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情岁月

作为四十岁的女人,作为过来人,作为妻子,我想说说过于女人的事情关于女人的心理关于女人的性格和女人的所有事情,希望我的博客让女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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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和谐

(2006-08-15 01:49:21) 下一个
    听说李安要拍张爱玲的作品,有人怀疑这个拍断背山的人是否能抓住张爱玲作品的精神,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为此担心。

 张爱玲说: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但我只能做到这样,而且自信也并非折衷派。我只求自己能够写得真实些。还有,因为我用的是参差的对照的写法,不喜欢采取善与恶,灵与肉的斩钉截铁的冲突那种古典的写法,所以我的作品有时候主题欠分明。但我认为,文学的主题论或者是可以改进一下。写小说应当是个故事,让故事自身去说明,比拟定了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许多留到现在的伟大的作品,原来的主题往往不再被读者注意,因为事过境迁之后,原来的主题早已不使我们感觉兴趣,倒是随时从故事本身发现了新的启示,使那作品成为永生的。

 普通人写东西,也应该这样。我是这样认为,写的东西至少是出于对所遇事情的感想,或者是真实事物的自我表达,纯主观的东西不是没有,但很少。

 不论我们写故事还是抒情,都要借助一定的客观的东西,我们的目的在于使客观的人生及其感悟依照我们的方式有魅力表达出来,使读到它的人产生共鸣,或者按照读者自身的知识建构产生再创造的美。因此,作者不一定非要求读者明白其初衷,只是能对读者产生一些影响即可。

 如果一个作者非要强迫读者去明白他(她)的写作初衷的话,那他(她)作品的价值也许会降低,反而成本会很大,从经济学角度来讲也是不划算的。

 不管我们怎样解读或者以任何方式诠释别人的作品,不一定非要弄懂它的初衷,只是通过非原作人的努力再创造能使现实的人产生一些新的想法新的动机新的希望新的憧憬即可。

 我们在网上发表日记便是如此,只管依着自己的心境写下去,只要是非非法的表达你自己即可。对网上他人来说,合辙更好,不合辙也没有必要烦恼:为保持良好的心境,发泄一下也不错。有时候,你写的东西被别人误解了,反你道而兴其文,又何尝不是一件快事呢?

 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千人共响也未必是最好的事情。总之,我们在网上也要追求真正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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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一言
博客者为个人公开日记,是具有一定社会效应的,当然要一定程度考虑读者接受及感受程度,一来公共场所不应只成为你情绪宣泄垃圾场,二来你日记既然公开不也是期望观看者为你喝彩叫好吗?读得晦涩何来叫好欲望。
别人看不懂还是别公开,锁在小屋抽屉里见无人时偷偷拿出来孤芳自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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