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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中囯之150:蒋介石为何在日本侵华10年后才宣战?

(2009-03-08 18:41:00) 下一个
蒋介石为何在日本侵华10年后的41年才对日宣战? 中国网

  1931年,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人民就开始浴血奋战日本侵略者。东北各阶层人民和爱国官兵纷纷组织抗日武装,奋起抵抗。这些抗日武装被统称为东北抗日义勇军。比较著名的有以马占山为总司令的黑龙江抗日救国军,以王德林为总指挥的吉林中国国民救国军,以李杜为总司令的吉林自卫军,以邓铁梅为总司令的东北民众自卫军,以耿继周为首领的东北民众抗日义勇军,以苏炳文为总司令的东北民众救国军等。参加东北抗日义勇军的有工人、农民、学生、知识分子、东北军官兵、地方官吏和士绅,还有遍布东北各地的绿林武装以及红枪会、大刀会等。迫使日军不得不多次向东北增兵设防。  

  紧接着,日本军国主义为了转移视线,又将侵略目光投向东三省之外,于1932年1月28日武装进犯上海,遭到以十九路军为主的中国军民的坚决抵抗,爆发了著名的“一·二八”淞沪抗战,亦称淞沪保卫战。  

  按照国际惯例,交战国一旦长期开战,都会宣布断交进入战争状态。然而此后十年,中国和日本两国政府竟然都没有正式宣布断交,也未宣布进入战争状态,直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才正式向日本宣战。  

  中国为何在日本侵入十年后才向其宣战?此中有什么隐情?刘继兴通过分析史料后认为,之所以如此,主要是中日双方当时权衡利弊的结果。  

  原来,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一直对日本存有幻想。1937年卢沟桥事变第3天,蒋介石仍让外交部长向日本驻华大使发出照会,要求与日本进行谈判,希望能和平解决战事。但谈判建议很快遭到日方拒绝,日方傲慢地说:“军刀既拔出,焉能不见血而入鞘!”  

  谈判不成,蒋介石既尴尬,又恼火。娘希匹,这些倭寇真可恶。7月16日,蒋介石压着一肚子火气,指示国民政府行政院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讨论对日宣战问题。经过对抗战敌我态势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分析,与会人员充分权衡对日宣战可能产生的利弊后达成共识,一致认为:不宣战、不绝交是中国目前对日关系的上策。其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是恐援华军需物资的海运线被切断。中国的军需物资远远不能自给自足,绝大部分须依靠外国进口。如果中国公开对日绝交宣战,日本就会以交战国的身份通知各国禁止一切军需品和军需原料输入中国,并切断中国的海上运输线,而中国则没有能力保护大量的外国援华物资由海上输入中国。  

  二是担心德国军械装备来华受阻。中国在近几年的整军备战中通过德国军事顾问团刚刚整训装备起几个德械师,当时在德国还有大量预订的重要军事装备没有到货,如果宣战,日本就会名正言顺地迫使德国取消对华军售,这对中国的持续抗战十分不利。  

  三是无力解决双方的侨民问题。如断交与宣战,中国在日本的侨民将被驱逐或拘捕,而中国目前又无撤侨和护侨的能力,相反日本在华侨民则可迁入英法等国租界继续发挥侵华第五纵队的作用,而中国政府却无法驱逐和干预。  

  正因为不得不考虑与顾及以上的诸种因素,蒋介石才投鼠忌器隐忍不发。在相当长的抗战过程中,他一直采取着一面守城一面媾和的策略。不过这位委员长组织的几次大型保卫战确实打得很卖力很惨烈,尽管最终都失败了,但重重地打击了日本侵略者的嚣张气焰。  

  在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日本同中国一样对宣战问题十分重视。其内阁曾多次就与中国宣战和断交问题进行讨论。军方的一致意见是 “以不宣战为宜”。其理由是,宣战虽然可以阻止中国与第三国的经济往来,最大限度地切断中国军事装备的输入,但日本也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岛国,大部分军用物资原料要靠国外进口,如果宣战,同情中国的国家就会限制对日战略原料的出口,日本甚至还会遭到国际上的经济制裁,这对日本来说无疑是弊大于利。  

  忍耐,再忍耐。终于,机会在等待中来了。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反法西斯的阵营越来越强大了。这时,蒋介石才再也不需要权衡利弊了,彻底放弃了对日媾和的念头。1941年12月9日,是蒋介石扬眉吐气的一天。这一天,蒋介石政府代表的中国正式对法西斯日本、德国、意大利宣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从此掀开了新的一页,世界正义力量最终赢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彻底胜利!(文/刘继兴)  

蹊跷的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作者: 刘利民)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之后,蕞尔小国,铁蹄肆虐,中国人民从此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连天的烽火、弥漫的硝烟唤起了中华儿女昂扬的斗志。然而,直到珍珠港事件之后,中华民国政府才于1941年12月9日发布了对日本和德、意的宣战书,宣布和日、德、意正式进入战争状态。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抗战,其目的不仅在保卫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也。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强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中华民国政府对德意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自去年九月,德意志、意大利与日本订立三国同盟以来,同恶共济,已成一侵略集团。德、意两国始则承认伪满洲,继复承认南京伪组织,中国政府业经正式宣布与该两国断绝外交关系。最近德、意与日本竟扩大其侵略行动,破坏生太平洋之和平,此实为国际正义之蟊贼,人类文明之公敌,中国政府与人民对此碍难再予容忍。兹正式宣布,自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时起,中国对德意志、意大利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稍微比较这两个“宣战布告”就不难看出其中的差异。对德意的宣战布告,是一个标准的宣战书,明确说明宣战书开始生效的日期:“兹正式宣布,自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时起,中国对德意志、意大利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而对日本的“宣战布告”根本就没有提到宣战书开始生效的日期,缺乏最起码的要件,从国际法角度讲,这是一份无效的宣战书。  

  其实,这样一份“宣战布告”匆匆出笼,是迫于现实压力的尴尬无奈之举。珍珠港事件的翌日,美国即对日宣战,此时如果国民政府不对日宣战,又怎样加入盟军的阵营得到援助并最终分享胜利的战果?但另一方面,国民政府又不希望这份“宣战布告”生效。因为这份宣战书一旦生效,将使中国在很多方面很处于非常不利的地步:首先在战犯的审判方面,国际法庭上只对战争期间的战争犯罪进行审判,如果中国的宣战书有效的话,中国对日本的正式宣战日期是1941年12月9 日,那么按照国际法,1941年12月9日前的屠杀事件就不予起诉。这样一来,1937年南京大屠杀的凶犯就无法追究了。其次,关于战争赔款方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从日本方面讲,倒是希望中国的这份“宣战书”有效,这样一来八年侵略战争就变为四年了,战争赔偿费也就减少一半。  

  本来一份严肃的宣战书却以如此啼笑皆非的面目示人,泱泱大国的尊严几近丧失殆尽!遍览正统的历史教科书,鲜有提及国民政府对日宣战一端,个中况味,谁人知晓?落后就要挨打,这才是千古不易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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