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英语中人名和地名的翻译问题
最近读了贺俊文的关于新西兰城市Christchurch的名称翻译问题,我结合我平时的思考,谈谈英语地名的翻译问题。 我以为克莱斯特彻奇和基督城的翻译都不好,因为翻译必须遵循一定的规矩, 简单原则: 常常面临把西方友人的姓名用汉字表示的问题,例如有人要刻一个姓名缩写M.S.的印章,刻章师傅直接刻成了“爱姆·爱斯”,看起来很复杂很别扭。这就说明了汉字不能表达西方的音,日语里用片假名表达音译,华语里没有类似的标准,例如用台湾的传统拼音来表达音译,因此必须力求简单,不能把英名里的爆破音,可以吃掉的结尾辅音,甚至于不发音的字母都翻译出来。Christchurch中的st是爆破音,可以在快速发音中省略掉或被吃掉,因此不宜音译,适合的音译是克里彻齐。Metro Toronto前市长David Miller可以翻译成“大卫·米勒”,不可翻译成苗大伟,也不可翻译成大卫德·米勒。现加拿大自由党领袖Michael Ignatiff的音译不应是叶礼庭,也不应该是迈克尔·一哥那替夫,应该是“麦可·一哥那替”,或者“麦可·一那替”,至于浊辅音g是否音译成“哥”或省略掉,可以商榷。 普遍原则:christchurch不是国际大都市,如果Ontario省也有一个城市叫christchurch,是不是也该叫基督城呢? 准确原则:例如英格兰著名足球明星David Beckham,这边厢叫做大卫·贝克汉姆,那边厢叫做大卫·碧咸,准确发音也许是“大卫·贝坎”,我觉得大卫·碧咸比大卫·贝克汉姆好,因为h是不发音的,Paris巴黎不能叫做巴黎丝,因为那个s在法语里是不发音的。即使s是发音的,在词尾也可以不音译,不能叫做“帕丽丝”(Paris Hilton)。 以上感想以做抛砖引玉之用。希望中国的翻译家们制定合理的标准,不要犯愚蠢的错误。 2011-03-28保罗三世于Ottawa P.S.战争中的利比亚首都Tripoli是否可以不翻译做“的黎波里”呢?且不说准确与否,至少“的”是个多音字。 贺俊文:谈谈国内媒体对基督城名称的翻译问题 最近,新西兰南岛基督城发生了地震,新西兰媒体和中国各个媒体报道的地点的不同。新西兰当地作者写的文章,无论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发表,都称作“基督城”(CHRISTCHURCH),而中国所有媒体都称为“克莱斯特彻奇。”试问:是新西兰媒体错了,还是中国媒体不对? 一位电视记者,专门来到新西兰报道基督城(CHRISTCHURCH)地震。他却把基督城说成“克莱斯特彻奇”,我问过新西兰当地许多华人朋友:“克莱斯特彻奇”这个城市在哪里?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 对于大城市的名称,应该统一,以当地人们的习惯称呼为准,不宜随意乱翻译 ( 编者注:西方曾一度称北京为“Peking”,不过最后还是译作“Beijing”以示对本地人习惯的尊重 )。比如,北京只能是北京,不能翻译成北平;西安不能翻译成西京,更不能翻译成丰京和镐京。历史时期不同,叫法就不一样。应该以如今当地普遍的叫法为准。 我从《人民日报.海外版》(新西兰版)(2010-9-11)看到:“地 名是以历史和时代以地理形态表现的个性符号和文化名片,联合国第六届地名标准化会议指出:‘地名有重要的文化和历史意义,随意改变地名将造成继承文化和历 史传统方面的损失。’”地理,有悠久的历史积淀作为依托,具有历史想象、民间的感情和民俗化的表征。不宜轻而易举的将地名改变。 可中国电视记者把基督城翻譯成:“克莱斯特彻奇”,我认为不符合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精神。 基督城的名称,是因为当年前往新西兰南岛参加建设教堂的人士多是英国教会出身,因此把那个城市取名为基督城。我从“克莱斯特彻奇”的中文里边左看右看,思前想后,怎么也看不出基督教、基督徒的意思。 窃以为,“基督城”具有文化和历史意义,翻译成“克莱斯特彻奇”,不只是英语水平低的人听不懂,而是丢掉了“基督城”固有的文化和历史意义了。 还有,中国所有媒体报道都把“克莱斯特彻奇”(基督城)说成是新西兰第二大城市。而我在旧作《新西兰纪游》中把基督城说成是“新西兰第三大城,也是南岛最大的城市”。 我跑遍了新西兰全国,记得基督城人口约331.400人,而首都惠灵顿是新西兰的第二大城市,人口约36.3万(2003年数据)。不知道把基督城说成是新西兰第二大城市的根据是什么? 2011-2-23写 |
走马读人
2011-03-28 15:05:36There are many wrong translations in these are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