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轻松的活法

原来是“茫茫人生,何处是岸?”,我今天“活的轻轻松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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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感恩节

(2007-11-26 15:11:35) 下一个

刚来美国那年,感恩节那周吃了三次火鸡大餐:头一次是周一晚上在Friends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办的Party上;第二次是受一个刚认识的教会朋友的邀请到另一家人家里(当时还不认识),这一天刚好是感恩节;第三次是整个Group一起去教授家,还记得我当时穿着西服打着领带,而其他人都穿得随随便便,教授见了我就大笑起来,说他刚来美国时作过同样的事。三顿饭没有一顿少了火鸡,所以感恩节吃火鸡就在我脑中形成了定式,尽管我并没吃出来火鸡多么好吃(其实应该说很难吃)。

从五年前开始,我们开始自己烤火鸡,每年也邀请朋友来家里一同过感恩节。今年在Vons挑了一只18磅的中等大的,用的是Martha Stewart的烤火鸡的方法,不过被我稍加改造过:一开始先将火鸡内外撒上一层胡椒和盐,肚子和脖子里填上stuffing,再用butter和料酒把外面抹上几遍,把火鸡胸部朝上放在架子上后,用butter料酒浸过的cheese cloth盖在上面,放烤箱里450度烤半个小时,后面改为350度再烤三个半小时,其间每20到30分钟用刷子蘸料酒butter把火鸡刷一遍。辛苦是辛苦点儿,不过这样烤出来的火鸡就是好吃,肉嫩汁多还入味,外观也很棒。另外还烤了Corn Bread和红薯,加上一只Honey Ham和一些凉菜,请了两个family和五位刚来美国的朋友,大人小孩刚好20个人,大家一起享用。很可惜,我忘了拍照片了(还没有养成家坛XDJM随时随地拍PP的men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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