在要孩子,会出现什么的经济困境呢?
我想要请教的问题是:
1) 我们的婚姻不能减少我LG对他前女友孩子的抚养费吗?(因为我不工作)
2) 如果将来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给他前女友孩子的抚养费是否会有变化? 如果是我们需要做些什么?
谢谢你们的答复.
PS,我本人对LG需要扶养那孩子是理解的. 无论起因是什么孩子是他的他就得抚养,这也是美国法律的规定,只是..the amount of child support is way to high ...My hu*****and has never got a lawyer for this case, he went through court meetings all by himself.I am a little confused and depressed now, please tell me what to do. Thank you.
天道大神
2006-09-12 14:09:31做IVF需要两个人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