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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原作者的前提吗? 即有限存在都有起因。这是常识吧。那他不也是从所谓的私见开始吗?

淘金客 2013-02-28 08:22:39 ( reads)

共识都源于私见, 私见要接受公评。私见最可贵,贵在独立思考创造而不是人云亦云。

推理规则哪里有问题,请细指出以便我完善。如果严密的话, 说不定这个推理可发表成论文。:)

有限为前提,无限为结论。无限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操作的数,必须以严密的无限接近来表征。这就是数学的严密可贵之处。

其实,只要想一下数学的整数序列,就知道无限系列是没有起点的, 而每个数都可从前一数导处。而有限系列就有起点有起因。这就是我从开始就说的逻辑错误,不能简单地要无限系列要像有限系列那样有起点起因。简而言之,整体就是整体自己的起因, I am the alpha and the omega。

是不是钊大侠心里已经认定必须有一个起点了,所以不能接受推理的结果呢 ? 如果是这样,那就没有必要再讨论了。

 

跟帖(2)

小钊

2013-03-01 06:46:26

起因为0和起因为1

淘金客

2013-03-02 15:26:00

没错,这是无限存在的可能性而不是不可能性。所以我说原作者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