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西方制度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三)
百竹谈今论古之一
2024/10/2
自然界的法则是以最少的投入得到最大的产出:电流朝电阻低的地方流得多,人经常运动的部位肌肉长得多,植物不会把能量浪费在缺少阳光的部位,原因是为了生存——因为这样才最有竞争力。达尔文物竞天择的原理。self-interest and self-preservation(SI 和SP)是人的原动力。人性也不例外:少做多得才对我们最有利。
先分析队长的角色:队长作为个人有将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人性本能,这也是人的原动力(为小我或解释为self-interest);而队长这个职位又要求他[她]以集体利益为重,能秉公办事而且还要睿智地决定种什么、分派任务、计算工分以及交了公粮之后分配钱粮等等问题(为大我)。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结成的这种关系本身就存在结构上的缺陷:
第一:队长时常处于矛盾之中——自身的个人利益与其职位要求他的集体利益优先的矛盾。比如在大跃进的年代,他抵制亩产万斤粮食这样有悖于常识的政策有利于集体,但是他不但会失去官职,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定为反革命,他应该怎么做?
第二:即使队长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他有足够的智慧判断什么才是有利于集体的吗?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这样的结构即使能够进行民主选举也解决不了以上两个缺陷:人都是有利己心的(SI与SP),要求队长“毫不,专门”有悖人性,做不到而流于形式。同时需要队长有智慧在任何一项决定中都知道哪一个选项是最有利于集体的、并且在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悖时选择集体利益,在千千万万农民中,甚至在人类中根本就找不到这样的人!
再分析队员的角色:队员有自己的切身利益要考虑,同时也有义务遵守并完成队长分派的任务,假设队长永远是一个秉公而睿智的人,他分派的任务永远是对集体最好的,因为队员的切身利益与集体利益不一定总是共线,队员本人也会时常处于这种为了大我还是小我的矛盾之中,例如自己擅长的是手艺活,是一名骟猪匠,队长分派自己种地就不符合自己的利益,队员在劳动中就不太可能全力以赴。这还是理论上假设队长能够做到以上两点。如果存在假设中的队员,在小我与大我的选择中永远选择大我,这个系统能够成功吗?全国人民在所有的问题上都存在一个最佳选择吗?队长执行的是公社社长分派的任务,以此类推到最高领袖,偌大一个国家完全依靠一个人的秉公之心和睿智之能,领袖的优点、缺点都能够被系统千万倍地放大。即使各级领导人都能够民主选举产生,从理论上分析,这样一个系统注定是失败的,原因是它要求所有的领导人都有秉公之心和睿智之能,金字塔末端的人无条件地选择大我。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存在!
注意这样一个社会结构可以将最高领袖的认知千万倍地放大。人的本性主要包括两点:第一点是维护切身利益,第二点拥有有限的的认知。无论是多么优秀的人,他也只是在有限的领域做专家,比如爱因斯坦、牛顿就不懂经济、医学等等,最高领袖不懂炼钢、不懂生态平衡是很自然的事,但是这样的认知短板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被千万倍地放大,造成的政策错误不但是致命的,而且规模空前!大跃进造成大饥荒以致千万人民非正常死亡,除四害、大炼钢铁造成生态失衡——森林被毁、益鸟、益虫遭到毁灭性打击,影响广泛而深远。
这是公有制本身必定存在的问题﹗共产党只是用村长、支书取代了地主,虽然像黄世仁似的地主毕竟是少数,但像他那样的干部在城里、农村必然存在,过去解决的办法是靠包青天似的清官,共党统治下呼唤焦裕禄。换汤不换药。
责任制之所以行之有效是因为给予农民了土地的使用权,为自己做决定,自己承担责任同时也是受益者。队长变成了村长,也同样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还可以利用权力在土地分配中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责任制在农村遇到的阻力不大,村长与农民都不用再为“大我”“小我”利益冲突时如何站边而纠结了,因为只有一个选项,那就是自己的切身利益,骑手交换了马匹,可以将SI/SP激发的原动力充分发挥出来,不用再在山崖上写口号,不用组织村干部参观访问大寨,不用政治学习提高觉悟,大家使出原动力,产出极大提高,解决了温饱问题。
中国与西方制度的本质区别是产权!西方制度承认私有产权,产权的界定非常明晰,而整个制度是围绕着如何保护产权这个中心来运作和发展的。产权明晰和保护产权是民主、自由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这里不解释如何发展成这样的。英国的国王从来没有实现过秦始皇似的绝对权力,非不为也,是不能也(另文解释)!英国人的财富是分散在众人之中而且受到法律保护的——统治阶层占据了大部分,中产阶级中的大部分财富大多以房产的形式存在,就是劳动阶层也有受法律保护的私产——小到无家可归者的背包也不可以被非法掳掠。在BBC电视系列片《人生七年》(Seven Up!)中,Tony Walker作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孩子通过劳动,买了一辆车当上了出租汽车司机,和妻子在西班牙买了度假屋过上了比较富裕的生活。无论财产的多少,有权势的人比较不容易非法夺去他人的财产。(后面解释)。
先描述藏富于民的优点:美国的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担任了两届总统之后就归隐了,归隐的原因是“was too worn out to personally continue in office.”[1]他去世时的财富“estimated $780,000 in 1799, equivalent to $14.29 million in 2023”[2]但是直到1951年才将最多两届的法律写入宪法[1],在这几百年间,只有Franklin D. Roosevelt 因为二战的原因成功连任四届。除了有“非不为也,是不能也”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有地方可退,毕竟政府的职能是为统治阶层服务,除了近几十年出现的克林顿、奥巴马等人,绝大多数的美国总统出身富裕之家,主要收入来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而非总统工资,总统在任上的责任是平衡统治阶层之间的利益,同时也从中分一杯羹,即使下了台,照样可以保持之前的生活水平,同时还不会受到当权派的骚扰和羞辱。对比邓小平下台之后家中的地毯被抽去、电话被撤销,立即被扫地出门,而复出时全家占据一整节车厢赴京。这么大的反差,遵循SI,SP的人的本能,一旦占居大位一定要万世占居。如果将华盛顿放到如此的位置,他会万世占居高位吗?
华盛顿在当时的社会结构中,放弃竞选第三任是他的选择,他认为是对他而言的最佳选择,而且在此之后的132年中都非正式地依例而行,即使偶尔受到当时的总统的挑战,除了二战时的罗斯福,都以失败告终;邓小平建立的国家主席任期制不过实施了两任就宣告结束。也有人认为胡锦涛虽然是好人,但是太软弱,错失十年的良机,没有推动政治改革,才给了习可乘之机。这样的说法是对这两种制度的本质缺乏深入的了解。
[1]:https://en.wikipedia.org/wiki/Term_limits_in_the_United_States
[2]:https://en.wikipedia.org/wiki/George_Washing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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