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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9 06:24:47) 下一个
揭秘巴空军雷电计划:中俄合作让佩刀2重生

2007年10月29日 现代兵器


巴基斯坦制作的JF-17雷电战机宣传图


苏联解体使昨巴基斯坦能够获得的美国军援大幅减少,同时也带来了超七的新生-俄制RD-33发动机


  谢里夫-萨-纳阿姆希/文一挺/编译

  1987年4月,普·惠公司访问中国,并询问巴基斯坦项目的发动机选择。其实这时设计工作已经完全围绕F404发动机展开,不再存在选择另一种发动机的可能性问题。但中国人不这么想,他们不希望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他们准备利用超7本身的宣传效应和技术成果推出一种J一7C型战机,性能可以比巴基斯坦使用的稍低。如果在格鲁曼的技术掌控下,中国人将没有机会这么做。普·惠的国际项目主管哈吉斯对中国表示,愿意提供发动机帮助中国改进超7。普·惠重点推荐的方案是PWl216,这种发动机是以非常成熟的A一4“天鹰”使用的双轴涡轮喷气式发动机增加中国WP一7B发动机加力段构成的,推力可以达到7425公斤,军用推力也可以达到5400公斤,不加力比早期米格一21加力推力还大。该发动机推力重量和尺度都和WP一7B一样,流量也一样,飞机甚至于连重心都不用改。PWl216的耗油率比WP一7B低12%以上,寿命长达8000循环,超过4000小时,完全可以和机体寿命一样。普·惠相信尽管推比小一点,但性能完全能够吸引中国人。另外,这种发动机技术水平比较低,而且曾经大量出口,日后不容易受到美国出口审核政策的限制。

  普·惠的缺点在于自恃太高。F404发动机既然已经在美国获得出口许可,再推荐仅仅是方案的PWl216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就算中国人有兴趣,这种发动机最快也要1991年以后才能提供样机,此外还存在研制风险。最关键的是,中国自己已经发展了一种性能极其类似的发动机,完全没有必要采购它。普·惠另一个产品PWll20,推力高达9387公斤,但重量和尺度以及空气流量完全不匹配。虽然价格便宜,由于包含美国现役主力发动机F100的技术,出口限制上非常严厉,即便普·惠都没有信心能够将其出口到中国。只不过没有合适的产品,拿来凑凑数。

  意外:突然降临的暴风雨

  1987年底,中国方面的技术人员开始陆续前往美国格鲁曼公司,超7基本布局开始明朗。基于武器携带数量的要求和低空机动性要求,格鲁曼将机翼更换为前缘后掠40度的带小边条切尖三角翼,翼展也从原来的7.15米提高到9米。这个设计和我们使用的F一16很接近,这表明飞行性能也会很接近。机翼尖端也如F一16一样拥有两具导弹发射导轨,机翼前缘还增加了机动襟翼,飞机尾部没有太大改动,还是沿用J-7M的尾翼和垂尾。格鲁曼认为F404发动机直径较小、散热要求不高,原机身会有较多的剩余空间。前机身的改进基本由中国人完成,从那个J一7CP全尺寸金属模型发展而来。

  格鲁曼要求必须在1988年3月以前实现对设计方案的选型工作,三方都对其提出的机翼设计方案表示赞同。接下来就是细节落实的过程,这主要是中国和美国方面的工作。这一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和协调,中国人在有些事务上很有主见,美国人则不愿意花费更多的精力和他们讨论。在他们看来,好与坏一目了然了,有什么好解释的,思维和工作习惯上的不同不断制造摩擦。

  在细节设计问题上,格鲁曼轻微改变了中国的前机身部分,他们让进气道很有技巧的向内倾斜15度,提高了飞机在某些状态的总压恢复系数。由于机翼的改变,起落架的设计也有了变化,支点向机腹移动很多,这样对机翼挂架有很大好处,可以设计布置9个挂点了。垂尾的外形也作了修改,后掠角变小、方向舵增大,后缘后掠角大大缩小了;尾翼面积增大,尖端的防颤杆取消。不过,美国人也开始发现巴基斯坦提出的一些设计要求还是比较难于调和的,他们建议在正式设计定稿之前,巴基斯坦能否考虑调整某些单项指标,放弃一些性能方面的限制,比如内载燃油量和空中加油。以目前设计的机体结构燃油可能会在1900公斤上下,如果要增加到巴基斯坦的要求,结构空重上会付出很多代价。另外,后机身的尾部流场不是太理想,阻力可能会比预期大。中国人也开始劝导我们,说飞机结构和布局变化已经很大了,不能以F一16的性能来要求超7。飞机设计需要一个平衡,单独强调一些能力会得不偿失的。

  修改设计要求需要通过空军参谋部的批准。萨利姆返回国内向空军参谋长贾玛尔上将汇报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转达了格鲁曼对于飞机设计上的一些建议。由于我们并不掌握飞机的设计情况,同时对具体技术产生性能影响的具体幅度不太清楚。等到会议有结果已经是1988年春季,巴基斯坦同意按照格鲁曼最后提交的设计方案定稿,中国和美国方面也明确了各自的分工。格鲁曼因为开始为海军F一14D提供改进工作,因此不能在美国接纳中国工程师参加飞机的设计和总装工作。他们将总体设计完成后,让中国人去自行完成全部的机体设计,安排工程师到中国来工作,提供一定的设计援助,比如使用美国生产的一些金属材料和一些具体工艺结构。

  1989年,设计工作进展得很顺利,空军高层曾经多次前往成都了解设计进展情7见格鲁曼开始制作全尺寸飞机座舱模型,并准备将所有电子设备按照真实位置安装,进行火控系统的开发和试验。几乎所有人都对工作进展感到满意,谁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1989年4月,北京发生了一些政治事件,最初没有人意识到这会对中美巴三方的合作带来什么影响。到了6月,事情竟然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中国内政治环境顿时大变,政府也出现了相当大的变动。美国对这一事件的态度过于严厉,几乎是在一个礼拜之内就决定停止一切和中国有关的军事技术合作。格鲁曼因此遭到重创,他们正在进行的两个项目都是中国的战斗机计划。

  得知这个消息以后,国务秘书穆斯塔法和贾玛尔上将赶到美国,希望能对巴基斯坦项目网开一面。但努力毫无作用,包括格鲁曼在华盛顿的游说也没能改变美国国会的决议,“佩刀”2计划被无限期搁置。得知这一消息,几乎所有项目办公室的人都非常沮丧。这意味着长达6年的辛苦工作完全付之流水了,几乎所有人都留下了伤心的泪水。仅仅是计划搁置还不算致命打击,也许还有再次启动的机会;中国的情况也许只是一时,所需要的只是美国态度改变而已。但接下来的变化让情况更加恶化:苏联宣布撤出阿富汗。巴基斯坦获得军事援助的最大理由就是要阻挡苏联南下的步伐,现在威胁消失了,军事援助的理由也不存在了。果然,美国在1989年底开始重新整理军事援助的审核,巴基斯坦的份额被大大削减,采购F一16的计划也因此放缓。“佩刀”2因为占用费用多且尚未完成,被美国空军直接砍掉。这才是最终的结局,失去了资金的支持,这个项目再也没有继续的必要了。1989年底,“佩刀”2项目办公室正式撤消,萨利姆调入外事办公室工作,其余工作人员都陆续回到原服役单位。同时,巴基斯坦电传中国外交部和中航技公司,宣布“佩刀”2计划中止。从1983年到1989年,巴基斯坦在“佩刀”2项目上总共花费和支出了6000多万美金,但却连一架样机、一部雷达或者发动机都没有得到,飞机甚至连设计都没有完成。这是对巴基斯坦国防部的一次重大打击。

峰回路转:中国与俄罗斯的合作



在装备一定数量的美制F-16之后,巴空军已经充分意识到先进第三代战机对于其战斗力提升的重要性。但是对当时的中国航空工业来讲,第三代战机技术还是那么的陌生而遥远。

  巴基斯坦是一个小国家,经济不发达,空军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大约稳定在300~400架作战飞机的规模上。进入90年代,老旧的J-6不可避免的要全部退出现役,在“佩刀”2项目上的两手空空,对美国订货上也出现了问题,77架F一16交付时间被推迟到1998年以后。J-6退役以后,巴空军只有40架F一16和不足100架“幻影”Ⅲ/5战斗机,远远不能满足防空需要。特别是印度在90年代初采购了很多米格一29,再加上上百架“幻影”2000,印巴空军的实力列比中,巴基斯坦越来越落后了。

  1986年,国务秘书穆斯塔法曾经对中国人说:我们如果在J一7CP上失败了,那么只能购买J-7M战斗机。结果1988年鉴于“佩刀”2为时尚远,巴基斯坦还是购买了40架J-7M,当然一些设备是不同的,中国人把它们叫做J一7P,P是巴基斯坦的缩写。该机和J一7M最大不同是装上了雷达告警器、“马丁·贝克”MKl0L弹射座椅以及意大利雷达,具有发射AIM一9L空空导弹的能力。在“佩刀”2遭遇打击的时刻,空军正有条不紊地装备J一7P。最后这种飞机装备了5个中队,数量达到113架,采购一直持续到1993年。正是J一7P的稳定交付让中国没有对巴基斯坦丧失信心,他们没有因为美国制裁而中断研究,而是将它缩小到很小的规模继续缓慢的进行。1990年1月,经历打击的中巴双方在新加坡航展上相遇,那架SUPER一7的模型依然在展台上,但越看越让人觉得辛酸。中国人诚恳地建议我们将这个项目保留下来,他们说:毕竟你们也付出了这么多的经费和心血,让它完全失败是很可惜的。尽管不能获得早先工作预期的设备,但可以让计划缓慢的控制在研究级别,这样不需要消耗多少资金还能保留这一项目的主权。

  尽管这不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但还是成功激起了我们本来就对“佩刀”2项目失败不甘心的态度。反正都要使用J一7P,既然是和同一家单位合作,为什么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可能性呢。空军内部也有很大争议,由于订购了77架美国F-16战斗机,在军援被大大削减的情况下,空军有限预算必须优先支持该机。“佩刀”2就算是有心搞下去,也缺乏资金支持。尽管如此,总参谋部还是同意在名义上保留这个项目的存在,由规划办公室负责继续研究,工作级别仅仅限于文案交流级别,任何超过纸面的费用都不会获得批复。也就是说允许巴基斯坦的技术官员跟踪航空技术发展,可以设想、可以规划、可以计算,但是不能付诸于实际行动。

  其实对于飞机,中国人比我们想象的要执著。由于中国和俄罗斯关系迅速改善,加上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经济动荡,军火出口几乎是毫无顾忌、毫无限制的。中国也成功地从俄罗斯采购到最先进的苏一27战斗机,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米格一29可以出口,苏一27是非卖品。米格在中国项目上竞争失败后陷入困境,苏一27的出口抢走了他们很多生意,他们不得不把注意力投入到改装市场。中国人和他们都有主动接触的意思,当中国提出用俄罗斯发动机替换F404继续搞超7、需要米格设计局的帮助时,米格立刻表示了愿意加入到合作者的一方。他们甚至愿意提供80年代末期为苏联前线防空兵研制的单发轻型战斗机资料,这种飞机正好也是使用一台RD-93发动机。1991年12月,中航技和米格设计局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将邀请米格作为设计咨询公司参与合作。此外,在米格设计局的协助下,中国成功和克里莫夫设计局以及制造厂切尼舍夫机器厂取得联系,得到可以获得RD一33单发型号——RD一93发动机的承诺。有了米格的帮助,超7重新萌发生机。如果说雷达是战斗机的眼睛,那么发动机就是飞机的心脏,没有了心脏,一切就不会有生命。现在心脏的问题得到解决,事情又有了转机。

  1992年2月,中航技派员来到伊斯兰堡,向巴空军展示了这一段时间和俄罗斯接触后的工作成果。我们很惊讶地发现中国人在项目停止以后还继续开展工作,并且将方案和计划做得更加成熟。中国人还是希望我们能不放弃超7,因为已经花费了8年时间和无数的精力,它已经很接近成功了。空军承诺将研究中国的建议,并提请总统决议。中国方面通过外交途径也向巴基斯坦政府提出建议:把这件事情提高到政府级合作级别上,不单纯作为商业采购合作。这件事很快就有了回应,为了保护巴基斯坦在这个项目上的投资,总统同意空军在自行调配资源的情况下进行一次可行性研究。空军参谋部再次调集技术军官组成研究小组,其中有一大半都是参加过“佩刀”2计划的熟手,同时也邀请巴基斯坦飞机公司的工程师加入进来。小组成员的资格审核很严格,最后加入的是两名飞行时数在1500小时以上的飞行员。他们是巴基斯坦空军中最好的飞行员,有些问题我们需要他们的经验。

  1992年5月,我们由纳福那迪沙·谢赫准将带领前往成都,双方专家小组开始进行新一阶段的可行性研究。由于经历过失败的教训,这一次讨论主要放在如何在目前条件限制下达到尽可能好的作战性能上。双方对未来空战环境的设想、飞机的应用、飞机应该具有的性能等方面都展开了细致的讨论。有“佩刀”2的成果和框架在,讨论问题大多放在一些细节上——“佩刀”2所处的环境和现在所有不同,巴基斯坦如今面对的形势也不同,战术需求也有一定变化。对于这些变化和性能上的改善还是维持或者是修正原有参数,双方都表现得很谨慎。讨论会议纪要编成了一本厚达700多页的小册子。8月初,谢赫返回巴基斯坦汇报工作情况,巴空军对专家组的讨论有一定兴趣。巴空军将研究报告交付国防部,由其转交总统批示。10月,巴基斯坦政府派遣国务秘书马里克与中国航空部副部长王昂签署一份正式的新谅解备忘录。这次部长级会晤主要是为以后的合作建立一个政府级合作关系,中国和巴基斯坦政府双方共同为合作承担商业风险。这一次合作的主体变成两国政府,避免了巴基斯坦空军必须从空军年度采购预算中支出研制费用,而是以政府开发项目单独存在于国防预算之中,这样预算的额度和审批都比上能保留这一项目的主权。

  尽管这不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但还是成功激起了我们本来就对“佩刀”2项目失败不甘心的态度。反正都要使用J一7P,既然是和同一家单位合作,为什么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可能性呢。空军内部也有很大争议,由于订购了77架美国F-16战斗机,在军援被大大削减的情况下,空军有限预算必须优先支持该机。“佩刀”2就算是有心搞下去,也缺乏资金支持。尽管如此,总参谋部还是同意在名义上保留这个项目的存在,由规划办公室负责继续研究,工作级别仅仅限于文案交流级别,任何超过纸面的费用都不会获得批复。也就是说允许巴基斯坦的技术官员跟踪航空技术发展,可以设想、可以规划、可以计算,但是不能付诸于实际行动。

  其实对于飞机,中国人比我们想象的要执著。由于中国和俄罗斯关系迅速改善,加上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经济动荡,军火出口几乎是毫无顾忌、毫无限制的。中国也成功地从俄罗斯采购到最先进的苏一27战斗机,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米格一29可以出口,苏一27是非卖品。米格在中国项目上竞争失败后陷入困境,苏一27的出口抢走了他们很多生意,他们不得不把注意力投入到改装市场。中国人和他们都有主动接触的意思,当中国提出用俄罗斯发动机替换F404继续搞超7、需要米格设计局的帮助时,米格立刻表示了愿意加入到合作者的一方。他们甚至愿意提供80年代末期为苏联前线防空兵研制的单发轻型战斗机资料,这种飞机正好也是使用一台RD一93发动机。1991年12月,中航技和米格设计局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将邀请米格作为设计咨询公司参与合作。此外,在米格设计局的协助下,中国成功和克里莫夫设计局以及制造厂切尼舍夫机器厂取得联系,得到可以获得RD一33单发型号——RD一93发动机的承诺。有了米格的帮助,超7重新葫发生机。如果说雷达是战斗机的眼睛,那么发动机就是飞机的心脏,没有了心脏,一切就不会有生命。现在心脏的问题得到船决,事情又有了转机。

  1992年2月,中航技派员来到伊斯兰堡,向巴空军展示了这一段时间和俄罗期接触后的工作成果。我们很惊讶地发现中国人在项目停止以后还继续开展工作,并且将方案和计划做得更加成熟。中国人还是希望我们能不放弃超7,因为已经花费了8年时间和无数的精力,它已经很接近成功了。空军承诺将研究中国的建议,并提请总统决议。中国方面通过外交途径也向巴基斯坦政府提出建议:把这件事情提高到政府级合作级别上,不单纯作为商业采购合作。这件事很快就有了回应,为了保护巴基斯坦在这个项目上的投资,总统同意空军在自行调配资源的情况下进行一次可行性研究。空军参谋部再次调集技术军官组成研究小组,其中有一大半都是参加过“佩刀”2计划的熟手,同时也邀请巴基斯坦飞机公司的工程师加入进来。小组成员的资格审核很严格,最后加入的是两名飞行时数在1500d~时以上的飞行员。他们是巴基斯坦空军中最好的飞行员,有些问题我们需要他们的经验。

  1992年5月,我们由纳福那迪沙·谢赫准将带领前往成都,双方专家小组开始进行新一阶段的可行性研究。由于经历过失败的教训,这一次讨论主要放在如何在目前条件限制下达到尽可能好的作战性能上。双方对未来空战环境的设想、飞机的应用、飞机应该具有的性能等方面都展开了细致的讨论。有“佩刀”2的成果和框架在,讨论问题大多放在一些细节上——“佩刀”2所处的环境和现在所有不同,巴基斯坦如今面对的形势也不同,战术需求也有一定变化。对于这些变化和性能上的改善还是维持或者是修正原有参数,双方都表现得很谨慎。讨论会议纪要编成了一本厚达700多页的小册子。8月初,谢赫返回巴基斯坦汇报工作情况,巴空军对专家组的讨论有一定兴趣。巴空军将研究报告交付国防部,由其转交总统批示。10月,巴基斯坦政府派遣国务秘书马里克与中国航空部副部长王昂签署一份正式的新谅解备忘录。这次部长级会晤主要是为以后的合作建立一个政府级合作关系,中国和巴基斯坦政府双方共同为合作承担商业风险。这一次合作的主体变成两国政府,避免了巴基斯坦空军必须从空军年度采购预算中支出研制费用,而是以政府开发项目单独存在于国防预算之中,这样预算的额度和审批都比上一次合作要稳定得多。中航技作为唯一承包商存在,巴中两方都表示愿意继续合作,正式开展SUPER一7战斗机研究计划。

  接下来是巴基斯坦空军自行完成技术战术要求的时候了。专家组从中国返回后重新成立了超7项目办公室,增加了负责总体规划的军官,主管也从原来的中校级别提高到准将,并且由国防部直接委派。研究小组也被精简~1,17个人,各自负责一个方面,这样避免了以往喋喋不休的争论,但缺乏讨论也让进展比较缓慢。虽然有前面和美国人合作的基础文件,战术研究还是持续了85-月之久,两次重新编写才得到最后的报告。这份报告有1000多页,从飞机的各个方面提出细致的要求。和以前死的希望数值不同,报告中为了避免限制设计人员的发挥,除了关键指标外,大多都设置了有一定浮动余地的数值范围,有一个希望值和一个建议值,还有个最低可接受值,供设计人员弹性掌握和调配。

  这次研究小组第一次从本国实际情况、战略、战术应用和战术要求方面规划自己的专用战斗机,规划摆脱了任何改进项目的原型限制,完全是从头、从新、从底层开始研究。这对巴基斯坦来说还是第一次。研究报告对未来20年内巴基斯坦将会遭遇到的对手和可能出现的空战模式都进行了细致分析和研究,对巴基斯坦的地理条件和飞机使用条件也分析归类,并根据空军长期使用F-16和J一7P等战斗机的经验,以及对西方先进战斗机发展技术的跟踪,制定了飞机的性能纲要。1995年7月,研究小组向中国方提供了技术战术设计要求报告。中方派遣的是飞机设计人员,我们将每一条要求从设想到构思都仔细讲解,中方专家组也就一些问题提出探讨。有不少问题是相互关联的,所以常常出现对某一项指标修改以后另一项就变得不大可能,因此讨论工作经过多次反复推敲。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论和修改,双方在10月份正式签署了新的技术战术要求,将物理指标确定下来。中国方面籍此转入气动布局的特性研究和外形设计的修整。

  接下来的工作是根据前面的技战术要求,确定最后的电子设备设计要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根据巴基斯坦专家组的研究表明,未来战斗环境中,中距空战将要占据30%~60%的比例。超视距的战术环境情报和态势完全取决于飞机电子系统的水平,同时中距攻击是否成功率高,也同样取决于战术信息的准确快速获知和判别。伊朗空军的F一14战斗机就是依靠超出同代飞机的特别完善的电子设备而获得巨大成功。巴基斯坦装备的F一16A/B和美国空军改进后出口给欧洲、能够使用AIM一120的F一16C/D从表面上看都是同一种飞机,仅论近距格斗能力早期的F一16还略有优势,但同样放到实战环境中,两者战术能力相差数倍。巴基斯坦现在的F一16不仅没有超视距能力,也缺乏感知和对抗这种攻击的能力。从这一点上来说,F-16其实和J一7P没有本质的区别。早期研究“佩刀”2的时候,巴基斯坦并不特别要求中距发射能力,因为“麻雀”导弹的实战效果并不是太理想。那个时期的想法是集成和巴空军现有F一16差不多的航电就可以了。

  现在看来这种想法不够理想,时代在进步,如果考虑2000年以后的作战环境,中距能力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除了对电子告警以外,还需要有导弹接近告警才行,飞机上至少需要能直接对抗中距攻击的电子干扰机,还有多模式应答电子识别装置,这个东西很重要。这些在80年代只有那些重型战斗机才可以想象,电子工业在90年代就能让它们集成到小型飞机上。超7上怎么采用、采用多少,这都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一方面电子设备的价格非常昂贵,往机体上叠加这些设备的确能让飞机的性能提升,但是价格是否还在能承受的范围就很值得研究了。另一方面,电子设备的价格随着技术成熟逐年下降,也可以考虑初期承受较高的价格,等到批量成熟以后降价。

  中国当时还不能提供合适的设备,巴基斯坦一直倾向于西方航电设备。国际上针对二代机的现代化改进有一系列成熟设备可以选用,90年代中期,欧洲F一16MLU中期改进计划还有许多更先进的设备可以选择。巴基斯坦计划在飞机上使用先进多功能脉冲多普勒雷达、新型激光陀螺惯性导航系统、先进的雷达告警设备和数字式通讯设备等等。雷达方面,中国能够接触到三种性能接近的产品:英国“超级空中徘徊者”,这部雷达功能较少但探测距离稍远、价格比较低廉、出口限制少;以色列E/ML.2023雷达,其原本是为“狮”式战斗机研制的,性能比较先进、对地功能完善,但价格最贵、体积和重量也比较大;还有一种是意大利“格列弗”雷达。这个雷达有一系列产品,还有专门针对超7的型号一S7。此外,还有一个竞争欧洲F一16中期改进的产品S2000,后者功能完善、重量轻、可靠性高,性能比“佩刀”2计划准备选择的APG一66V5雷达要先进很多。

  由于巴基斯坦已经在使用意大利“格利弗”的产品改进“幻影”Ⅲ/5,雷达的选择基本没有太大异议,目标定位在S2000上。数字通讯设备方面,意大利的产品能够和F一16上装备的16号数据链兼容,因此也是较好的选择。惯导设备比较贵,法国和中国的产品都可以考虑。雷达告警设备发展较快,新产品和老产品性能差距很大,新产品体积更小、功能更多,暂时按照巴空军使用的型号制定。由于每一项产品都必须亲自派人前往制造商所在国家进行攻关和索取资料、测试样机,这部分工作进度很慢。中国方面的准备工作比我们做得早,他们也提供了一部分可选择厂商的产品资料。直到1997年6月,航电系统要求才固定下来。1997年11月,巴基斯坦政府代表团前往中国,考察了中国计划中的合作单位: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成都飞机公司、南京电子研究所等等。这个行程目的是考察中国在战斗机技术领域的掌握情况,看其是否有按计划实施的能力。 (待续)现代兵器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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